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單位):
為加快推進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市政府決定成立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指揮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揮部成員名單
指揮長:郭亨孝 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指揮長:杜海洋 市政府副市長、通川區委書記
成 員:楊 松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 成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李 敏 市財政局局長
翟朝暉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熊長虹 市商務局局長
王 飛 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局長
陳杰勇 市口岸物流辦主任
陳 健 市大數據管理局局長
周 敏 達州海關關長
何懷良 市城鄉規劃編制中心主任
鄧 華 市國資經營公司總經理
譚仕林 達州車務段段長
霍 楓 達州機場總經理
張 杰 通川區人民政府區長
向建平 達川區人民政府區長
倪 欣 萬源市人民政府市長
馮永剛 宣漢縣人民政府縣長
李志超 大竹縣人民政府縣長
王飛虎 渠縣人民政府縣長
周建平 開江縣人民政府縣長
楊 勇 達州經開區管委會主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口岸物流辦,陳杰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指揮部職責分工
(一)指揮部職責。
1.負責全面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的決策部署和重大政策,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2.負責審議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總體規劃、年度目標任務、督查考核辦法等重大事項;
3.負責統籌推進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的基礎設施建設、要素保障等相關工作;
4.負責審議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重大招商引資物流項目;
5.負責研究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跨區域合作涉及的重點工作、重大事項等事項;
6.其他需指揮部研究的重大事項。
(二)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1.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作出的各項決策部署,起草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具體推進工作方案、年度目標計劃、督查考核辦法等文件;
2.負責組織開展對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重大招商引資物流項目的預審上報工作;
3.負責常態調度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推進情況,收集、研究、上報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并向指揮部提出具體解決辦法和工作建議;
4.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部門,加強對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的分類指導和服務工作;
5.負責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做好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重點項目資金爭取工作;做好招商引資項目核準、備案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涉及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物流企業、物流產業培育的資金支持工作;保障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規劃相關費用。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涉及交通項目的規劃建設工作。
市商務局:負責全市進出口企業的培育和孵化,指導進出口企業開展進出口貿易;負責組織開展外經貿專業人才培訓。
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負責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重大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
市口岸物流辦:負責統籌做好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的總體規劃編制、推進工作方案、重點物流企業培育、重大物流項目招商引資等相關工作。
市大數據管理局:負責做好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重要物流數據支撐和保障工作;做好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信息化平臺建設技術方案審查、硬件支持、項目建設技術指導,并綜合運用數據成果。
達州海關:負責指導保稅物流中心或綜保區申報、建設工作。
市城鄉規劃編制中心:負責指導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建設的總體規劃編制工作。
市國資經營公司:負責秦巴物流園區基礎設施建設、保稅物流中心、秦巴物流信息港建設和秦巴物流園區產業規劃修編等工作。
達州車務段:負責加快啟動達州火車貨場遷建工作,建設秦巴地區集裝箱基地。
達州機場:負責按照國家口岸機場標準,完善達州新機場功能分區,做好航空口岸申報前期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負責做好本轄區內涉及秦巴地區綜合物流樞紐暨“無水港”項目建設的征地拆遷工作;做好本地區物流產業發展規劃,加大本地區重點物流園區建設,積極引進重大物流項目入駐園區,指導本地物流產業發展提檔升級。
三、指揮部議事規則
(一)指揮部會議原則上由指揮長主持召開,指揮長也可委托副指揮長召開,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參會。根據會議內容可邀請其他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
(二)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指揮部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指揮部會議或專題會議。
(三)會議議題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提出,報指揮部辦公室。指揮部辦公室匯總初審后,報指揮長審定。
(四)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整理形成會議紀要,報指揮長簽發。
(五)指揮部安排部署的重大事項、重點工作實行“清單制+責任制”管理,明確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每季度由指揮部辦公室對重點工作任務推進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單位或個人提出整改意見。
達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