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
《達州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8月30日
達州市2017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總體思路:按照“四個最嚴”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圍繞市委“12335”發展戰略,強化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重典治亂,強化政府監管、企業自律、社會共治,強化科學監管、精準監管、效能監管,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深入開展“雙安雙創”活動,促進食品行業轉型升級,推進全市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一、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一)建立健全制度體系。印發《“十三五”達州市食品藥品安全規劃》(達食藥監發〔2017〕46號),明確“十三五”時期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市食品安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印發《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三年集中攻堅行動的實施意見》(達市府發〔2017〕11號)(市食品安全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制定完善《達州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強化政府和市級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強化督查考核結果運用。〔市食品安全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食品安全體制。積極推進鹽業體制改革,確保鹽業質量安全監管職能順利交接。已實施綜合執法改革的縣級監管機構要突出食品安全監管的主體地位、主要責任和主要任務。〔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把加強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來抓,確保監管工作有職責、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加大食品安全經費保障力度;調整充實縣(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食品安全辦綜合協調作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負責〕
二、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創建
(四)爭創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夯實基礎,爭取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資格,對照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標準,研究制訂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精心制訂創建工作方案,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推進各項工作創優出彩。(市食品安全辦,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食品安全示范縣區創建。做好大竹縣獲得首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縣命名后的鞏固提升工作。推進達川區創建第二批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縣(區)。(市食品安全辦,大竹縣、達川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創建。深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范縣、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創建,啟動有機產品認證示范區建設。(市農業局、市質監局、達州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推進食品安全“細胞”創建。推進食品安全示范鄉鎮、示范街道、示范單位、“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活動,構建有達州特色的示范創建體系。(市食品安全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突出食品安全監督重點
(八)強化食品安全源頭治理。凈化農業生產環境,以大氣、水、土壤環境污染防治“三大戰役”為契機,加強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推進產地環境污染治理,逐步擴大重金屬污染耕地治理與種植結構調整試點。繼續做好飲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患排查、土壤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綜合治理工作,強化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力度,建立環境安全隱患排查長效機制。加強農藥、獸藥和肥料、飼料等主要農業投入品監管,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大力支持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深入開展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特別是養殖業濫用抗生素治理,嚴厲打擊違禁超限量使用農藥獸藥行為。加強畜禽屠宰監管,開展私屠濫宰等集中整治。推進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機制。(市發展改革委、市環保局、市水務局、市農業局,市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嚴格食品安全過程監管。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強化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及食品貯存、運輸、食品進出口各環節依法治理,加強食品相關產品及食品商標、廣告監管。加強《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宣傳貫徹,2017年將90%以上的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食品攤販納入備案、登記、監管。強化“兩責”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做到監管對象全覆蓋,確保每年對每個監管對象現場檢查一次以上,不合格樣品處置率達到100%。加強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置和全過程監管。(市農業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達州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嚴防嚴控食品安全風險。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研判、風險交流,落實風險監測會商制度、定期研判制度、清單管理制度、突出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堅持每2月開展一次全市的食品安全風險研判,切實防范系統性、區域性、行業性風險。(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深入開展食品專項整治。以開展“七大攻堅行動”為總目標,堅持問題導向,集中力量解決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突出重點領域,開展學校食堂、工地食堂、康養場所、旅游景區、農村市場、農村自辦群體性宴席等重點場所專項整治,開展食用農產品、冷凍食品、乳制品、白酒、食用油等重點品種專項整治,開展食品非法添加、濫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農藥、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等重點問題專項整治。圍繞社會關注熱點,開展保健食品非法營銷、虛假宣傳專項整治,打擊以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等違法行為。針對薄弱環節,開展食品“三小”行業、互聯網銷售食品、網絡訂餐等專項整治。(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農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嚴懲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加強執法聯動,強化行刑銜接,深化區域協作,增強執法合力。拓寬案源渠道,拓展辦案領域,加大執法力度,嚴查重處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執法監督,對違法不究、有案不查、執法不嚴等問題和行為,嚴肅查糾,嚴肅問責,加強對執法辦案成效的考核。(市公安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強化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加強應急管理,修訂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各縣(市、區)、達州經開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Ⅳ級)應急響應實戰演練。〔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嚴格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十四)建立完善主體責任制度。加強企業履行法定義務情況的監督檢查,擴大履行主體責任述職報告范圍,督促企業加強生產經營管理,開展風險隱患自查,建立健全自查報告制度,落實進貨查驗、過程管控、出廠檢驗、不合格食品召回(下架)等制度規范。推行食品經營“一票通”管理制度,在大型食品生產企業推行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HACCP)體系,推動企業建立食品安全授權人制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分級分類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各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主要從業人員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訓。(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完善激勵制約機制。建立完善把關嚴格、動態管理的示范單位創建機制,加強對先進典型的宣傳和褒獎,強化先進示范引領。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狀況檢查評價,加強隨機監督考核,加大責任約談力度。推進誠信建設,完善“紅黑名單”制度,推進對食品嚴重違法失信者聯合懲戒。(市食品安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提升食品產業質量。圍繞市場需求調整農產品和種養結構,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逐步改變現有農村食品生產經營小、散、亂狀況。深入推進食品加工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發展。推進地方特色食品標準制訂。推進食用農產品標準化生產和品牌化發展。促進食品生產、貯存、流通環節設施條件改善,加快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農貿市場和超市食品快檢室建設進程。推進餐飲業水平提升,量化評級A級、B級單位上升到65%以上,“明廚亮灶”實施率達到60%以上。(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十八)大力推進綜合治理。將食品安全融入社會綜合治理、文明城市創建、衛生城市創建、健康城市建設體系,形成齊抓共管治理格局。(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衛生計生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大力加強輿論引導。開展食品安全法治宣傳教育和科普宣傳進機關、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單位,營造濃厚的食品安全法治文化氛圍。加強食品安全新聞宣傳,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力度,創辦“智慧食藥”信息平臺,定期舉行新聞發布會,引導公眾建設性地參與食品安全治理。(市委宣傳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大力推進社會參與。開辟更多、更寬、更有效的群眾參與渠道,增強群眾參與的力度和頻度,確保群眾愿意參與、方便參與、安全參與。發揮行業協會、志愿者、第三方機構等有關各方作用,凝聚社會參與和監督合力。開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公眾等參與的體驗評議活動。提升群眾食品安全滿意度,確保不低于74%。(市食品安全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建立健全責任保障體系
(二十一)健全網格體系。按照定區域、定對象、定職責、定人員、定獎懲“五定”要求,全面完成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網格劃分,細化網格職責,健全運行機制,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建立科學高效的治理體系,推進監管標準化,夯實監管工作基礎。(市食品安全辦、市農業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二)加強“四有”保障。落實有崗、有責、有人、有手段“四有”要求,強化人、財、物保障,年內完成90%以上的基層監管所標準化建設。有力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建設,加快提升裝備配備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食品安全智慧監管,推進食品、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對各級農產品和食品安全監管人員,開展不少于40小時的食品安全法規知識集中培訓,提升監管執法人員業務素質,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三)強化責任落實。全面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制,逐級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完善綜合協調機制。完善與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辦法配套的實施方案、細則,加強對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和市級食品安全有關部門的評議考核。(市食品安全辦,市政府督查室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四)加大經費投入。將食品安全經費納入本級政府財政預算,有效保障鄉(鎮、街道)、村(社區)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加大對食品安全監管、專項整治、抽樣檢測、宣傳教育等專項工作經費投入,強化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管,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財政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