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單位):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構建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意見》(國辦發〔2017〕52號)、《四川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制定和實施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的實施意見》(川辦發〔2018〕6號)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老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和講話精神,按照黨政主導、社會參與,突出重點、適度普惠,政策銜接、城鄉統籌,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的原則,從我市實際出發,著眼老年人權益保障和服務需求,以提升老年人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關注高齡、失能、貧困、傷殘、計劃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難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整合服務資源,增加服務供給,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方式,提升服務質量,不斷滿足廣大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的照顧服務需求,讓全市老年人享受更多優質、便捷、公平、安全的優先優惠服務,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推動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二)發展目標。全市老年人照顧服務水平與人口老齡化進程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指標相銜接,保障老年群體人人享有基本照顧服務。老齡事業和老齡產業政策體系更加健全,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更加完善。老齡事業發展整體水平大幅提升,管理體制和服務機制運轉更加高效,支持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的社會環境更加友好,及時科學綜合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能力明顯增強,養老、孝老、敬老政策體系和社會環境進一步優化。
二、重點任務
(一)提升老年人社會保障水平。
1.完善高齡津貼和百歲老人關愛制度。高齡津貼按年齡段分檔發放。從2019年1月1日起,達州市戶籍老年人高齡津貼標準調整為:80—89周歲老年人由每人每月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90—99周歲老年人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高齡津貼發放工作按戶籍所在地實行屬地化管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是責任主體,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納入預算,同級老齡工作機構負責發放,具體發放辦法由各地制定。對百歲老人予以特殊照顧,建立百歲老人敬老金和家庭獎勵金制度。市政府為全市年滿100周歲的老年人每人贈送1塊長壽牌匾,由市老齡辦負責制作和發放。從2019年起,每年10月“敬老月”,為全市10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發放2000元敬老金和2000元家庭獎勵金,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納入預算,市老齡辦負責發放。高齡津貼及百歲老人敬老金、家庭獎勵金是政府的一項特別優待政策,不計入老年人家庭收入,不影響其享受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惠民優待政策。〔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各項工作任務的責任單位均包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以下不再重復列出〕
2.完善經濟困難老年人居家養老服務補貼和失能護理補貼制度。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達州市戶籍60周歲以上的散居特困老年人,城鄉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殘疾、獨居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鄉低收入家庭中80周歲以上高齡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等居家養老服務。按照省上統一部署,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根據其失能程度給予護理補貼。(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
3.建立醫保異地結算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全國聯網和異地就醫結算,實現符合規定的跨省異地安置老年人住院費用直接結算。按照國家和省統一部署,探索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并做好與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護理補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等福利性補貼項目的銜接整合,提高資源配置效益。(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老齡辦)
4.健全困難老年人救助制度。落實特困老年人生活供養和照料護理服務政策。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家庭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采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做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確保農村貧困老年人同步實現脫貧。對因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老年人家庭,按照政策規定給予臨時救助。達州市戶籍特困供養、最低生活保障、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重點優撫對象等城鄉生活困難家庭老年人去世后實行火化的,經民政部門核準,免除基本殯葬服務費。(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扶貧移民局)
5.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按照政策規定,對符合條件的農村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發放獎勵扶助金,對符合條件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發放特別扶助金。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住院護理補貼保險制度。(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
6.創新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和服務。支持商業保險公司依法合規發展具備長期養老功能、符合生命周期管理特點的個人養老保障管理業務。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開發針對老年人的長期護理保險產品。鼓勵養老機構和老年人投保養老機構責任保險和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提高養老機構和老年人抵御意外風險的能力,保險公司對投保養老機構和老年人應當給予保險費、保險金額等方面的優惠。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要制定特殊困難群體和重點優撫對象等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統保政策,2018年12月底前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達州銀監分局、市保險行業協會、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
