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27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17〕7號),進一步強化全市學校體育工作,促進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現結合達州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到2020年,學校體育辦學條件總體達標,體育課時和鍛煉時間得到切實保證;學生體育鍛煉習慣基本養成,教學、訓練與競賽體系基本完備,運動技能和體質健康水平明顯提升,規則意識、合作精神和意志品質顯著增強;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學校體育推進機制基本完善,基本形成體系健全、制度完善、注重實效的學校體育發展格局。
二、重點任務
(一)深化教學改革,強化體育課和課外鍛煉。
1.完善體育課程。以培養學生興趣、養成鍛煉習慣、掌握運動技能、增強學生體質為主線,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開足開好體育課程,嚴禁削減、擠占體育課時間。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為中小學增加體育課時。高等學校一、二年級本科學生須開設不少于144學時、專科學生不少于108學時的體育必修課程,本、專科三年級以上學生開設體育選修課程,選修課成績計入學生學分。中小學1—2年級每周4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每周3課時,高中每周2課時。科學安排課程內容,在學生掌握基本運動技能的基礎上,提高學生專項運動能力。大力開展足球、籃球、排球等集體項目,積極開展田徑、游泳、體操等基礎項目,廣泛開展乒乓球、羽毛球、武術等優勢項目,進一步挖掘整理和傳承創新民族民間體育特色項目,充實和豐富體育課程內容。
2.強化課外鍛煉。健全學生體育鍛煉制度,將大課間、校內課外體育活動納入體育教學計劃,列入作息時間安排和課表,與體育課教學內容相銜接,并由學校統籌安排、集中組織。當天有體育課的班級,以“大課間”“體育課”保證學生每天1小時校園體育活動;當天沒有體育課的班級,以“大課間”“課外體育活動”予以保證。高等學校要組織學生每周至少參加2次課外體育活動,職業學校在學生頂崗實習期間,要注意安排學生的體育鍛煉時間。寄宿制中小學校要組織每天出早操。遵循學生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合理安排家庭“體育作業”,定期開展陽光體育系列活動,鼓勵廣大學生“走下網絡、走出宿舍、走向操場”。堅持開展學生冬季長跑等群體性活動。支持學生參加社會體育活動,鼓勵學生參加校外全民健身運動,積極為學生體育活動創造便利條件,逐步形成家庭、學校、社區聯動和覆蓋校內外的學生課外體育鍛煉體系。
3.提高教學水平。加強健康知識教育,科學安排運動負荷,注重運動技能學習和實踐練習,讓學生熟練掌握1—2項終身受益的運動技能。關注學生體育能力和體質水平差異,區別對待、因材施教,研究推廣適合不同類型學生的體育教學方法,提高特殊教育學校和對殘疾學生的體育教學質量。建立以高等學校牽頭的全市校園足球、籃球、排球等運動項目教學聯盟,為中小學開展教改試點提供專業支撐,幫助學校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學模式。積極開展學校體育教學理論和實踐研究,提升體育教學和科學化水平。
(二)堅持普及與提高相結合,完善訓練和競賽體系。
4.開展課余訓練。結合學校特色和學生特長,積極組建體育運動隊、代表隊、俱樂部、興趣小組或社團,積極開展課余體育訓練。根據學生年齡特點和運動訓練規律,科學安排訓練計劃,不斷提高課余運動訓練水平。妥善處理好文化課學習和訓練的關系,全面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打好專項運動能力基礎。繼續抓好教體共建的運動隊,辦好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扶持建設一批校園足球、籃球、排球等特色學校,充分發揮其引領示范作用。
5.完善競賽體系。建設常態化的學校體育競賽機制,堅持以賽促教促學,規范賽風賽紀,強化以賽育人。廣泛開展班級、年級體育比賽,學校每年至少舉辦1次綜合性運動會或體育節,運動項目設置要突出集體性、趣味性和教育性,體現本校特色。整合賽事資源,制定學校體育競賽管理辦法,完善和規范學生體育競賽體制,構建市、縣、校相互銜接的學生體育競賽體系。積極組織開展區域內學校體育競賽活動。每年市、縣(市、區)及達州經開區要舉辦一次田徑運動會、足球賽、籃球賽、乒乓球賽、跳繩比賽,每兩年舉辦一次排球賽、羽毛球賽、運動舞蹈賽,推動開展跨區域競賽活動。完善競賽層層選拔機制,暢通學生運動員進入各級專業運動隊、代表隊的渠道。
6.加快體育特色示范學校建設。實施學校體育教育區域整體推進工作,抓好學校體育工作示范學校、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陽光體育示范學校、體育傳統項目示范學校建設,全面推廣體育特色示范學校的成果,發揮其引領示范帶動輻射作用。
7.做好體育特長生培養工作。堅持全面普及與重點提高相結合,加大對體育特長生的專門培養教育,不斷向高校輸送體育專門人才。對體育特長生建立一條線的招生政策,國家級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學校體育工作示范學校和省級陽光體育示范學校、體育傳統項目示范學校通過選拔招收體育特長生,集中開設體育班。
(三)增強基礎能力,提升學校體育保障水平。
8.加強體育教師隊伍建設。按標準逐步配齊配強體育教師和體育專職教研人員,重點解決農村、邊遠、貧困、民族地區鄉(鎮)和村小教學點體育教師“招不到、留不住”的實際問題。鼓勵優秀教練員、退役運動員、社會體育指導員、有體育特長的志愿人員兼任體育教師,特別優秀且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可按規定直接考核招聘為體育教師。加強師德建設,增強廣大體育教師職業榮譽感,堅定長期致力于體育教育事業的理想與信心。提高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教育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培養適應中小學體育需求的合格體育教師。實施體育教師全員培訓,將體育教師培訓一并納入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培訓計劃予以統籌安排,并重點向鄉村教師傾斜。提升特殊教育體育教師水平。體育教師組織開展課外活動、學生體質健康測試、課余訓練、比賽等應納入教學工作量。保障體育教師在職稱(職務)評聘、福利待遇、評優表揚、晉級晉升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
9.加強體育設施設備建設。把學校體育設施列為學校標準化建設的重要內容,結合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改薄”等項目和《達州市普通中小學體育藝術教育五年行動計劃(2014—2018年)》(達市教〔2014〕93號)等項目的推進,以保基本、兜底線為原則,大力改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為學生配齊配足必要的體育活動器材,為體育教師配備必要的教學裝備。將學校體育場地建設納入城鄉規劃,結合學校布局科學規劃新建公共體育場地,促進學校與社會共建共享公共體育場地與設施。積極推動公共體育場館設施為學校體育提供服務,向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推動有條件的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后和節假日對本校師生和公眾有序開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宮、戶外營地等資源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
