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遵循“四個最嚴”要求,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把“四個最嚴”要求作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根本遵循,建立完善“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一)地方政府要切實擔負起食品安全總體責任。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層層分解落實食品安全責任,逐級納入工作考核,推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決”。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加大投入,改善執法裝備,保障檢驗監測、監督抽檢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農業、食品藥品監管、公安、旅游、城管、檢驗檢疫等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食品安全各環節的監管,建立工作平臺,加強協調配合,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三)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明確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督促其加強內部管理,堅決杜絕不合格原料進廠(店),不合格產品出廠(店)。建立企業誠信檔案,提高食品企業誠信水平。支持行業協會發揮自律作用,引導和約束企業誠信經營。
(四)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在監管執法中發現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屬于其他部門職能職責的,要及時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部門處理,有權處理部門應當立即著手處理,不得推諉。各級政府要落實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或監管缺失、濫用職權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二、圍繞“四有”目標,強化監管能力體系建設
各地各相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川辦發〔2015〕95號)精神,著力改變監管能力建設滯后局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一)抓好基層監管體系建設。按照“有職責、有崗位、有人員、有手段”的“四有”要求,從基層抓起、從基層發力,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全面落實食品監管支持政策,加快推進基層監管所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二)加快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加快推進食品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和資源整合,著力構建以市級檢測為骨干,縣(市、區)、鄉(鎮)快檢為支撐的現代化食品檢驗檢測體系,促進檢驗檢測能力的整體提升。
(三)加強追溯體系建設。積極推動應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建立農產品、食品等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實現部門協同、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形成可查詢、可控制、可追究的食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
(四)強化應急能力體系建設。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應機制,建立健全輿情監測機制,提升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食品安全事故在第一時間得到有效處置。
三、保持高壓態勢,強力整治食品安全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一)加強重點品種整治。以奶制品、糧、肉、油、調味品、蔬菜、水果、豆制品、水產品、兒童食品等為重點,深入推進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批發零售和餐飲消費等四個環節的整治工作。開展蔬菜農殘專項整治,重點打擊違法違規使用劇毒高殘農藥,銷售帶劇毒高殘農藥蔬菜的行為,提高蔬菜農殘抽檢合格率。集中力量開展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按照《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要求,進一步加強乳制品質量安全監管。
(二)加強重點區域整治。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掃雷”行動。加強農村集中辦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嚴格落實聚餐場所食品監管責任,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嚴防群體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對食品安全問題較多的區域,要將整治工作的重點下移,集中力量加強對城鄉綜合市場的監管,加大對分散在社區、城鄉接合部和村鎮的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和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館的整治力度,防止假冒偽劣食品流入市場、危害消費者。開展校園食品安全綜合整治,落實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改善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飲食店食品衛生條件,打擊在校園及其周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無證無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行為。
(三)加強節日期間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根據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和旅游旺季的消費特點,加大食品安全巡查和處罰力度,嚴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特別要加強節日期間人民生活必需品和節日大宗食品,如糧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產品、豆制品、奶制品、飲料、酒類等的監管。抓好市場排查,嚴禁質量不合格和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在市場中流通。對各類小型食品加工點及食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村集市、連鎖超市等生產流通環節加強監督檢查。對群眾反映、舉報的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違法行為,及時進行嚴肅查處,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確保節日期間食品安全。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