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單位):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十一屆三次、四次全會和市委四屆六次、七次全會精神,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8〕47號),現就促進就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支持企業穩定發展
(一)加大穩崗支持力度。自2019年起,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經認定為“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以下簡稱“困難企業”),返還標準按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市本級困難企業認定主要考慮全市產業結構、環境保護、失業保險基金支付能力以及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穩定就業崗位措施、誠實守信等因素,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經信、財政、稅務、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共同確定,并公示7天無異議后向社會公布。各縣(市、區)困難企業認定辦法由本級政府自行確定。達州經開區所屬企業在其失業保險參保地申請困難企業認定和繳費返還。以上兩種穩崗返還政策不能同時享受。上述資金在失業保險基金列支,統籌地區失業保險基金不敷使用時,由地方財政補貼或按程序申請省失業保險調劑金調劑解決。〔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其他市級相關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支持小微企業。充分利用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用好用足政策紅利,增強我市再擔保資本實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流向小微企業。支持融資擔保機構規范發展,市、縣級政府可通過增加注資、并購重組等方式發展由政府出資控股的融資擔保機構,省級財政將按照市、縣財政新增出資額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財力補助。落實信用再擔保機構擔保代償風險補償政策,積極引導融資擔保機構對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對擔保收費水平、業務范圍等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機構,財政部門按擔保業務年度擔保平均余額的1‰給予單戶年度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補貼。鼓勵各地建立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代償損失分擔機制,對融資擔保機構為行政區域內小微企業銀行融資提供擔保所發生的代償損失,按最高不超過代償額的10%的標準予以風險補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經信局、人行達州市中心支行、達州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二、鼓勵支持就業創業
(三)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自主創業的農村勞動者(含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符合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條件的,各級財政按規定及時足額予以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超過3次。各地可因地制宜適當放寬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由此產生的貼息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返鄉下鄉領辦(創辦)家庭農場(林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扶貧車間、社區工廠、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經依法登記注冊的可按規定享受小微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推動獎補政策落到實處,財政部門按當年新發放創業擔保貸款總額的1%,獎勵創業擔保貸款經辦銀行、擔保基金運營管理機構等單位,引導其進一步提高服務創業就業的積極性。鼓勵各地充實壯大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規模,將農民工返鄉創業貸款分險基金并入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針對返鄉創業農民工、高校畢業生、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創業貸款損失,省級財政按照擔保基金實際分險金額的50%給予財力補助,全額用于補充擔保基金。〔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人行達州市中心支行、達州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工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四)加強創業載體建設。各縣(市、區)要積極盤活閑置的商業用房等資源,建設重點群體創業孵化載體。政府投資或與社會共建的創業園區(孵化基地),要為入駐的創業者減免6個月以上的場地、設施設備使用和水電等費用,并提供項目孵化、政策咨詢、項目推介、融資對接以及市場監管、稅務、社保登記等代辦或指導服務。整合大學生、農民工返鄉創業園區(孵化基地),各縣(市、區)和達州經開區可根據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給予一定獎補。每年開展市級創業園區(孵化基地)復核和認定,對復核通過的市級園區(基地)給予5萬元補助,對新認定的市級園區(基地)給予10萬元補助,所需資金從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對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創業園區(孵化基地)的,可提高獎補標準。園區(基地)當年同時獲評多個等級的,按其獲評的最高等級標準予以補助,不累計發放。穩定就業壓力較大的地區,要為失業人員自主創業提供免費的經營場地。〔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五)擴大就業見習補貼范圍。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就業見習補貼范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組織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的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就業見習補貼,每月補貼標準按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其中,國家級見習基地補貼標準可上浮20%,省級見習基地補貼標準可上浮10%。〔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三、積極實施培訓
(六)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難企業可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所需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不足部分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評估合格后,可由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予以適當支持。〔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七)加強失業人員培訓。支持各類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和符合條件的企業承擔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對培訓合格的失業人員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市本級培訓補貼標準根據培訓成本、培訓時長、市場需求和取得相關證書等情況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共同確定。各縣(市、區)可參照市本級補貼標準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合理確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登記失業人員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再參照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一次性生活費補貼。生活費補貼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時領取失業保險金。〔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八)放寬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參保職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部分不區分等級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按可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確定等級),自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可在參保地申請技術技能提升補貼。其中,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500元;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為2000元。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但不能同時享受職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四、及時開展下崗失業人員幫扶
(九)實行失業登記常住地服務。失業人員可在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當地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其中,大齡、殘疾、低保家庭等勞動者可在常住地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并在全市范圍內享受就業援助和有關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十)落實失業保險待遇。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由失業保險基金發放失業保險金,其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十一)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納入各級工會困難職工檔案管理且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下崗失業人員,可在常住地縣級就業服務管理部門申請一次性臨時生活補助,補助標準按照全市月最低工資標準60%確定,所需資金從就業創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給予臨時救助,通過綜合施策,幫助困難群眾解困脫困。〔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總工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五、落實各方責任
(十二)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各地要切實履行政府促進就業工作的主體責任,建立由政府負責人牽頭、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因地制宜,多措并舉,分級預警、分層響應、分類施策,統籌做好本地區促進就業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和財力水平合理確定享受政策的困難企業范圍,突出重點幫扶對象,確保各項政策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十三)明確部門組織協調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統籌協調促進就業政策制定、督促落實、統計監測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大資金支持力度,保障促進就業政策落實。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立足職能職責,積極配合出臺促進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開展更多有利于促進就業的專項活動,共同做好促進就業工作。(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十四)切實抓好政策服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政策宣傳,向社會公布政策清單、申辦流程、補貼標準、服務機構及聯系方式、監督投訴電話,深入企業宣講政策、了解困難、做好幫扶。對申請享受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和就業創業服務的困難企業、下崗失業人員,要建立實名制管理服務信息系統。要優化流程、精簡證明、加強監管,確保各項政策資金規范便捷地惠及享受對象。各地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公益性人力資源服務。〔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十五)指導企業等各方履行社會責任。要引導困難企業更加注重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通過轉型轉產、培訓轉崗、支持“雙創”等,多渠道分流安置職工,依法處理勞動關系。引導職工關心企業生存與發展,困難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采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就業崗位,穩定勞動關系。引導勞動者樹立正確就業觀,主動提升就業能力,通過自身努力實現就業創業。廣泛調動社會各界積極性,形成穩定、擴大就業的合力。〔責任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
達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