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發展和改革的規范性文件,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協調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宏觀經濟形勢,提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優化、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報告。
(三)負責監測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宏觀調控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搞好總量平衡,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開發區的指導、協調和宏觀管理。
(四)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五)負責匯總分析全市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制訂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綜合分析政策執行效果,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資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財政、金融、價格和產業政策等經濟杠桿,保證全市國民經濟計劃和發展規劃的實施。
(六)承擔市委財經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財經工作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市委財經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七)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市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創新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項。
(八)貫徹實施國家、省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擬訂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并組織實施,管理國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價格監測、價格認證等工作。
(九)負責全市投資宏觀管理和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或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和資源開發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稽察。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
(十)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全市重大生產力合理布局,協調推進全市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全市自主創新體系建設發展。
(十一)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區域規劃和政策,協調地區經濟發展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大問題。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
(十二)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研究分析市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市級儲備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的總體布局和發展規劃。
(十三)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全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政策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四)推進可持續發展,負責全市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并協調實施全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應對氣候變化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革命老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經濟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加快革命老區、貧困地區、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十六)指導、協調并綜合管理全市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省、市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十七)負責與省鐵路建設辦公室等相關部門的工作銜接,負責組織協調和處理全市鐵路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征地拆遷、建設過程中涉及的重大問題,協同做好全市鐵路建設規劃及年度計劃編制的相關工作。
(十八)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規劃、計劃,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和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系,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與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九)統籌推動達州市推動“一帶一路”建設和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的實施,提出達州推進新時代西部大開發形成新格局的措施建議并統籌實施。承擔市實施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市重點項目領導小組、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市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二十)牽頭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提升現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十一)重要物資儲備。擬訂市級糧食、食儲等重要物資儲備的規劃和總量計劃,負責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按照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擬訂市級儲備糧食管理辦法,提出儲備糧食的規模、總體布局及收儲、輪換、銷售和動用建議并負責組織實施;承擔糧食市場預警監測、糧食應急網點布局和糧食應急供應組織管理工作;落實國家糧食收購政策,負責政策性糧食收購工作;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糧食供需平衡調查;組織協調市內糧食余缺調劑和與市外的糧食產銷協作;負責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和糧油工業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糧食風險基金、政策性糧食財務掛帳、政策性糧食補貼資金;負責糧食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指導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做好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相關工作。
(二十二)負責全市糧食倉儲單位的備案管理;負責國有糧食倉儲設施報廢、占用、拆遷、置換的監督管理;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規、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制定糧食質量監管體系建設規劃;執行儲糧技術規范,指導糧食行業科學儲糧技術的推廣應用;承擔省級儲備糧食承儲資格的審核、受理、上報及市級儲備糧承儲資格的認定工作;指導糧食行業科技進步、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應用;指導農戶科學儲糧專項建設工作;負責糧食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糧食倉儲設施統計工作。
