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將《達州市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3月20日
達州市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
先進單位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鞏固提高各縣(市、區)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成果,全面推進我市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創建工作(以下簡稱“創建工作”),根據《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標準》(以下簡稱《建設標準》),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中醫藥事業發展,完善城鄉中醫藥服務體系,提高中醫藥服務能力,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不斷滿足廣大群眾中醫藥服務需求,提高城鄉居民健康水平。
二、總體目標
各縣(市、區)要按照《建設標準》,結合本地基層中醫藥工作實際,制訂落實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具體措施,加大對中醫藥發展的財政投入,提高中醫藥報銷比例。通過創建工作,中醫藥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人才隊伍進一步擴大,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進一步增強。2015年,渠縣、萬源市創建成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力爭在2015年底前我市創建成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
三、任務分工
(一)市、縣(市、區)政府
1.負責基層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工作。
2.將基層中醫藥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標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在貫徹執行國家各項衛生改革與發展政策時,充分體現中醫藥工作內容。
3.制定鼓勵和扶持中醫藥發展的具體措施,實行中醫藥事業費財政預算單列,每年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于中醫醫、教、研工作,增長比例逐年提高。
4.區域衛生規劃配置合理并充分利用當地中醫藥資源,縣(市、區)有中醫醫院,鄉(鎮)衛生院有中醫科且中醫門診科室不少于2個,條件具備的應設中醫理療室或康復科。
5.認真貫徹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居民醫保、城鎮職工醫保中有關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有相應的貫徹實施方案并制定適合本轄區且不低于省級以上標準的中醫藥具體指標。
6.將中醫醫療機構納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體系。
7.因地制宜,將中醫藥產業化發展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鼓勵支持規模化發展中醫藥醫療、保健用品、中藥材種植開發。
8.加強中醫藥內涵建設和服務能力建設,積極培育中醫藥工作示范鄉鎮、示范社區以及綜合醫院、婦幼保健機構中醫工作示范單位。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鄉鎮的建成比例占轄區鄉鎮總數的30%以上。
(二)市、縣(市、區)衛生計生(中醫)部門
1.加強中醫工作管理。明確一名分管領導負責中醫工作,設置中醫工作管理科(股)室,配備中醫專職工作人員;分管領導和專職人員要熟悉中醫政策、管理知識和當地中醫工作情況。
2.將創建工作納入市、縣(市、區)兩級衛生工作綜合目標考核。
3.制定既符合當地實際,又利于促進中醫藥發展的規劃,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計劃;建立健全中醫藥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實行目標管理,做到年初有計劃、有部署,半年有檢查,年終有考核。
4.定期召開中醫工作專題會議,分析中醫工作發展形勢,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安排部署中醫工作任務,落實各項中醫工作措施。專題會議每年不少于2次;開展基層中醫藥工作檢查、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
5.督促指導中醫醫院重點中醫專科(專病)建設和鄉(鎮)衛生院中醫科建設。
6.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注重中醫藥人才的引進、培養,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臨床骨干及鄉(鎮)、村中醫人員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應用培訓,有計劃、分期分批組織中醫藥人員以及鄉村醫生進行中醫藥知識培訓;每個縣(市、區)中醫院至少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省級中醫藥技術骨干或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師資培訓。
7.發揮達州市中醫學會的作用,每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中醫學術交流會,鼓勵轄區醫療機構中醫藥人員參加學術交流活動,學術論文年均不少于80篇。
8.組織篩選安全有效、成本低廉、簡便易學、療效明顯的中醫藥適宜技術和方法,并通過多種渠道和形式加以推廣應用。探索、建立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新機制,調動技術持有者和使用者的積極性。
9.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中,全面落實國家有關中醫藥政策,把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擴大中醫診療項目報銷范圍、提高報銷比例,制定并落實鼓勵應用中醫藥技術和方法的措施。
10.積極組織開展中醫中藥“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科普宣傳活動,提高廣大群眾中醫藥常識知曉率、中醫藥服務滿意度。
(三)其他相關部門
1.宣傳部門負責中醫藥文化宣傳工作,大力宣傳中華優秀傳統中醫藥文化。
2.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優化中醫藥資源配置,加強中醫藥事業基礎建設,及時調整體現中醫藥技術價值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和傳統制劑項目的收費標準。
3.財政部門負責中醫藥事業經費投入,安排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專項經費。
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支持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全面落實與中醫藥發展相關的人才引進、醫保及薪酬政策。認真執行《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達市府發〔2013〕33號)“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和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將符合條件的中藥飲片、中成藥、經審批的中醫診療項目及中藥院內制劑納入報銷范圍,并提高報銷比例5%—10%”的相關規定。
5.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加強藥品質量監管,支持醫療機構中藥特色制劑研制,促進中醫特色發揮。
6.國土資源部門負責支持中醫醫院基本建設,對符合國土資源部《劃撥用地目錄》的可采取劃撥方式用地。
7.科技部門負責推動中醫藥領域的科技創新,支持中醫藥技術研究,做好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
(四)市、縣(市、區)中醫院
