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達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以印發。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29日
達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達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廳〔2014〕52號),設立達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簡稱市文體廣新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整合的職責
將原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局和原市體育局的行政管理職責整合,劃入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公布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下放的職責。
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和需要下放的其他職責。
(四)增加的職責
1.增加協調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政策以及監督、管理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職責。
2.增加對從事演藝活動、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制作、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的職責。
3.增加對信息網絡視聽節目(包括影視類音像制品的網上播放)服務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節目業務監督管理的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遺的職責。
2.加強指導、協調、推動全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優化配置資源,加強業務整合,促進綜合集成發展職責。
3.加強推進全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領域體制機制改革職責。
4.加強對全市數字出版以及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推動協調其健康發展職責。
5.加強全市著作權保護管理、公共服務,加大反侵權盜版工作力度職責。
6.加強全市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傳播能力建設,協調推動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走出去”工作職責。
7.加強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創新轉變,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省有關文化藝術、體育、廣播影視、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掃黃打非”等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文化藝術、體育、廣播影視、文物保護、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并監督實施職責。
(二)負責擬訂全市文化、藝術、體育、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的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文化藝術、體育、廣播影視和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藝術、體育和廣播影視活動;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推進各門類藝術事業的發展;推進文化藝術、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職責。
(三)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宣傳和廣播影視創作題材規劃;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媒體的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負責全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的對外交流和合作職責。
(四)負責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科技發展規劃,指導全市社會文化、社會體育、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圖書館文獻資源的開發和利用,推進圖書館網絡化、標準化、現代化和圖書資源共享工程建設,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職責。
(五)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及體育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經營單位進行行業監管職責。
(六)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宣傳等工作;監督和管理文物市場和文物外銷工作職責。
(七)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競技體育、群眾體育和青少年體育發展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計劃和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組織、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工作,組織協調省級或市級綜合性運動會,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和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協助體育彩票銷售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指導、監督和管理工作職責。
(八)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出版物市場的調控辦法和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指導有關黨和國家及全省重要文件文獻、重點出版物的出版、印制和發行工作,負責對出版物內容、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印刷業的監管。加強對新聞機構記者及記者站的管理。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劃,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職責。
(九)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體廣新局設1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擬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起草局重要文件;承擔機關文電、保密、信息、檔案、會務、機要、聯絡接待、后勤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工作和效能建設、政務公開、政務督辦、安全維穩、信訪、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參與制訂全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督促落實局決定的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綜合協調各科(室)和局直屬單位的有關工作。
(二)藝術科
擬訂文學藝術事業發展規劃;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實驗性文藝品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優秀文藝作品和代表市級以上水準及民族特色的重點藝術院團;指導重點藝術生產和市直藝術單位的業務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專業藝術創作生產以及重大藝術賽事活動;組織、協調對外藝術交流活動。
(三)公共文化科
擬訂全市公共文化發展規劃,負責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及示范區(項目)建設;指導公共文化活動開展和文化志愿服務工作;組織群眾文藝創作;指導全市公共文化單位評估定級工作;指導全市基層文化單位創建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基層文化業務培訓,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建設;監督、指導社會文化行業協會建設。
(四)市場管理科
研究全市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市場的發展狀況和趨勢,制訂市場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貫徹、執行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市場管理法規,依法監管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體育產品和經營活動;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培訓;指導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督工作;負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
(五)文化遺產保護科