(二十三)負責糧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地方儲備、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庫存數量、質量、技術規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對糧食經營主體從事糧食購銷活動、庫存糧食數量質量、倉儲設施設備和執行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糧食流通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工作。
(二十四)擬訂全市糧食流通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制定全市糧食收儲、加工設施和物流體系、市場體系、軍供網點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和省級投資糧食流通設施項目的推薦、管理及基礎設施投資統計工作;提出糧食流通設施市級投資項目的布局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發展優質、專用糧食訂單生產,培育發展糧食流通龍頭企業,推行行業名牌產品創建工作,推進放心糧油工程;指導農村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口岸與物流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口岸與物流產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市級物流集中發展區規劃、建設和管理,并監督實施。負責縣(市、區)物流集中發展區規劃的審核并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負責無水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承擔全市重點物流項目的登記備案,推進重大物流項目建設。推動開通鐵路貨運物流通道和貨運專線,配合開通公路、航空和水路等物流通道。
(二十六)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達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2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人:楊鎮宇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和績效管理工作。統籌負責機關文電處理、重要文件擬草、綜合性會務、檔案歸整、年度大事記編撰、機要保密、信息宣傳(含新聞發布)、信訪維穩、輿情分析與監測、政務公開、效能建設、督察督辦、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安全應急、后勤保障等日常運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機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承擔委重大工作督導評估牽頭組織職責,負責對接國家、省督導評估工作,擬定相關督導評估制度和管理辦法,提出年度督導評估方案和建議,組織和督促督導評估工作。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二)黨建辦
負責人:沈曉東
貫徹執行委黨組關于加強黨的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機關黨建工作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做好機關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建設及精神文明、統一戰線、雙擁相關工作。負責統籌指導機關工會、青年、婦女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巡視(察)整改、黨內規范性文件報備等工作。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三)人事科
負責人:胡澤容
負責機構編制、人事調配任免、人員招錄及往來調動、干部教育培訓和高端人才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員工資、社保福利、人事檔案管理、職工年度考核和表彰獎勵、職稱評任、公務員實名制系統管理、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等有關事宜。負責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四)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秘書科
負責人:王曙光
負責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組織開展財經重大問題研究,督促落實財經委員會會議議定事項,定期不定期向財經委員會報告執行情況。研究財政、金融運行形勢,提出政府投融資體制改革及政策建議。研究對外開放重大問題,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年度計劃的目標和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和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負責國際合作園區規劃布局、產業定位和規劃工作,按權限對外商投資項目予以核準、備案。推進實施“一帶一路”建設,負責省際間開放合作工作。組織申報借用國外貸款備選項目,指導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按規定權限審核申報外商投資項目、國外貸款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承辦國外貸款項目和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的相關稅收減免工作,承擔與相關國際組織、外國政府部門及機構合作的有關工作。監測研判市場形勢及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研究并協調實施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及擴大居民消費的相關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宏觀調控建議,負責重要商品進出口計劃銜接管理和進出口關稅配額協調辦理工作。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劃并監督執行,協調糧食、棉花、鹽業進出口計劃的實施。受理、上報和分配我市糧食、棉花進出口關稅配額。提出政府主導重大項目資金平衡的意見,安排申報、轉報財政性基本建設貼息資金項目。負責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和監管,負責創業投資企業的備案和監管,參與研究和指導產權交易市場建設。
(五)政策法規科(市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負責人:鄭思勵
參與配合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調研和起草,負責有關法規、規章執行監督和督導評估。負責本系統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委機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有關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工作,組織擬訂招標投標配套規定,按規定核準項目招標事項,綜合管理招標投標活動。監督招標投標活動,受理相關投訴,調查違規行為。統籌監督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合同的執行情況并組織后評估工作。協調配合招標投標平臺的建設和管理,協助管理綜合性評標專家庫。組織協調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招標投標治理工作。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六)國民經濟綜合科
負責人:陳闖
組織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關重大問題,起草有關重大政策和重要文件。組織編制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起草年度計劃報告草案,研究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主要目標。綜合分析研究經濟形勢,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提出宏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和提出全市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縣域經濟和民營經濟發展。組織擬訂推進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有關重大問題,協調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轉報、安排相關項目、資金和經費,組織協調國防和裝備動員相關項目實施。擬訂相關重大政策評估督導的制度并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七)發展規劃科