(二)提升養老服務水平。
7.健全家庭養老支持政策。按照規定落實職工探望父母假等政策。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間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15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給予非獨生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7日的護理照料時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制定規章制度等形式確定護理照料時間。護理照料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支持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自覺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和責任。在達州市范圍內,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隨共同生活的子女遷移戶口,60周歲以上孤寡老年人投靠愿意贍養的近親屬的,可自愿隨近親屬遷移戶口,遷入的老年人享受遷入地基本公共服務,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老齡辦)
8.發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建立居家養老服務清單制度,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服務項目。促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健全以社區為平臺、養老服務企業和社會組織為載體、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為骨干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優先發展嵌入式中小微養老機構,大力推行“片區養老院+社區養老驛站+小區居家養老”社區養老模式,逐步形成城市社區15分鐘養老服務圈。鼓勵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日托、臨時托養、短期托養、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精準化個性化服務,為高齡、失能老人提供上門服務。鼓勵通過委托管理等方式將公建的社區日間照料中心等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無償或低償交由專業化的社會組織、養老服務團隊運營。城鄉社區要定期上門巡訪獨居、空巢、留守等老年人,幫助解決具體困難。(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老齡辦)
9.完善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各地在制定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時,必須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置養老服務設施。凡新建城區、居住(小)區,要按標準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列入土地出讓(租賃)合同內容,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非獨立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應位于適宜老年人活動的地面上低層,多期開發的居住(小)區應在首期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大型住宅開發項目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可以適當分散布局,小型住宅開發項目可在相鄰附近適當集中配置。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和建設指標要求的,要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完善養老服務設施。加強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中心及社區衛生、文化、體育等設施的功能銜接,發揮綜合效益。(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文體廣新局、市老齡辦)
10.推動“互聯網+”智慧養老工程。支持社區、養老機構、社會組織和企業利用物聯網、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開發應用智能終端和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智慧平臺、信息系統、APP應用等,重點拓展遠程提醒和控制、自動報警和處置、動態監測和記錄等功能,為老年人提供緊急呼叫、家政服務、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物品代購及其他個性化服務。鼓勵建設虛擬養老院。(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經信委、市科技知識產權局、市商務局、市老齡辦)
11.促進養老服務主體多元。加快建設全市養老服務信息數據庫,及時主動公布養老服務相關供需信息,實現養老需求和社會供給有效對接。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放管服”改革。增強公辦養老機構托底功能,積極穩妥推進具備向社會提供養老服務條件的公辦養老機構轉制為企業或開展公建民營。落實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參與養老服務的優惠扶持政策,逐步使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體。支持養老機構依法依規設立多個服務網點,實施規模化、連鎖化、品牌化運營。鼓勵整合改造企業廠房、商業設施、存量商品房等用于養老服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老齡辦)
12.加強農村養老服務。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大力推行“1+N”(以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為基礎,整合基層老年協會、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村級綜合活動設施等資源)農村養老模式。實施農村中心敬老院床位適老化改造提升行動,推進農村中心敬老院在功能發揮上向區域養老服務綜合體轉變。新建的幸福美麗新村、扶貧新村等應當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充分利用農村各類閑置房屋資源,推進農村小型互助式養老機構建設。依托村(社區)“兩委”和農村基層老年協會,大力發展互助養老服務。加強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工作,強化家庭和子女在贍養、扶養農村留守老年人中的主體責任和法定義務,落實縣鄉兩級政府在維護農村留守老年人權益中的基本職責,充分發揮老年人組織、村民互助服務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作用,建立健全家庭盡責、基層主導、社會協同、全民行動、政府支持保障的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機制。健全農村留守老年人信息臺賬,建立定期探訪制度,將存在安全風險和生活困難的留守老年人作為重點幫扶對象。鼓勵開展形式多樣的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和志愿服務活動。鼓勵各地將農村幸福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委托交由老年協會等社會力量運營管理,面向留守等老年人提供服務,把具備資質的老年協會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農村集體經濟、未承包到戶的農村土地流轉等收益分配應充分考慮解決本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農村老年人不承擔興辦公益事業的籌勞和籌資義務。(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委農工委、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扶貧移民局、市老齡辦)