制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負責全市文物業務工作的監督、指導、協調;承擔全市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發掘、研究、宣傳、對外交流工作;組織拍賣文物、出境文物管理事業經費預算,監督各項文物經費的使用;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執法;負責全市文物博物館基礎設施建設及相關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文物保護管理方面的科研工作;協調處理文物保護的重大問題;提出查處盜竊、走私、破壞文物各種重大案件的專業性意見;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整理、申報、評審、保護、研究、傳承和開發利用工作。
(六)社會體育科
擬訂全市群眾體育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貫徹實施《全民健身條例》和全民健身計劃,構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負責全市群眾體育競賽活動的統籌管理,組織參加和承辦國際、國內、省內群眾體育競賽活動;指導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加強科學健身指導;負責培訓、審批和管理國家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加強體育骨干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指導和推動全市城鎮體育、農村體育、職工體育、少數民族體育、殘疾人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負責全市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指導、協調體育總會、單項體育協會、行業系統體育協會的工作;負責全民健身工程的規劃、布局及檢查驗收工作;對全市健身氣功進行業務管理。
(七)競賽訓練科
擬訂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及業余訓練規劃、目標;貫徹實施奧運爭光計劃;負責全市競技體育和業余訓練項目的布局、管理;負責組織參加省級綜合性大型運動會,承辦市級綜合性運動會青少年類競賽工作;制定市級體育競賽制度,下達年度競賽計劃,組織市級體育競賽,加強全市體育競賽的統籌管理,組織參加和承辦國際、國內、省內體育競賽活動,負責體育運動中的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工作;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發展,指導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指導后備人才基地、國家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和體育傳統項目示范學校建設工作;負責對全市業余訓練工作和教練員、裁判員進行指導、管理、培訓考核,向國家和省(市)運動隊培養輸送優秀人才;確認和公布市紀錄,審核和申報等級裁判員、運動員;組織和指導全市體育科研工作。
(八)體育設施管理科
擬訂全市體育設施建設規劃;負責全市體育場館設施建設的規劃、申報及指導工作;承擔全市體育設施的統計編報工作;根據體育發展規劃,負責參與編制并組織實施體育項目總體規劃;負責體育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工作。
(九)宣傳管理科
承擔廣播電視宣傳和播出等重大事項的指導、協調和監管工作,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動畫片、電視劇的制作和播出,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組織、指導廣播電視節目創新創優,組織指導廣播電視節目的監聽監看及違規查處;負責市級文體廣新系統的宣傳工作。
(十)傳媒機構管理科(電影科)
擬訂全市廣播電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的科技發展規劃和全市廣播電視節目播出機構、制作機構及電影、電視劇、廣播劇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相關技術標準;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新技術的推廣運用、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電視劇播出調控;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的廣告播放、公共視聽載體的廣播影視節目播放及電視劇的制作;負責對全市廣播電視技術質量和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移動電視、廣播電視頻率頻道視頻點播、信息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進行監管;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規范廣播電視播出傳輸秩序,協調處理全市各級播出機構安全播出突發事件;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村村通、戶戶通、村村響、地面數字電視等民生工程的管理;擬訂全市電影事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管電影放映工作,強化屬地電影放映行業管理,指導、協調監督電影執法工作;監督、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公益放映工程;組織放映人員培訓;推動當地影院建設。
(十一)新聞出版科(“掃黃打非”辦公室)
擬訂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總體規劃并指導實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新聞出版事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管理全市新聞出版、版權事業;負責對書報刊、內部資料性圖書、電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印刷行業、出版物市場和記者站的規口管理;依法管理出版、印刷、發行、復制(印)等經營活動;對書報刊進行審讀;管理協調教科書和教輔讀物的發行;負責印刷初、中級技工的職業技能鑒定及培訓工作;負責著作權法行政執法和糾紛的調解;指導出版物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查處違規違禁出版活動;負責市“掃黃打非”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科)
承辦已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監督檢查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審核、行政復議案件辦理和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檢查和業務培訓;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研究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并提出政策建議;起草和擬訂有關地方規范性文件草案;掌握有關理論動態,收集整理和反饋文體廣新工作重要信息;承擔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保護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教育普及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
(十三)產業科
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項目、產業基地、產業園區發展規劃;指導管理全市重大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出版產業項目開發,推進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承擔體育彩票銷售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全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規模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十四)財務科
貫徹落實文化藝術、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業相關經濟政策,編制行業項目發展規劃;審查、報批和管理重點基本建設項目,審核和管理各項年度事業經費及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監督各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加強對局屬國有資產的管理;指導系統事業產業發展、財務管理;負責全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系統的統計工作。
(十五)人事科
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業務培訓規劃;組織、指導文化體育廣電新聞出版單位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統戰、工資福利等工作;承辦全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和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從業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負責并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黨委有關黨務黨建工作,并指導直屬單位的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青、婦群團組織建設。
(十六)監察室
市監察局派駐監察室,與市文體廣新局紀委合署辦公。
紀 委 與監察室合署辦公。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文體廣新局機關行政編制5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1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6名。
五、其他事項
(一)將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版權局、市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整體劃歸市文體廣新局管理。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達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達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