負責人:嚴丕琳
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組織擬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五年規劃并推動實施,提出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建議。統籌銜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與重大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政策,參與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地政策制定。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區域規劃和政策,協調地區經濟發展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大問題。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審核、轉報城鎮發展試點項目。牽頭組織擬訂川陜革命老區、秦巴連片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工作。擬訂相關重大戰略規劃評估督導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項目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八)體制改革科
負責人:方燦
研究提出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研究和銜接有關方面擬訂的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體制改革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情況,擬訂和協調就業、社會保障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以及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對接和組織開展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工作,組織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及其實施評估和總結推廣工作。研究城鄉統籌改革重大工作,推進城鄉統籌改革試點工作。轉報、安排國家和省、市財政性資金的相關建設項目。承擔市經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牽頭單位日常工作,牽頭推進市委改革領導小組交辦事項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強化職責范圍內規劃、政策和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和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督導評估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九)固定資產投資科(市重點項目管理辦公室)
負責人:何林
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加強行業投資調控政策建議,加強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監測與調度。貫徹落實國家投融資法規政策,研究和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制訂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業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除外)核準、備案管理辦法,統籌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進民間投資和社會投資政策建議,按分工組織推廣和管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提出重大基礎設施布局建議并協調實施,負責研究提出市級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的安排建議,統籌編制下達市級投資計劃和項目立項審批、核準、備案的政策制訂和機制建立,統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概算審查管理改革,負責牽頭統籌項目資金、工期和綜合竣工驗收等事中事后監管和項目全程跟蹤管理。負責統籌中央、省下達項目的實施調度和監管,按照管理權限負責黨政機關、政法、城建基礎設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設、防災減災應急設施項目規劃編制和項目的儲備、進庫、審核、轉報、審批和計劃下達。負責編制重點項目規劃、年度計劃,負責全市項目儲備庫和項目審批監管“一張網”管理,負責儲備項目管理。提出加強重點項目全過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監督檢查重點項目計劃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重點項目實施工作,協調重點項目建設、管理、要素支持和資源配置中的相關事宜,匯總并發布重點項目進展情況,承辦市重點項目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統籌擬訂相關重大項目評估督導的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重大規劃、政策的評估督導工作,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指導工程咨詢業發展。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十)交通運輸科(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人:庹禮號
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計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研究提出交通運輸(含城市軌道交通)的發展戰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銜接平衡交通、郵政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編制綜合交通體系(含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審核國防交通發展規劃和計劃:審批、核準、備案或轉報交通、郵政重大建設項目:提出市級財政性投資安排和建設資金平衡建議,審核轉報中央、省財政性投資。負責與省鐵機場辦、地方鐵路局等的工作銜接,組織協調和處理鐵路、機場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涉及的重大問題,參與鐵路、機場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工作,推動開通鐵路物流通道和貨運專線;參與爭取國家政策和資金支持,督促建設資金的落實到位。承辦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及綜合交通統籌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環境資源科
負責人:王玉金
擬訂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承擔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相關工作。研究提出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擬訂并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并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促進相關工作。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范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審核、轉報和安排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循環經濟和污染治理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承擔市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推進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和流域經濟發展,審核和轉報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統籌推動實施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擬定全市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配合有關職能部門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行動、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岸線整治修復等重大項目的實施,承擔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強化職責范圍內規劃、政策和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和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督導評估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十二)社會發展科