13.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支持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開設養老與健康服務業相關學科專業或相關課程,鼓勵職業培訓機構開設養老與健康服務業培訓內容,培養養老服務專業人才。探索制定優秀養老服務人才激勵政策。落實養老服務人員技能標準和培訓機構認定標準。依托院校、養老機構建立養老服務和管理實訓基地。實施養老護理員培訓計劃,加快達州市養老護理員培訓基地建設。逐步提高養老服務從業人員薪酬待遇,加強對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社會關懷。開發養老服務公益性崗位,支持養老機構吸納困難群體就業,積極引入專業社工人才,加快培育志愿者隊伍,發展專職、兼職和志愿者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隊伍。(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計生委)
14.大力發展老齡產業。支持相關行業、企業圍繞老年慢性病治療、康復護理、健康促進和應急救援、電子商務、旅游休閑等重點領域,推進老年人適用產品、技術的研發和應用。提高老年用品科技含量。大力發展養老服務企業,繁榮老年消費市場,豐富老齡產業業態。支持建立老年人用品測試、展示、體驗場所,鼓勵商家設立老年用品專柜。支持舉辦老齡產業博覽會。依托我市資源優勢,促進康養與生態農業、旅游休閑、文化娛樂、運動健身、康復療養、健康食品等多業融合,大力發展“康養+”產業,培育一批養老特色小鎮、康養度假小鎮、森林康養基地、康養產業集群(園區),把達州市建設成為秦巴地區康養產業發展高地。(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科技知識產權局、市民政局、市商務局、市衛生計生委、市農業局、市林業園林局、市文體廣新局、市旅游局、市投資促進局、市老齡辦)
(三)提升老年人健康支持水平。
15.提升基層健康養老服務功能。通過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老年人免費建立電子健康檔案,每年為65周歲以上老年人至少提供1次免費體檢,開展健康管理服務。推行以全科醫生為主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門巡診、健康管理等服務。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設立家庭病床,采取定點、巡回、上門形式,提供預防、醫療、保健、護理、康復、心理咨詢、臨終關懷等服務,酌情減免經濟困難老年人出診費。開展老年人健康促進和疾病預防,加強老年人健康生活方式和健身活動的指導,提高老年人健康素養。(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文體廣新局、市老齡辦)
16.強化醫養結合統籌。加強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的規劃銜接,推進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合理布局、功能互補和集約建設,促進均衡發展。重點建設醫養結合機構及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醫院等醫療機構。在制定醫療衛生和養老相關規劃時,要給社會力量舉辦醫養結合機構留出空間。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凡符合規劃條件和準入資質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責任單位:市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老齡辦)
17.推進醫養融合發展。落實醫養融合優惠扶持政策,打通醫療衛生機構和養老機構融合通道,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的合作機制。通過協議合作、合作共建、建立醫療養老聯合體等形式,整合資源,促進醫療養老深度融合。鼓勵縣級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院)建立與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以及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的雙向轉診與合作關系,具備條件的可作為醫院(含中醫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復護理場所。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部分公立醫院轉為康復、護理等接續性醫療機構。鼓勵醫療機構積極開展養老服務,支持有條件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院)開設老年病科,開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支持有條件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院)開設老年護理院,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養護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按照有關規定開辦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等醫療機構,也可內設醫務室或護理站。取消養老機構內設診所的設置審批,實行備案制管理。對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按照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范圍。逐步擴大老年人常見藥品和醫療康復項目的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減輕老年人的醫療康復負擔。發揮我市中醫藥特色,將中醫藥“治未病”理念、中醫藥養生保健、中醫藥康復醫療融入養老全過程。鼓勵執業醫師到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支持有專業特長的醫師及專業人員開展疾病預防、保健養生等非診療行為的健康服務,促進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向養老機構、社區和家庭下沉。(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老齡辦)
18.資助經濟困難老年人參加醫療保險。具有達州市戶籍的特困人員、重點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資助。具有達州市戶籍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中的老年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定額資助。(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殘聯、市扶貧移民局)
19.落實老年人醫療服務優待政策。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應制定老年人醫療優先優惠服務項目清單。通過完善掛號、診療系統管理,設置優先窗口或綠色通道、提供導醫服務等方式,為老年人特別是高齡、重病、失能老年人掛號(退換號)、就診、取藥、結算、住院、轉診、綜合診療等提供方便和優先服務。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對60周歲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和門診診查費,減半收取門診急診掛號費和門診急診診查費;對70周歲以上老年人減半收取專家門診掛號費和門診診查費;對80周歲以上老年人在門診使用儀器設備診病時,核定收費標準在50元以上的按80%收取檢查費。達州市戶籍的特困供養老年人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免收門診掛號費、門診診查費、注射費;住院時,減半收取普通病床費;大型設備檢查時,按核定收費標準減半收取檢查費。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工作者為老年人提供義診服務。(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老齡辦、市民政局)
