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擬訂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以及有關規劃、政策、標準。參與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對全市中醫藥工作實行行業管理。
2.承擔全市中醫(含中西醫結合)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的監督管理責任。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市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科研機構的結構布局及其運行機制的改革。監督執行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保健等機構管理規范和技術標準。擬訂全市中醫藥人員服務規范和職業道德規范,促進全市中醫藥行業作風建設。
3.指導農村和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和全市民族醫藥的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監督和協調全市醫療、研究機構的中西醫結合工作。
4.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牽頭制定中藥產業和中醫藥大健康服務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中醫藥的扶持政策,牽頭推動全市中藥材產業發展,參與推動中醫藥大健康服務業與文化旅游業融合發展,參與我市基本藥物制度建設。
5.組織擬訂全市中醫藥(中西醫結合)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工作,參與指導全市中醫藥教育教學改革,參與擬訂各級各類中醫藥教育發展規劃。
6.擬訂和組織實施中醫藥(中西醫結合)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管理國家和省、市級重點中醫藥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
7.承擔保護、整理民間和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的責任,組織開展對中醫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醫藥文化的繼承發展,提出保護中醫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議,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
8.促進中醫藥國際推廣、應用和傳播工作,指導全市中醫藥國際交流合作和與港澳臺的中醫藥合作。
9.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一)辦公室(黨建辦)。負責機關綜合協調及機關黨建、紀檢監察、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安全、信訪、信息等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負責辦公設備、物質、財務、辦公用品、車輛管理等后勤保障服務工作。指導直屬預算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基本建設、政府采購等工作。擬定并組織實施中醫藥交流合作規劃,指導全市中醫藥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二)規劃產業科。承擔全市中醫藥大健康戰略協調推進工作。擬定中醫藥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中藥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承擔中醫藥信息統計工作,組織協調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制定并執行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發展規劃,指導中醫藥機構開展中醫藥健康服務。負責中省市財政下達的中醫藥專項資金、基建投資、項目經費的管理。組織實施中醫藥重點科研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組織開展傳統中醫藥和診療技術的發掘、整理、總結與提高,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
(三)政策法規與監督科。起草中醫藥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有關中醫藥地方標準。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行政權力依法公開運行。承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內部審計等相關工作以及中醫藥領域醫改工作、中醫藥文化建設、新聞宣傳工作。開展中醫備案診所管理、中醫類別等級醫院評審等工作。參與我市基本藥物制度建設,參與擬訂中醫藥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標準、基本醫療保險等相關政策及管理辦法。
(四)醫政科。擬訂全市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組織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應用的管理規范和標準,指導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業務。承擔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管工作,監督實施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保健等人員的執業資格、服務規范,規范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秩序,督辦重大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違法案件。負責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評審申報和職務聘任及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考核工作。參與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及中醫藥高(中)等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師承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等工作。指導中醫藥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三、辦公地址:達州市通川區白塔路326號
四、辦公時間:9:00-12:00 13:00-17:00(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方式:0818-3091305
六、負責人姓名:黃中平 黨組書記,主持黨組全面工作。馬 兵 局長,主持行政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