負責人:伍曉軍
研究分析社會發展形勢,綜合提出并協調實施社會發展規劃、政策和發展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事業與人口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參與社會發展相關法規的調研制定。負責人口結構及變化趨勢分析,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研究提出全市人口發展戰略,組織擬定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相協調實現可持續發展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統籌平衡人口和衛生、科技、文化、教育、體育、民政、檔案、文物、旅游、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社會科學、民族宗教、社會團體、人民團體、婦女兒童等發展規劃、計劃并監督、評估其實施情況。提出社會事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綜合平衡社會事業項目建設資金,審核社會事業發展領域項目并協調組織實施,審核、轉報和安排財政性資金的社會發展項目。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研究提出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發展中的問題,審核、轉報民族地區社會發展項目。強化職責范圍內規劃、政策和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和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督導評估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十三)行政審批科
負責人:張偉永
牽頭負責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按照“兩集中、兩到位”要求入駐政務服務大廳,依法受理并辦理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牽頭做好企業投資項目并聯審批和承諾制改革工作。負責項目在線申報平臺建設、運營、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及時辦理企業投資備案工作。強化職責范圍內的政策執行和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督導評估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十四)農村經濟科(市實施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人:王鮮鮮
研究提出農業農村經濟和生態保護與建設發展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統籌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編制與實施。組織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機和氣象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編制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機和氣象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投資計劃并審核、轉報使用財政性資金重大項目,監督檢查投資計劃執行和項目實施情況。組織編制農業農村生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農業農村生態建設重大項目。強化職責范圍內規劃、政策和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和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督導評估建議。承擔市實施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推進實施西部大開發和川東北經濟區一體化發展工作。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十五)產業發展科
負責人:陳哲
綜合分析工業、服務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工業、服務業重大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國家綜合性產業政策,提出并組織協調工業、服務業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統籌工業、服務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和產業基地建設。做好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組織高技術產業化示范工程,轉報、安排國家和省的高技術產業化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指導協調自主創新體系發展,牽頭組織申報并負責建設管理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及國家和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培育壯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統籌推動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信息化進程,組織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發展專項規劃,推動數字經濟發展,負責審核、申報、轉報、下達信息化建設項目并監管實施。研究擬訂開發區發展規劃,提出開發區設立、擴區和調位的意見,負責對省級以上開發區進行指導、協調、考核和宏觀管理,負責中、省預算內產業園區基礎設施項目發展引導資金轉報、申報工作。統籌協調重要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老工業地區改造、資源型地區經濟轉型,按規定權限審核和轉報重大工業、服務業建設項目。負責規定權限范圍的項目核準、備案工作。承辦食鹽、煙草等國家指令性管理的特種行業和清潔汽車產業發展的有關工作。強化職責范圍內規劃、政策和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和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督導評估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十六)以工代賑科(市以工代賑辦公室)
負責人:熊志娟
推動落實國家、省以工代賑扶貧開發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全市以工代賑扶貧開發和特殊類型地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編制以工代賑有關規劃,審核、轉報和下達以工代賑項目計劃,負責組織以工代賑項目建設管理、評估督導和宣傳總結等工作,承辦市以工代賑辦公室的日常具體工作。統籌推進對口支援工作。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十七)價格調控成本監審科(價格認定科)
負責人:李仲川
負責擬訂年度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根據市場價格總水平及價格波動變化幅度提出價格臨時干預的措施建議,監督和規范市場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負責價格調節基金和專項調節金的征收管理,參與重要商品儲備制度運作和監督。負責重要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管理,協調有關價格爭議。監測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實施價格監測報告制度,開展專項調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務價格變動情況,跟蹤反饋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預測預警市場價格運行情況并提出政策建議。針對市場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異常波動開展應急監測,做好市場價格分析。負責全市價格監測網絡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管理,負責價格政策公布和價格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基層價格監測業務工作。擬訂成本工作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對列入政府定價成本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實施定價成本監審,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開展定期成本監審,對依法采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成本監審。負責全市農產品成本收益調查、重要商品和服務成本調查。負責暴利、低價傾銷和價格壟斷等價格違法行為處罰中的成本確認。依法對所屬行政區域內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稅務機關、消防和海關提出的涉案財物進行價格認定,依法對價格行為合法性和價格水平合理性進行認定、價格咨詢、價格爭議和糾紛的調解處理,負責全市價格認證系統的業務協調與指導。強化職責范圍內規劃、政策執行和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督導評估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十八)價格收費管理科
