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區、達川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達州市中心城區LED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3日
達州市中心城區LED戶外廣告專項整治工作
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五治”工程,規范達州中心城區LED戶外廣告管理,切實解決LED戶外廣告違法違規設置等突出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按照政府主導、行業歸口、條塊結合、部門聯動的原則,堅持規劃為先、依法審批、嚴格執法,采取先易后難、重點突出、分步實施的方法,綜合整治達州市中心城區LED戶外廣告(設施)亂象問題。以《城市容貌標準》(GB50449-2008)和《達州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規定》(SFFD-2012-035)等為依據,通過專項整治城區LED戶外廣告違法設置、設置不規范形成的城市光污染、噪聲擾民、安全隱患等突出問題,實現達州市中心城區LED戶外廣告設置合法、有序、規范,與市容環境相協調、與建筑形態相和諧,并符合規劃要求、容貌標準,為廣大市民群眾營造整潔有序、和諧安寧的城市環境。
二、整治內容與范圍
規范管理符合城市戶外廣告規劃和城市風貌景觀并經批準的LED戶外公益廣告設施;依法拆除未經批準擅自設置或批準設置期滿未自行拆除以及違反城市容貌標準、技術規范和影響觀瞻的LED戶外廣告設施。
本次整治范圍為達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通川區東城街道辦事處、西城街道辦事處、朝陽街道辦事處、蓮花湖管委會、西外鎮、北外鎮、復興鎮部分區域(馬踏洞片區規劃范圍),達川區三里坪街道辦事處、翠屏街道辦事處、達州經開區建成區范圍。
三、責任分工
本次專項整治涉及面廣、量大、情況復雜,各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宣傳教育、調查摸底、督促自拆與整改等工作,協助配合市城管、工商等執法部門依法開展強制拆除執法活動。
市五治辦: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會同市政府督查室抓好督查督辦。
市城管局:負責牽頭專項整治工作,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發布《關于限期拆除達州市中心城區違法LED廣告設施的通告》;負責組織對中心城區(通川區、達州經開區)LED戶外廣告設施開展摸底調查,對轄區違法LED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者進行法律法規宣傳,并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對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組織強制拆除。
市工商局:負責依法查處未經登記擅自發布LED戶外廣告的行為。
市金融辦:負責督促銀行、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投資理財公司等金融服務機構(企業)自行拆除違法設置的LED戶外廣告。
市(區)衛生局:負責督促各類醫院、診所、美容美發店自行拆除違法設置的LED戶外廣告。
市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自行拆除違法設置的LED戶外廣告,督促物業管理企業配合相關部門拆除小區臨街LED戶外廣告。
市(區)文廣新局:負責督促娛樂場所、網吧、書店、影院自行拆除違法設置的LED戶外廣告。
市旅游局:負責督促星級酒店和旅游公司營業點自行拆除違法設置的LED戶外廣告。
市商務局:負責督促各類大型商場、住宿企業(含酒店、旅館)等業主自行拆除違法設置的LED戶外廣告。
市體育局:負責督促體育彩票投注站自行拆除違法設置LED戶外廣告。
市經信委:負責督促移動、電信、聯通等通信運營商自行拆除違法設置的LED戶外廣告。
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督促藥房(藥店)、餐飲店鋪自行拆除違法設置的LED戶外廣告。
市(區)教育局:負責督促各類學校、教育培訓機構自行拆除違法設置的LED戶外廣告。
市國資委:負責督促國有企業(中石油、中石化、燃氣公司、電力公司、水務集團等)及其它歸口管理的單位自行拆除違法設置的LED戶外廣告。
市公安局:依法查處妨礙執行公務和暴力抗法的人員,配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執法活動,維護整治行動中的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積極預防和化解整治行動中存在的各類矛盾糾紛,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和社會穩定。
達州日報社、市廣播電視臺:負責輿論宣傳引導工作,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上廣泛宣傳專項整治活動的相關內容,跟蹤報道整治工作中出現的正、反典型事例,營造良好氛圍。
通川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負責做好整治行動的宣傳、動員、維穩工作,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社區作用,配合市級部門開展整治工作,協助市城管、工商等執法部門依法開展強制拆除執法活動。
達川區人民政府:負責達川區三里坪街道辦事處、翠屏街道辦事處轄區內違法設置LED戶外廣告的整治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督促整改階段(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
1.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發布《關于限期拆除達州市中心城區違法LED戶外廣告設施的通告》,通過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動員違法LED戶外廣告設置者自行拆除,引導廣大市民群眾參與和監督,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2.各責任單位根據職責分工開展專項調查,摸清職責范圍內違法LED戶外廣告的點位及數量,并做好相關宣傳、教育、引導等工作,強力督促管轄單位、商家、店鋪自行拆除。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5年2月1日至4月30日)
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鼓勵業主自行拆除,對逾期未自行拆除的,依法強制拆除,確保整治效果。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5年5月1日至5月20日)
各級各相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要認真進行自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徹底。由市政府督查室、市五治辦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驗收,通報檢查驗收結果,對存在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
(四)長效管理階段(2015年5月21日以后)
整治工作結束后,市城管局要加強達州市中心城區LED戶外廣告的行政審批和監督管理,相關部門要積極協助配合市城管部門加強對所管轄單位、商家、店鋪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確保城區LED戶外廣告設置合法、規范、整潔、美觀。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履職盡責,抓好工作落實,每月30日前將當月整治工作情況報市城管局。市財政部門要為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
(二)加強統籌協調。為確保工作穩步推進,市城管局于每月3日前將各責任單位報送的上月整治工作推進情況進行梳理、匯總后報市五治辦。市五治辦根據整治工作推進情況適時召開協調會議,解決整治工作中的問題,確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實施。
(三)抓好宣傳引導。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目的意義,動員商家、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市民主動參與、支持整治工作,做到邊宣傳、邊動員、邊督促、邊整改,將宣傳引導工作貫穿于整治活動全過程,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
(四)注重督查督辦。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五治辦要加強督查督辦。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推諉扯皮、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市政府將通報批評并嚴肅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