10.健全體育風險管理機制。認真落實教育部《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暫行辦法》(教體藝〔2015〕3號)相關要求,健全學校體育運動傷害風險防范機制。加強體育安全教育,培養學生運動傷害風險防控意識和能力,提高學生的運動傷害應急處置和救護能力。加強校長、教師及有關管理人員培訓,提高學校體育從業人員運動風險管理意識和能力。加強學校體育場地及器材設施的安全風險分類管理,定期開展檢查,有安全風險的應設立明顯警示標志和安全提示,有損壞的應及時維修或更換。完善校方責任險,探索涵蓋體育意外傷害的學生綜合保險機制,試點推行學生體育安全事故第三方調解辦法。學校應當按規定為外出參加校外體育比賽的學生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11.整合資源支持學校體育。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購買體育服務等方式,逐步建立社會力量支持學校體育發展的長效機制,引導技術、人才等資源服務學校體育教學、訓練和競賽等活動。鼓勵業余體校、專業運動隊、職業體育俱樂部定期組織教練員、運動員深入學校指導開展有關體育活動。支持學校與科研院所、社會團體、企業等開展廣泛合作,提升學校體育工作水平。鼓勵體育教師(教練員)利用周末、寒暑假、節假日等休息時間到體育協會、俱樂部等開展訓練和相關服務活動。
(四)加強評價監測,促進學校體育健康發展。
12.完善體育考試考核評價辦法。完善和規范體育運動項目考核和學業水平考試,構建課內外相結合、各學段相銜接的學校體育考核評價體系。體育課程考核要突出過程管理,對學生出勤、課堂表現、健康知識、運動技能、體質健康、課外鍛煉、參與活動情況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要把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情況、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和運動技能等納入初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將體育科目納入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計分科目,其分值權重達到總分的8%,從2017年入學的初中新生開始實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開展中小學生體質健康抽測工作。學校體育測試要充分考慮殘疾學生的特殊情況,體現人文關懷。
13.加強體育教學質量監測。明確體育課程學業質量要求,認真落實國家學生運動項目技能等級評定標準,定期開展體育課程基礎教育質量監測,促進學校體育教學質量穩步提升。落實學校體育年度報表、工作自評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嚴格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建立健全學生體質健康檔案,確保測試數據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加強體質健康測試數據的分析與研究,以指導和改進學校體育工作。建設學校體育信息化管理系統,推進運用現代化手段對體育課質量進行監測、監控,并對學校體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公示。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把學校體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強統籌協調,落實管理責任,并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具體工作措施。建立各級青少年體育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強化有關部門在加強青少年體育工作中的責任。教育行政部門、普通高校和規模較大的中小學校要落實學校體育管理機構和人員。
(二)強化統籌保障。教育部門要履行好學校體育的工作主體責任,負責學校體育統籌規劃、評價導向和綜合管理。編制部門要在本級編制總量內做好體育師資的編制統籌。發展改革部門要合理統籌規劃,促進學校資源與社會資源互動互聯、共建共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為體育師資的補充、職稱評定等做好指導及服務工作。財政部門要加大學校體育經費投入力度,通過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等相關資金,支持學校補充體育設施設備。體育部門要發揮體育專業人才優勢,加強對中小學體育活動與訓練的專業指導,免費或優惠向中小學開放體育場館設施,促進體育資源的開放共享。團委要發揮體育育人的綜合作用,積極倡導和組織體育志愿者支教、援教,引導和促進青少年學生快樂健康成長。
(三)完善投入機制。切實加大學校體育經費投入力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安排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和本級財政資金時要對學校體育給予傾斜和足額保障。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需求將學校體育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學校要按照體育設備設施配備標準和教育教學需要保障體育工作的經費需求。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發展學校體育,多渠道增加學校體育投入。
(四)逗硬考核獎懲。把學校體育工作列入政府政績考核指標、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負責人業績考核評價指標,強化考核、注重實效。建立科學的專項督查、抽查、公告制度,建立學校體育工作約談和行政問責機制。對成績突出的單位、部門、學校和個人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揚。對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總體合格率和平均成績)持續三年下降的地方和學校,在教育工作評估中實行“一票否決”。
(五)營造輿論環境。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加強對學校體育工作的宣傳,傳播科學的教育觀、人才觀和健康觀,引導全社會重視、支持學校體育,尊重、關心學校體育教師,總結交流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建立良好的學校體育發展的輿論氛圍,營造有利于學校體育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