負責人:張林
貫徹落實水、電、氣等資源價格,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環境價格,公用事業價格、旅游價格、保障性住房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的法規和政策。擬訂價格調整和改革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價格聽證、價格審查會等工作。在規定權限內擬訂資源價格、環境價格、公用事業價格、旅游價格、保障性住房價格(享受國家優惠政策的居民住宅銷售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及其他經營性服務收費標準等。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清理權限內不合理收費及協調有關價格收費爭議。強化職責范圍內的政策執行和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督導評估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十九)糧食調控科
負責人:蔣菁
擬定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市級儲備糧食管理辦法、市級儲備糧食輪換管理辦法,提出儲備糧食的規模、總體布局及收儲、輪換、銷售、動用計劃和指令建議,并負責日常管理和組織實施。承擔糧食市場預警監測、糧食應急網點布局和糧食應急供應組織管理工作。落實國家糧食收購政策,負責政策性糧食收購定點和糧油移庫、集并、運輸以及重金屬超標糧食的處置工作。制定全市軍糧供應網點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軍糧供應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糧食供需平衡調查,組織協調市內糧食余缺調劑和與市外的糧食產銷協作。負責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糧食風險基金、政策性糧食財務掛賬、政策性糧食補貼資金。負責糧食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與監督。指導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的企業管理、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推動職責范圍內的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強化職責范圍內的規劃、政策執行和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督導評估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二十)糧食倉儲管理科(市糧食產業發展科)
負責人:杜劍
貫徹落實國家糧食倉儲建設管理、食品安全、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制訂糧食質量監管體系、糧油倉儲設施建設、全市糧食物流及市場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執行儲糧技術規范,培訓糧油保防、檢驗檢測人員的技術,提升倉儲功能,指導糧食行業科技進步、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新儲糧技術的推廣應用。提出糧食流通設施市級投資項目的布局建議,承擔倉儲基礎設施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審核、上報糧食倉儲設施項目。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級預算內投資糧食流通設施項目的推薦、管理及糧油倉儲等基礎設施投資統計工作,負責全市糧食倉儲單位的備案和國有糧食倉儲設施報廢、占用、拆遷、置換的監督管理,承擔省級儲備糧食承儲資格的審核、受理、上報及市級儲備糧食承儲資格的認定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發展優質、專用糧食訂單生產,培育發展糧食流通龍頭企業,推進糧食行業名牌產品創建和放心糧油工程,指導農村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和科學儲糧工作,組織審核、轉報、申報相關項目并監督實施。負責糧食行業生產、加工、儲糧安全和糧食加工統計工作,負責糧油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負責糧食倉儲設施監管和統計工作。強化職責范圍內的規劃、政策執行和項目事中事后監管及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督導評估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二十一)物資儲備和糧油監管科
負責人:蘇奎
擬訂重要物資儲備政策、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提出市級重要物資儲備體系建設管理和儲備規劃計劃建議,會同有關方面落實市級重要物資儲備。指導縣級重要物資儲備體系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糧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政策性糧油出庫監管工作,組織實施政策性糧油庫存清查工作,確保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建立健全儲備責任追究機制和糧食企業信用監管體系,依法對重大涉糧案件查處和督查督辦,指導糧食流通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工作,承擔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擔行業協會、學會的指導、服務工作。強化職責范圍內的規劃、政策執行和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督導評估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二十二)社會信用管理科
負責人:于明發
負責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工作。組織、擬定、實施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制度、標準和方案等。組織、指導全市社會信用應用場景開發建設。負責全市社會信用信息平臺的業務管理。負責全市綜合信用服務機構、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承擔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規劃、政策執行和督導評估工作,提出督導評估建議。完成黨組和委領導交辦工作。
(二十三)物流發展科
負責人:庹禮號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口岸與物流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口岸與物流產業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審批、核準、備案、轉報流通、倉儲、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協調解決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市級物流集中發展區規劃、建設和管理,并監督實施。負責縣(市、區)物流集中發展區規劃的審核并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負責無水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承擔全市重點物流項目的登記備案,推進重大物流項目建設。推動開通鐵路貨運物流通道和貨運專線,配合開通公路、航空和水路等物流通道。
三、辦公地址:通川區永祥街68號
四、辦公時間: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五、聯系方式:0818-2375060
六、負責人姓名:丁良權 黨組書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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