1.中醫類別人員應占全院醫師總數的60%以上。
2.臨床科室設置合理、命名規范,中醫臨床科室不少于12個,省、市以上重點中醫專科(專病)不少于3個。
3.合理配置、應用中醫診療設備,滿足臨床需求。
4.門診處方中中藥(中藥飲片、中成藥、院內中藥制劑)處方比例應大于60%;中藥飲片處方占門診處方總數的比例應大于30%;中藥處方書寫符合《中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規范》。采用非藥物中醫技術治療人次占全院門診總人次的10%以上。
5.建立中醫基層指導科,履行培訓與指導職能,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對本地基層中醫藥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中醫業務指導。各中醫院每年接收轄區鄉鎮衛生院中醫藥從業人數不少于10人,開展轄區內鄉(鎮)衛生院中醫藥業務指導和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每年不少于2次,深入鄉村指導每年不少于4次。
6.發揮中醫“治未病”優勢,規范設立中醫治未病科,與中醫治療相結合,積極開展中醫預防保健、養生康復等服務。加強中醫藥急診急救能力建設,積極運用中醫藥技術參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治。
(五)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
1.中醫臨床科室應為帶有全科性質的醫院一級臨床科室,根據臨床需要能夠提供中藥飲片、中成藥、針灸、推拿等中醫藥服務。
2.按照《醫院中藥房基本標準》設置中藥房,配備中藥專業技術人員。根據臨床需要配備中藥儲存、調劑、煎煮、臨方炮制等設備,能夠提供中藥飲片調劑、中成藥調劑和中藥飲片煎煮等服務。
3.中醫臨床科室與其他臨床科室之間建立協作機制,將中醫藥服務拓展到醫院各臨床科室。
4.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要積極創建綜合醫院和婦幼保健機構全國中醫工作示范單位,渠縣、宣漢縣人民醫院要力爭創建成功。
(六)鄉(鎮)、村醫療衛生機構
1.鄉(鎮)衛生院設置相對集中的中醫診療服務區,設中醫門診科室不少于2個,中醫專病專科不少于1個;中藥房、煎藥房以及配備的中藥飲片、中成藥配備數量和質量符合相關要求。
2.鄉(鎮)衛生院中醫藥人員占醫藥人員總數的25%以上;能開展12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門診中醫藥治療率達到50%以上,病房中醫參與治療率達30%以上。
3.村衛生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或能中會西的鄉村醫生,能開展6項以上的中醫藥適宜技術;
4.鄉(鎮)、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配置基本中醫診療設備。
(七)達州中醫學校
1.積極推進職教園區新校區建設,加快創建高等專科學校。
2.改革教育培養機制,加強與各級醫療機構協作,為基層醫療機構培養一批“下得去、用得上”的中醫人才;積極開展中醫在職人員繼續教育,為基層中醫藥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階段(2015年3月20日—2015年4月10日)。組建創建工作機構,制定方案,明確職責,落實任務。
(二)創建階段(2015年4月11日—2015年5月31日)。按照《建設標準》開展創建活動,積極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做好迎檢準備。
(三)整改階段(2015年6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針對檢查驗收中存在的問題逐一整改落實,進一步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確保創建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創建工作的認識,切實加強對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領導小組每年召開1—2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基層中醫藥工作,督促指導各地創建工作,協調解決實際問題。每半年開展檢查1次以上。各級政府要堅持把發展中醫事業作為民生工程的重要內容,把中醫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目標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扶持、發展中醫藥的政策,發揮中醫藥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的作用;逐級落實國家對中醫機構的投入政策,并逐年增加中醫藥事業經費比例,為創建工作和發展中醫藥事業提供政策支持和經費保障。
(二)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各級政府要按照《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落實創建工作責任,制定工作措施,切實做到目標明確、措施具體、責任到人、工作到位。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廣泛深入宣傳中醫藥在保護人類健康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宣傳貫徹扶持發展中醫藥事業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充分調動各級各部門和全社會參與創建工作的積極性,營造創建工作良好氛圍。
(四)精心組織,加強督導。各級政府要按照《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層層建立組織機構,制定和落實發展中醫藥事業的優惠政策,合理配置中醫藥資源,加大督促指導力度。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建工作措施及發展規劃,對照《建設標準》逐項落實創建指標,加強督導檢查,做好資料的收集、整理、立卷、歸檔,確保創建工作質量和進度。
(五)鞏固成果,縱深發展。各地各相關部門(單位)在創建工作中,要認真總結經驗,分析存在問題,落實整改措施,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強化管理,不斷體現中醫醫院龍頭、鄉(鎮)衛生院樞紐和村衛生站網底的作用,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城鎮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新農合中的優勢,不斷推進創建工作縱深發展。
附件:達州市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
達州市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
先進單位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吳應剛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陳先杰 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務服務中心主任
朱豐年 市衛生計生委主任
成 員:楊曉軍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向仕春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王洪波 市財政局局長
戴 婕 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局長
李 梅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局長
羅旭剛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王隆毅 市文體廣新局局長
桑茂明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
王國慶 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
符 靜 通川區政府副區長
孫瑜明 達川區政府副區長
方 勤 宣漢縣政府副縣長
王 英 大竹縣政府副縣長
敬永香 渠縣政府副縣長
孫曼妮 開江縣政府副縣長
劉建國 萬源市政府副市長
郭家敏 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衛生計生委,負責處理日常事務,王國慶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