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建章立制工作的意見》(川府發〔2014〕60號),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實行目錄管理
(一)編制公布行政職權目錄。按照職權法定、簡政放權、精簡效能原則,參照省政府公布目錄,以2012年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職權目錄為基礎,對現有行政權力事項進一步梳理分析,編制公布我市行政職權目錄,并建立健全目錄管理和動態調整辦法,未納入目錄的行政權力一律不得行使(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不公開的除外)。
(二)統一行政許可目錄管理。按照省政府公開的《行政審批通用目錄》,編制市縣行政許可目錄,實現全市各級行政許可名稱、服務流程、申報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標準、監督方式等統一。加強對全市中介服務項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管理工作,對目錄內項目實行規范化管理。
二、實行三級聯動審批服務
(三)建立聯動審批服務機制。以市縣鄉公告目錄為基礎,建立市縣鄉三級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電子政務平臺,完善市縣鄉三級聯動審批服務運行機制,重點推進同城聯動審批服務。嚴格執行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精簡投資項目審批環節,清理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初審轉報環節。
(四)完善并聯審批及代辦服務工作制度。制定“一表申請、一章受理、一網共享、一費繳清、一章辦結、一窗發證,全程代辦、免費服務”的并聯審批工作細則。實行投資項目分階段多事項一表申請,開發申請資料信息共享系統,建立投資項目集中會審室、資料檔案室,減少企業和群眾重復遞交紙質材料。制定并聯審批聯審會議、超時默認、缺席默認等工作制度,組織開展聯合告知、聯合踏勘、聯合審查、聯合驗收等,實行重大項目全程跟蹤,免費代辦服務,定期報告工作開展情況,不斷提高審批服務效率。
(五)全面實現網上審批。市縣鄉三級所有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必須通過行政審批通用軟件系統上網運行,凡需上級政府部門審批的事項,統一由設在政務服務中心平臺的窗口受理并逐級上報,實現“一窗進出”,即企業和群眾在同一個窗口遞交審批申請、領取審批結果。全面推進市縣兩級網上政務服務大廳建設,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實現網上咨詢、網上申請、網上預審、網上受理和網上審批。依托電子政務外網,推動政務服務中心、審批部門橫向聯網審批服務,實現窗口網上受理、部門內部網上審批、窗口及時出件,切實提高行政效能。
三、全面落實“兩集中、兩到位”
(六)構建審管分離的行政審批體制機制。健全完善“兩集中、兩到位”管理辦法,完善行政審批內部運行機制和進駐機制,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職能歸并、重組,推進行政審批科(股)整體進駐政務服務中心集中審批服務,推進部門充分授權,實現審批主體前移,審批崗位重組,審批環節減少,真正構建起以窗口為主導的行政審批運行機制。對因部門內設科室較多、技術性較強,需回原單位辦理的審批事項,建立“窗口受理、審批科(股)主導,部門內部流轉、規定時限辦結”的審批模式,不斷提高窗口現場辦結率。
(七)規范運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以及面向企業、個人的公共服務事項,除保密和場地限制外,必須全部進入政務服務中心公開規范辦理,嚴禁“體外循環”。進一步清理精簡辦理流程,嚴格規范前置條件和申報資料,嚴格界定審批事項各環節審批責任人和辦結時限,嚴格規范部門內部流轉審批時限,逐項制定清晰明確的辦事指南和審批流程圖,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清理編制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事項辦理方式目錄清單、行政性和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機構服務事項目錄清單。實行備案事項事后告知,資料齊備的服務事項當場辦理。
四、嚴格執行“三項制度”
(八)全面推行首問負責制。首問責任人對屬于自己承辦的事項應根據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立即接辦,有問必答、有疑必釋、禮貌熱情、高效辦理;對不屬于自己承辦的事項,應將辦事人員引導至承辦人或代為接收、轉辦,負責跟蹤辦理。
(九)切實落實限時辦結制。嚴格界定咨詢、受理、初審、批準、發證等審批環節的崗位職責、審批權限和時限要求。嚴格按照規定時限辦理行政審批事項,能當場辦理的,必須馬上辦理。
(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責任追究辦法,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不落實一次性告知、未報告事后補錄,“兩集中、兩到位”落實不力以及其他在行政審批過程中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依據有關規定一查到底,嚴肅處理。
五、大力規范中介服務
(十一)推進脫鉤改革。積極穩妥推進事業法人類中介機構脫鉤改革,堅決剝離與政府部門捆綁的中介機構;政府部門不得將行政審批職能交由中介機構承擔,確保所有中介機構與政府部門脫鉤。
(十二)放開中介服務市場。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開展的中介服務,進一步細化具體執行范圍。依法取消行業性、區域性中介服務市場“保護政策”和規范性文件設置的準入門檻,嚴禁利用行政審批職權指定或變相指定中介機構提供中介服務。
(十三)規范中介服務行為。開展中介服務清理,編制與行政審批相關中介服務目錄,公開中介機構服務事項、辦事流程、服務時限和收費依據、標準。建立中介機構服務誠信考評、社會測評體系、黑名單等管理制度,實行中介機構實名制管理、服務事項目錄管理和市場準入備案管理。
六、抓好下放審批項目承接落實
(十四)做好下放審批項目的對接。對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相關部門要及時承接,加強與原實施機關的工作銜接,制定具體落實意見。承接和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要納入同級政務服務平臺規范辦理,全面落實行政審批標準化要求,編制辦事指南,統一規范項目名稱、審批依據、審批條件、審批范圍、辦理程序、承辦機構、承辦人員等,主動向社會公開。承接單位要規范辦理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實現無縫對接。
(十五)抓好下放審批項目的監管。對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各地、各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主體責任,強化指導檢查,及時掌握行政審批項目下放后的運行情況,認真研究新情況和新問題,防止不按要求落實承接項目、明放暗不放、中途截留等情況發生。
七、切實加強調整及取消審批項目后續監管
(十六)規范轉變管理方式項目運行。對轉變管理方式的項目,各地、各部門要研究制定具體辦法,積極提供優質服務,實現從行政審批向主動服務轉變。對轉移到社會組織管理的項目,要積極穩妥地做好移交工作,重點規范社會組織的資質條件、依法運作、誠信體系建設、信息公開、服務質量、收費行為,實現規范運行,促進提速增效。
(十七)強化取消審批項目監管。對取消或取消后變為事后備案等的行政審批項目,各地、各部門要落實后續監管措施,充實監管力量,加大執法力度,創新監管方式,強化監管責任,切實加強對市場行為的監管。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工作,制定檢查計劃,開展不定期抽查或自查,加大查處力度。重點加強經濟安全、資源開發利用、重大產業布局、食品安全、公共利益、環境保護等方面生產經營活動的監管。
八、推動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
(十八)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完善行政權力運行基礎平臺,所有行政權力必須進入行政權力平臺公開運行。各地行政部門應逐項健全完善行政權力事項內部流程圖、裁量基準,固化流轉環節,并在電子政務大廳展示。拓展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平臺功能,實現所有行政權力事項全業務全流程網上辦理。
(十九)強化運行監督。完善行政權力網上運行和辦理機制,分行業、分類別、逐項目建立行政權力網上運行和辦理監督機制,科學配置監察點位。開通網上受理、熱線電話,充分利用陽光政務,暢通社會公眾監督渠道和政民互動機制,避免出現監管“空檔”和“盲點”。
達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