(四)提升老年宜居環境建設水平。
20.建設老年宜居社區。提倡在推進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設施改造中,適當配備老年人出行輔助器具。加強對居住區、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設施、商業網點、旅游景點等無障礙設施建設與改造,重點對坡道、盲道、走道、公共出入口、樓梯、電梯、扶手、公廁等進行改造。在公共場所設立無障礙標識,推進符合電梯增設條件的公共場所加裝電梯。加強社區、家庭的適老化設施改造,優先為高齡、殘疾、失能、失獨等老年人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對其中的經濟困難老年人家庭給予適當補助。優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多層老舊住宅加裝電梯。引導、支持開發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際親情住宅。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緊急救援救助功能,鼓勵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設施。推進養老機構適老化改造。(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衛生計生委、市城管執法局、市林業園林局、市旅游局、市殘聯、市老齡辦)
21.落實老年人住房保障。在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和城鎮棚戶區、農村危房改造以及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優先照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老年人與子女或者其他親屬共同購買、建造的房屋,以及拆遷、改建住房含老年人份額的,老年人依法享有相應的財產所有權。辦理房屋權屬關系變更等涉及老年人權益的重大事項時,有關部門應當就辦理事項是否為老年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進行詢問,并依法優先辦理。(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
22.發展適老公共交通。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鐵路、水路、航空客運等場所、站點、交通工具的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在醒目位置設置“老年人售票窗口”“老年人專座”“老年人優先”等重點照顧人群服務標志,開辟候乘專區或專座,為無人陪同、行動不便等有服務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務。有條件的要播放敬老語音廣播(LED、視頻)。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城市公交車和達州市城區城鄉客運一體化車輛,建立完善老年人免費乘坐公共交通補貼制度,2018年12月底前落實到位。鼓勵老年人錯峰出行。(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老齡辦、市民政局、市殘聯、達州車務段、達州機場)
23.拓展適老金融服務。引導和規范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開發適合老年人的信貸、理財、保險等產品。金融機構應為老年人辦理業務提供便利,設置“老年人優先”等重點照顧人群服務標志,提供導銀服務,對有特殊困難、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特需服務或上門服務。鼓勵對養老金客戶實施減費讓利,對異地領取養老金的客戶減免手續費。對辦理轉賬、匯款或購買理財、保險等金融產品的老年人,應當提示相應風險。(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行達州市中心支行、達州銀監分局、市保險行業協會)
24.營造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環境。加強人口老齡化國情、省情、市情教育,倡導樹立積極老齡觀。把弘揚孝親敬老納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開展養老、孝老、敬老教育進機關、進學校、進家庭、進鄉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公共場所“七進”活動。深化“敬老月”“老年節”活動,深入開展“敬老模范縣(市、區)”“敬老模范鄉(鎮、街道)”“敬老模范村(社區)”和“敬老文明號”創建活動,開展“十大孝星”“十大健康百歲壽星”“最美老人”等敬老愛老活動。各地要堅持每年組織開展走訪慰問困難老年人活動。發揮基層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以及城鄉基層社會組織的優勢,開展經常性為老志愿服務活動。(責任單位:市老齡辦、市民政局、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教育局、市文體廣新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
(五)提升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25.發展老年教育。發揮市、縣(市、區)老年大學示范輻射作用,健全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四級老年教育網絡。老年教育資源向老年人公平有序開放。政府投資興辦的老年大學(學校),對貧困、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和70周歲以上老年人入學,免收學費。擴大老年教育資源供給,推動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舉辦老年大學(學校)或開發老年教育課程,為老年人和養老機構等提供教學資源及教育服務。在保障正常教學秩序的前提下,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場地、圖書館、相關設施設備等資源對老年人開放。支持社會力量舉辦或參與老年教育,為老年人開展學習活動提供便利和優惠服務。利用遠程教育開展老年教育。支持市、縣(市、區)廣播電視大學發揮資源優勢,興辦老年電視(互聯網)大學,完善老年人社區學習網絡,打造老年教育信息化學習平臺。整合資源,探索推進養、醫、體、文等場所與老年人學習場所相結合。(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老齡辦、市衛生計生委、市文體廣新局)
26.豐富老年文體供給。通過新建、改造和整合等途徑,增加老年活動場所,配備老年活動設施。著力構建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全民健身設施網絡和城市社區15分鐘健身圈。支持老年人開展文化體育健身活動,增加適合老年人的特色服務項目。全市各類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對老年人免費開放,支持民辦文化體育設施對老年人免費或優惠開放。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應開設老年閱覽區域,提供大字閱讀設備、觸屏讀報系統等。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旅游景區,對年滿65周歲老年人免收門票;對不滿65周歲老年人,在非國家法定節假日免收門票,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實行門票半價優惠;每年老年節(即九九重陽節),對老年人免收門票。鼓勵景區內的觀光車、纜車等代步工具對老年人給予優惠。(責任單位:市文體廣新局、市林業園林局、市旅游局、市老齡辦)
