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指導意見》(川辦發〔2017〕55號)精神,結合《中共達州市委辦公室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達市委辦發〔2015〕75號)和《中共達州市委辦公室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大力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達市委辦發〔2015〕76號)要求,現就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以發展現代農業為目標,以組織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為主線,搭建服務平臺,拓寬服務領域,完善扶持政策,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為發展現代農業提供強有力支撐。
(二)目標任務。力爭到2020年,在全市基本建成以公共服務機構為依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骨干、其他社會力量為補充、公益性服務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領帶動農戶占農戶總數50%以上,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占總數40%以上;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水平達到60%以上,耕地適度規模經營率達到25%以上。
二、大力培育經營主體
(三)鼓勵發展種養大戶。支持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退役軍人、返鄉創業農民工以及農業科技人員從事農業創業,采取流轉土地、投資入股、合作經營等方式擴大種養規模,發展規模種養大戶。
(四)大力培育家庭農場。支持符合條件的種養大戶轉型為家庭農場。推廣應用家庭農場名錄系統,定期開展家庭農場生產經營情況監測,規范家庭農場管理;積極開展分級示范性家庭農場創建工作,培育發展一批基礎條件好、經營管理好、生產效益好的示范家庭農場;利用微信公眾號、門戶網站等信息化手段,加強政策宣傳,加大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力度。
(五)規范完善農民合作社。堅持規范與發展并重,著力提高發展質量。深入推進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設,健全聯席會議評定評選機制,完善合作社名錄庫,實行動態監管和淘汰機制。探索農民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鼓勵金融扶持農民合作社發展。支持合作社發展聯合社,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提升市場競爭力。引導農機合作社建立集中育秧育苗中心、農事服務超市、加工烘干培訓中心,為農業生產提供全程服務。
(六)引進培育農業企業。圍繞達州農業優勢特色產業,加快培育一批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業企業。支持農業企業建立原料生產基地,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探索創新農業企業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主體緊密聯結的組織模式和利益機制,讓農戶分享產品銷售、加工、儲藏、物流等環節的收益。
(七)深化供銷合作社改革。加快建設縣級農村綜合服務指導中心、鄉鎮農村綜合服務站、村級綜合服務社,大力實施基層示范社建設工程,積極發展生產合作、供銷合作、消費合作、信用合作,探索開展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聯合會試點。大力推廣土地托管、土地股份合作經營等規模化服務,依托特色農業產業,加快農產品生產基地、品牌、冷鏈物流體系建設。穩步開展農村合作金融服務,發展農村資金互助合作服務,建設優質農產品交易供銷體系。通過項目合作、資本合作、股權合作等方式,引導社有資本向現代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集中,引導社有資本積極參與民生保障、脫貧攻堅等公益性事業,主動履行社會責任,引導農業企業與基層社、農村綜合服務社等有效對接,在農資、農產品、農村消費品等傳統經營領域,形成系統上下貫通、整體發展局面,探索供銷社助力脫貧攻堅新模式新機制。
三、積極拓寬領域服務
(八)農資采供服務。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集中采購和供給農業投入品,開展進村入戶推介活動,提高集中采供率,減少流通環節;支持供銷合作社加大“聯采直供”和“互聯網+農資”模式推廣力度,完善農資分級儲備機制,建立健全農資配送中心、連鎖超市、便利店等服務網絡。
(九)產品營銷服務。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完善農產品營銷網絡,開展農超、農社、農校、農企對接,促進產銷有效對接。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加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等各類展示展銷活動,支持有條件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赴省外、國外參加農產品博覽會和各類展示展銷會,拓展國內外市場。
(十)農業科技服務。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新品種、新技術的示范和推廣,提升農產品科技含量。鼓勵農業科研院校、技術專家、基層農技人員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科技對接,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建設科技特派員站點等新型科技服務體系。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承接農機化生產試驗示范、政府購買社會化服務等各類涉農財政項目,積極推廣先進適用的農機化技術和裝備,為主要農作物生產開展耕、種、管、收和植保、烘干、秸稈處理、資源化利用、治理面源污染等方面提供全程服務,實現節本增效。
(十一)農業信息服務。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圍繞農業生產、產品營銷、市場經營、物流配送等各個環節加強農業信息化建設,充分應用12316熱線、達州農業信息網、手機短信等平臺,提供法律政策、種養技術、電子商務、市場需求、產品價格、物流支撐等信息服務,推進物聯網、云計算、移動互聯等現代信息技術和農業智能裝備在農業生產經營領域應用。
(十二)質量監測服務。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購置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設施設備,建立農產品質量追溯管理制度和自檢制度,推進產品檢測、質量追溯信息化管理。
(十三)開展創新服務。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力開展合作式、訂單式、托管式、對接式、全程式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降低生產成本,提高效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四、推動扶持政策落地
(十四)加強公共財政扶持。市級、縣(市、區)級財政要加大政策和資金的扶持力度,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財政貼息等方式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重點在農機購置、農田水利、高產創建、設施農業和現代農業發展等項目上給予扶持,深入推進財政支農項目資金形成資產股權量化改革。鼓勵各地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承擔農業公益性服務項目。
(十五)加強金融保險支持。推動銀行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作對接,建立融資協作長效機制,逐年增加對各類經營主體的授信額度。鼓勵銀行業機構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經營特點,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利率和償還方式。積極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倉單、知識產權、股權、應收賬款、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收益、可轉讓的林權等抵(質)押服務,擴大有效擔保物范圍。各級財政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貼息支持。建立健全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長效機制,提高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賠兌現率,推動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發展。
(十六)落實用地、用電和用水政策。依法保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生產經營和社會化服務的設施農業、輔助設施、配套設施用地以及服務設施用地;符合按農用地管理規定的,不再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市、縣兩級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統籌保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合理的用地需求。用于農業、林木培育和種植、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用電和農業排灌用電以及農業服務業中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用電價格。用于發展生產、農產品初加工和農業灌溉的用水,視為農業用水。
(十七)加強人才培養支持。開展新型職業農民認定,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為重點培訓對象,大力培養新型職業農民、農村實用人才,著力培育一批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農業經營管理人才,著力培育一批耕、育、插、防、收等各環節農機熟練操作手。堅持分類別、分層次、分行業培訓,每年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骨干管理人員專題培訓,增強開展社會化服務的意識。
五、加強組織保障建設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將其作為深化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制定配套政策,落實推進措施,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十九)明確部門分工。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認真做好綜合協調、業務指導、檢查督促和組織實施;各級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稅務、工商、科技、金融、保險、電力、供銷等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配合,通力協作,共同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
(二十)堅持示范帶動。在全市組織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范縣和示范主體創建行動,擴大農業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范圍,加大政府購買公益性服務補助力度,總結典型經驗,推廣創新做法,不斷提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
(二十一)建立激勵機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承擔農業社會化服務項目績效考評辦法,每年開展一次績效考評。考評工作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織實施,對服務質量好、社會效益高、誠實守信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給予一定資金激勵補助,對服務質量差、服務時效不及時、弄虛作假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予以通報批評并取消其承擔農業公益性服務項目的資格。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