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達州市建立上市和掛牌企業后備資源庫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4月17日
達州市建立上市和掛牌企業后備資源庫
實 施 方 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7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的若干意見》(川府發〔2014〕51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四川省省級上市和掛牌企業后備資源庫有關事項的通知》(川辦發〔2014〕106號)精神,充分調動我市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的積極性,鼓勵拓寬融資渠道,提升管理水平,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盈利能力,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支持企業做大、做強、做優,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工作目標
由市級金融機構與各行業主管部門共同建立上市和掛牌企業后備資源庫。2015年,全市納入省級后備資源庫的企業達到70家,納入市級后備資源庫的企業達140家,納入縣級后備資源庫的企業達到280家。2017年,納入省級后備資源庫的企業達到210家,納入市級后備資源庫的企業達到420家,納入縣級后備資源庫的企業達到840家。力爭10家企業入選省“創業板行動計劃”重點企業庫。
二、入庫企業標準
(一)行業要求
重點鼓勵我市五大高端成長型產業、五大新興先導型服務業、重點項目企業以及有直接融資意愿的中小微企業入庫。其中,爭取納入省“創業板行動計劃”重點企業庫的企業必須是我市自主創新企業、成長型創業企業、科技型企業。
(二)企業資質要求
1.依法設立、合法合規經營且存續滿1年
(1)依法設立,是指公司依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并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合法合規經營,是指企業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須依法開展經營活動,經營行為合法合規,最近1年內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3)存續滿1年是指存續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2.業務明確
具有持續經營能力;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1)業務明確,是指公司能夠明確、具體地闡述其經營業務、產品或服務、商業模式等信息。
(2)持續經營能力,是指公司基于報告期內的生產經營狀況,在可預見的將來,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標持續經營下去。
3.股權或權益份額明晰,不存在重大權屬爭議或潛在糾紛。
三、入庫企業推薦和篩選
(一)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程序
1.由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園林局、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工商局等行業部門推薦,市政府金融辦匯總。
2.市政府金融辦與相關部門共同商定入庫企業。
(二)各縣(市、區)、達州經開區推薦程序
1.由市政府金融辦按各縣(市、區)經濟總量比例和資本市場發展狀況確定每年度各縣(市、區)、達州經開區報送的企業最低數量。
2.由各縣(市、區)政府金融辦、達州經開區財政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入庫企業標準對有關企業進行初審后報送市政府金融辦評定。
3.市政府金融辦組織對報送企業進行評定,并將最終入庫企業反饋給各縣(市、區)政府金融辦和達州經開區財政局。
(三)時間安排
每年1月和7月各進行1次推薦篩選,并對有關數據進行更新。
四、入庫企業動態管理
上市、掛牌企業后備資源庫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年中和年末進行更新替換。
五、入庫企業培育
(一)對入庫企業實施分類、分層管理,根據企業的行業、規模、財務狀況將入庫企業分為滬深交易主板后備企業、中小板后備企業、創業板后備企業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后備企業、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區域股權市場)掛牌后備企業等幾類,實施分類管理。
(二)有針對性地組織對接培訓活動。根據省政府金融辦的統一安排,分類舉辦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場外市場(新三板、區域股權市場)、債券融資、重組兼并、信托、票據交易、保險直投等專題培訓,對資本市場工具和資本市場政策進行全方位解讀,提升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的能力,為我市入庫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綜合金融服務。
(三)向具有資質的主辦券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股權投資基金等各類機構推薦入庫企業,支持有關中介機構來達開展業務,深度挖掘培育市內上市及掛牌企業后備資源庫,加強企業上市和掛牌的輔導工作。
六、入庫企業政策支持
(一)財政支持。對入庫企業上市、掛牌、發債等按政策給予補助。對列入“創業板行動計劃”且在成都(川藏)股權交易中心交易板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
(二)發揮部門政策支持合力。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和知識產權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局、市林業園林局、市商務局、市文體廣新局、市國資委、市工商局等部門可針對各自行業入庫企業制定支持政策,形成全市支持企業上市的政策合力。加強業務指導,支持企業進行技術改造,鼓勵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做大做優,改制上市或掛牌。
(三)建立“綠色通道”制度。針對涉及企業上市、掛牌的募投項目、土地、環保等事項,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發展改革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等相關部門要優化審核制度,簡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同時,制定程序簡便、責任明確的“工作指引”,并結合本地部門實際制定相應的支持政策。
(四)指定辦理人員或部門。市級相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后備資源庫相關工作。并將具體承辦人員的姓名、單位、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報送市政府金融辦,聯系人:李剛,聯系電話:18008190357,電子郵箱:dzsjrb@163.com。
附件:達州市2015年上市和掛牌企業后備資源庫任務分解表
附件
達州市2015年上市和掛牌企業后備資源庫
任務分解表
縣(市、區) | 省 級 | 市 級 | 縣 級 | 重點幫扶企業數 |
通川區 | 11 | 22 | 44 | 2 |
達川區 | 10 | 20 | 40 | 2 |
宣 漢 | 10 | 20 | 40 | 2 |
開 江 | 6 | 12 | 24 | 1 |
大 竹 | 10 | 20 | 40 | 2 |
渠 縣 | 10 | 20 | 40 | 2 |
萬 源 | 7 | 14 | 28 | 1 |
經開區 | 6 | 12 | 24 | 1 |
合 計 | 70 | 140 | 280 | 13 |
各縣(市、區)要在納入后備資源庫的企業中,根據重點幫扶企業任務數重點選擇企業,切實幫助企業解決上市和掛牌進程中的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