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將《達州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計劃》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12月14日
達州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達市府發〔2012〕52號)精神,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根據《四川省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計劃》,結合我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防治現狀
近年來,我市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艾滋病防治條例》和省、市關于艾滋病防治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建立健全防治機制,落實各項綜合防治措施,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進展,全市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勢頭有所減緩,病死率有所下降,社會歧視有所減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下簡稱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下簡稱病人)的生活質量明顯改善,基本實現了《達州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行動計劃(2006—2010年)》的總體目標,全市艾滋病疫情總體仍呈低流行態勢。
雖然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艾滋病流行形勢依然嚴峻,社會歧視廣泛存在,局部地區和高危行為人群疫情嚴重,還有一定數量的感染者和病人未被發現,梅毒等性病疫情上升,艾滋病傳播的危險因素廣泛持續存在,感染者陸續進入發病期,病人明顯增多,死亡有所增加。防治工作面臨新的挑戰:注射吸毒傳播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性傳播持續成為主要傳播途徑,傳播方式更加隱蔽,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疫情上升明顯,配偶間傳播增加;肺結核、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簡稱丙肝)合并感染,抗艾滋病病毒治療耐藥增多,加大了治療的壓力和難度。同時,一些地方和部門對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視不夠,投入不足,政策落實不到位,有效的防治措施覆蓋面窄;一些地方防治機構不健全,專業人員數量不足,檢測能力建設滯后,尚不能滿足工作需求,防控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有待進一步提高,防治任務仍十分艱巨。
二、防治目標
(一)總體目標
減少艾滋病新發感染,降低艾滋病病死率,減少對受艾滋病影響人群的歧視,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質量。到2015年底,全市重點地區和重點人群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勢頭得到基本遏制,艾滋病新發感染數比2010年減少25%,艾滋病病死率下降30%,存活的感染者和病人數控制在18000人以內。
(二)工作目標
1.宣傳教育。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包括艾滋病、性病、丙肝防治知識和無償獻血知識)知曉率,15—60歲城鎮居民達到85%以上,農村居民達到80%以上;出入境人群、流動人口和15—49歲婦女達到85%以上;高危行為人群和青少年達到90%以上;監管場所的被監管人員達到95%以上。所有普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每學年按照規定要求開展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專題教育或宣傳教育活動;各級主要新聞媒體刊播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公益廣告占公益廣告的比例達到5%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艾滋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到100%;各級人民政府及部門負責人在任期內90%以上接受艾滋病防治相關知識和政策培訓及考核。人口獻血率達到10/千人口,獻血量和獻血人次的增長水平不低于我市醫療服務需求的增長水平。臨床用血中無償獻血比例達到100%,堅持開展血液篩查核酸檢測工作。
2.綜合干預。高危行為人群有效干預措施覆蓋率達到90%以上,接受艾滋病檢測并知曉檢測結果的比例達到70%以上;所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發放和推廣使用安全套;95%以上的賓館等公共場所擺放安全套或設置自動售套機;高危行為人群(暗娼人群、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和吸毒人群)安全套使用率達到90%以上;登記在冊的阿片類物質(主要指海洛因)成癮者500人以上或毒品危害嚴重的縣(市、區)建立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門診及其延伸服藥點,為70%以上符合條件的成癮者提供戒毒藥物維持治療服務;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艾滋病年新發感染率控制在1%以下;靜脈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具比例控制在15%以下。
3.能力建設。100%縣級及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主動為有艾滋病感染風險的就診者提供必要的艾滋病和梅毒檢測咨詢服務;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100%建立篩查實驗室,大竹縣疾控中心建立艾滋病確證實驗室,具備CD4和病毒載量檢測能力;大竹縣70%以上、其他縣(市、區)50%以上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民營醫院建立艾滋病檢測點并開展快速檢測;70%以上的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艾滋病檢測,95%以上的監管場所將艾滋病檢測列為新進被監管人員常規檢查內容。
4.母嬰阻斷。市、縣兩級婦幼保健院100%建立艾滋病篩查實驗室,開展孕產婦分娩業務的市、縣兩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100%建立艾滋病檢測點并開展快速檢測。各縣(市、區)孕產婦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率達到80%以上,高流行地區達到90%以上;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產婦及所生嬰兒抗艾滋病病毒藥物應用比例達到90%以上,接受綜合干預服務后的孕產婦艾滋病母嬰傳播率降低到5%以下;孕產婦梅毒檢測率達到70%以上。
