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qū)管委會,市級各部門(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實施細則和省、市相關規(guī)定及實施細則精神,進一步改進作風,提升政府工作實效,現(xiàn)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規(guī)范精簡會議
(一)精減會議數(shù)量。除市政府全體會、常務會等法定會議外,可開可不開的會堅決不開,能合并召開的盡量合并召開,同一行業(yè)領域召開全市性工作會議每年不超過1次。大力提倡召開電視電話會議、網絡視頻會議,上級電視電話或網絡視頻會議如需召開會議貫徹落實的,應賡即召開電視電話或網絡視頻會議進行貫徹部署,原則上不再重新召開會議。每月第一周原則上不召開會議。
(二)規(guī)范參會人員范圍。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各類會議,只通知與會議內容直接相關的市級領導和縣(市、區(qū))、市級部門參加。市長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除牽頭責任部門外,其他相關單位可派分管負責同志參會;副市長主持召開的專題會議,除牽頭責任部門外,其他相關單位派分管負責同志參會(但因處置緊急重大安全穩(wěn)定事件且報經主要領導批準的除外)。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明晰班子成員工作分工,要求參會同志必須會前了解會議內容、掌握相關政策和熟悉工作推進情況,會上能發(fā)言提出建議意見,會后要及時回單位匯報并抓好貫徹落實。
(三)提高會議效率。從嚴審查政府常務會議題,除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市政府常務會審定的事項外,不涉及政策、體制機制調整和人財物的事項不提交政府常務會研究;確須提交政府常務會議討論研究的事項,會前應充分協(xié)調溝通、形成一致意見后方可上會。市政府領導召開的各類專題會要有明確的目的,牽頭承辦部門要做好充分準備,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會議要形成實質性成果。以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時間原則上控制在90分鐘以內,只安排1位市領導主講,交流發(fā)言單位不超過3個。原則上不召開以學習傳達上級會議文件精神為單一主題的會議,確須召開的,一般不超過30分鐘,不單獨安排會議主持人。
二、進一步改進調研考察
市政府領導到基層調研要有明確主題,帶著問題有目的地開展,陪同調研的市級部門負責同志一般不超過3人。市長帶隊基層調研和外出考察,可安排1名相關副市長隨行,除牽頭責任部門外,其他相關部門可派分管負責同志參加,無直接關聯(lián)部門不派員參加;副市長基層調研和外出考察,除牽頭責任部門外,其他相關部門派分管負責同志參加,無直接關聯(lián)部門不派員參加。市政府領導帶隊外出考察,應有明確目的任務,精選考察地點,控制時間和人員規(guī)模,原則上在省內考察每次不超過2天,赴省外考察每次不超過3天,隨同參加外出考察的市級部門負責人一般不超過4人,外出考察結束后要向市政府報送考察報告。
三、進一步減少發(fā)文數(shù)量
按照“確有必要、注重實效”原則,對上位文件已發(fā)至縣級,特別是公開發(fā)布且未明確要求出臺貫徹文件的,原則上不再發(fā)貫徹文件,確需發(fā)文的,必須結合實際有新的思路和舉措。屬部門職權范圍內事務,應由部門自行發(fā)文或聯(lián)合發(fā)文。屬同一主題、同類事項的,屬同一部門、同類工作的,盡量合并發(fā)文,不分別或連續(xù)發(fā)文。可采用電話、電報等方式布置的,已開會部署并明確工作任務的,一般不再發(fā)文。通過網絡、電話、傳真等方式明確的事項,不再發(fā)文。
四、進一步強化工作落實
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增強狠抓落實的定力和緊迫感,對年度各項重點工作要列出清單、建好臺賬,排出“時間表”、劃出“路線圖”,緊扣時間節(jié)點,狠抓推進落實。要敢于直面基層反映的各類矛盾問題,職責范圍內能夠解決的要立即研究解決,需要多個部門配合解決的要主動協(xié)調、合力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說明原因、制定計劃、限時解決,需要市政府研究解決的要及時請示報告。市政府辦公室進一步優(yōu)化辦事流程,提高公文處理效率,對各級各部門向市政府上報的請示事項,按照工作職責分工,限時送市政府領導研究做出決定、批復和批示。要改進和創(chuàng)新督促檢查方式,強化督查考核結果運用,將各地各部門狠抓工作落實情況作為評優(yōu)評績的重要依據,進一步形成高效務實、真抓實干的工作導向,確保市政府各項決策部署和各項重點工作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