27.發揮老年人積極作用。探索制定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支持政策。鼓勵建立老年人人才信息庫,支持老年人才自主創業。依法保障老年人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合法收入、安全和健康權益。鼓勵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況下發揮自身優勢和專長,依法參與各類社會活動。深入開展“銀齡行動”,鼓勵老年人廣泛參與基層民主監督、關心教育下一代、社會治安、環境保護、糾紛調解、鄰里互助等志愿服務。倡導低齡、健康老年人為高齡、失能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務,探索建立養老服務時間儲蓄銀行、互助循環機制。鼓勵老專家、老知識分子參與精準扶貧等志愿服務。壯大老年志愿者隊伍,推行老年志愿服務登記制度。支持基層老年協會建設。(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老齡辦)
(六)提升老年人權益保障水平。
28.完善老年人權益保障政策體系。加快推動老年人在社會保障、社會服務、社會優待、社會參與、宜居環境等方面的政策創新。落實老年人優待政策,逐步提高老年人優待水平,穩步發展適度普惠性老年人優待服務,推進常住老年人與戶籍老年人享受同等優待。開展更多適合老年人的法治宣傳,增強老年人守法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責任單位:市老齡辦、市司法局)
29.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暢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務網絡,發揮基層法律援助站點和“12348”法律服務熱線作用,為老年人就近申請和獲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老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需要律師幫助但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可依法依規申請獲得法律援助。對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要簡化程序,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和指派。有條件的地方可適度放寬老年人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逐步擴大受案范圍,擴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蓋面。老年人因追索贍養費、扶養費、養老金、退休金、撫恤金、醫療費、勞動報酬、人身傷害事故賠償金等提起訴訟,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司法救助,依法依規緩交、減交或免交訴訟費。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可依法裁定先予執行。鼓勵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其他法律服務機構,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提供免費或優惠服務。(責任單位:市司法局、市法院、市老齡辦)
30.依法打擊欺老騙老等違法行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定期組織城鄉社區開展老年人預防詐騙、非法集資等宣傳活動,及時制止和舉報以虛假宣傳、欺詐等方式向老年人惡意推銷、騙購保健品、食品、藥品、器材等行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監督管理,營造安全、便利、誠信的老年人消費環境,依法及時處理侵犯老年人消費權益的舉報投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查處針對老年人的傳銷、詐騙、非法集資等行為,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財產安全。(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政府金融辦、市老齡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其列入議事日程和民心工程,納入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內容,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要結合實際制訂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實施方案。市級有關部門要按照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落實工作責任,對已經開展的項目,要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提升服務水平;對尚未開展的項目,要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先行先試,逐步推開。
(二)完善投入機制。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建立政府、社會、個人相結合的多元化投入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把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所需資金和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對城市公交、公立醫療機構等老年優待工作任務較重的單位(企業),適當給予補貼。建立多渠道資金籌措機制,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和企事業單位以結對幫扶、設立公益基金、開展公益捐贈等多種形式參與和支持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創新和優化照顧服務提供方式,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依據相關規定,通過市場化方式,把適合的老年人照顧服務項目交由具備條件的社會組織和企業承擔。督促指導照顧服務提供方制定服務清單和辦事指南,簡化流程,提高效率。
(三)營造濃厚氛圍。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推動公共服務行業履行社會責任,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照顧服務。鼓勵與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類服務行業為老年人提供優先、優惠、便利服務。各級各類新聞媒體要廣泛宣傳老年人照顧服務政策,積極開展敬老養老助老教育活動。大力宣傳在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表揚獎勵,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良好氛圍。
(四)強化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對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督促檢查,健全綜合督查、專項督查、第三方評估等工作機制。各級老齡工作委員會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承擔日常工作,負責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指導,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反饋和監督機制,設立服務、監督熱線,妥善解決照顧服務過程中老年人反映的問題。強化問責機制,對落實老年人照顧服務政策不力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各地各部門要主動配合做好人大、政協對老年人照顧服務工作的視察、監督工作。
本實施意見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已有相關規定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準。在有效期內,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或已按程序對本實施意見作出廢止、修改、失效的決定的,從其規定或決定。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