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
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實現秸稈禁燒是防治大氣污染、促進農業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推進農村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工作。為進一步推進我市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根據《四川省環境保護廳四川省農業廳關于農作物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意見》(川環發〔2015〕27號)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進秸稈綜合利用
(一)推進秸稈農業循環利用。要因地制宜推廣秸稈覆蓋還田、機械粉碎還田和秸稈堆漚快速腐熟還田技術。大力推廣秸稈青貯、氨化、微貯等飼料化養畜技術,開展飼料加工、TMR全混合日糧飼喂等高效健康養殖技術研發推廣。在適宜區開展“水稻—蘑菇”、“麥/玉/豆稈+大棚/菇房食用菌”等基料利用和菌渣循環高效肥料化利用技術集成示范,提高秸稈利用率。
(二)推進秸稈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要結合實際積極推廣秸稈戶用沼氣、秸稈沼氣工程、秸稈固化成型材料、高效低排生物質爐等示范項目。加快秸稈原料化市場需求培育,支持秸稈人造板壓制、家具制作、草編加工、包裝材料生產等示范企業開展關鍵工藝和配套技術研究,扶持一批高水平秸稈工業原料化利用企業建設示范基地。
(三)支持秸稈收運儲體系建設。要積極培育秸稈收儲運市場,大力推進鄉鎮秸稈收儲點(中心)建設,將其列入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范圍,逐步建立政府推動、農民專合社和企業為骨干、農民參與、市場化運作的秸稈收儲服務體系。
二、嚴格劃定秸稈禁燒區域
(一)通川區、達川區、達州經開區行政區域內實行全域禁燒。
(二)宣漢縣、開江縣、大竹縣、渠縣、萬源市以縣城區周圍10公里,以林場為中心、15公里為半徑的區域,境內高速公路、鐵路沿線兩側2公里和國道、省道等公路干線兩側1公里的地帶,旅游景區、自然保護區、文物保護區、油庫、糧庫、林地和重要通訊、電力設施周圍1公里區域,各縣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業生產基地劃定為秸稈禁燒重點區域。
各縣(市、區)要以鄉(鎮)、村為單位劃定秸稈禁燒重點區,并報市政府備案。
三、建立健全長效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是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堅持屬地管理原理,建立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機制和目標責任制,制定詳細的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和禁燒工作方案,切實抓好本轄區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農業局做好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的牽頭組織及日常工作,市環保局牽頭抓好秸稈禁燒工作,其余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共同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
(二)嚴格督查考核。采取“疏堵結合,以用促禁”的方式,層層簽訂《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目標任務完成承諾書》,將秸稈綜合利用作為推進節能減排的重要內容,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局、市環保局牽頭組織實施考核。市環保局、市農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安全監管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單位要組成聯合督查組,分片區督查指導,并于每年6月、10月中旬將春、秋兩季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督查情況報市政府。要建立以鄉(鎮)為單位、村(居)為基礎、村民小組為單元的網格化管理責任體系,建立健全秸稈禁燒工作督查與問責機制。因焚燒秸稈影響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的,依法依紀追究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大扶持力度。財政部門要將秸稈綜合利用資金列入財政預算,進一步健全政府購買服務、PPP模式等新型推進機制,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秸稈綜合利用。要對秸稈粉粹、收儲、打捆等農機具實施累加補貼,建立秸稈肥料化、飼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的補貼機制和管理模式,完善秸稈綜合利用的運輸過路過橋費減免、土地征用、加工用電和信貸等優惠政策,推動秸稈綜合利用規模化、產業化發展。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在有效期內,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或已按程序對本通知作出廢止、修改、失效的決定的,從其規定或決定。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