5.關懷救治。所有縣(市、區)設立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并開展治療及管理工作;監管場所100%開展抗病毒治療工作。符合治療標準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規范抗艾滋病病毒治療比例達到80%以上,治療持續12個月的比例達到85%以上;90%以上的感染者和病人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結核病相關檢查;符合治療條件的雙重感染者接受抗結核菌和抗艾滋病病毒治療比例達到80%以上;符合標準的病人服用預防機會性感染藥物的比例達到80%以上;累計接受中醫藥治療的人數比2010年增加70%;梅毒患者接受規范診療的比例達到80%以上;全市一期和二期梅毒年報告發病率增長幅度控制在5%以下,先天梅毒年報告發病率降至30/10萬活產數以下。100%的艾滋病致孤兒童納入孤兒保障制度;100%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感染者和病人納入低保。
三、防治原則
堅持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堅持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擴大覆蓋、提高質量。
四、防控措施
1.進一步強化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宣傳部門要協調指導文廣影視、新聞出版等部門,將宣傳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作為各級各類新聞媒體的重要任務,制定指令性指標,加強經常性和針對性宣傳;堅持艾滋病綜合防治宣傳教育的公益性原則,加大刊播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和公益廣告的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和互聯網、手機等媒體,通過專題報道、開設專門欄目和手機短信等形式,不斷擴大宣傳教育覆蓋面;要注重發揮有良好社會影響的公眾人物的作用,鼓勵和動員受艾滋病影響人群參與宣傳教育工作,營造反對社會歧視的良好氛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要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崗前或崗位培訓,支持員工參與艾滋病綜合防治宣傳活動。各地要成立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和政策宣講團,重點對科級以上干部開展宣講,要把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和政策納入黨校、行政學院、團校等機構的培訓內容,將防治知識和政策掌握情況、宣傳教育工作力度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2.進一步強化對重點場所的宣傳教育。各地要把公共場所、社區、貧困偏遠地區作為宣傳教育的重點場所。交通運輸、鐵路、衛生、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要繼續在車站、碼頭、機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及公共交通工具的顯著位置,設立艾滋病綜合防治公益宣傳廣告,放置宣傳資料或播放宣傳信息。旅游、招商、文廣影視、工商等部門要督促賓館、飯店、美容美發、歌舞、洗浴、酒吧等公共娛樂場所開展艾滋病防治知識宣傳,要在適當位置擺放有關宣傳材料,并對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艾滋病防治知識的教育。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要設置固定宣傳專欄,經常開展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宣傳和咨詢。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要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納入基層文化建設內容,對轄區群眾開展宣傳教育。科技、農業、文廣影視、衛生等部門要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宣傳教育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等支農惠農活動相結合,在農村相關培訓中增加艾滋病綜合防治教育內容。要結合當地的民風、民俗特點,開展群眾容易接受的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宣傳活動。
3.進一步強化對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各地要切實加強對流動人口、青少年、婦女、被監管人群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商務、檢驗檢疫等部門要加強對出國勞務人員等出入境人員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作為外出務工人員相關培訓內容。在流動人口較為集中的城鎮地區,衛生、公安等部門要加強流動人口居住聚集區域或社區的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工作。人口計生部門要充分發揮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的優勢,向流動人口和育齡人群宣傳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勞務輸出組織、用工單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要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納入職業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內容。工商部門和工商聯等單位要積極引導用工單位在其負責管理的農民工集中居住場所擺放宣傳材料和安全套,開展同伴教育活動。教育、公安、衛生、共青團等部門和單位要在青少年中開展艾滋病綜合防治、禁毒、無償獻血等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教育、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健全學校預防艾滋病宣傳工作機制,在初中以上學校開展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培訓教育,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保證課時落實和教學效果。鼓勵青少年主動參與艾滋病綜合防治宣傳教育活動,并將落實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和技能等相關教育作為學校年度考核的內容之一。婦聯、人口計生、衛生等部門(單位)要關注已感染艾滋病和面臨感染風險的婦女,積極倡導和支持開展針對婦女的艾滋病防治及預防母嬰傳播的知識教育,增強家庭成員的防治艾滋病意識,提高婦女的自我保護能力,防止配偶間傳播和母嬰傳播,切實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工商聯、紅十字會等要充分發揮人民團體的工作網絡優勢,繼續深入開展“職工紅絲帶健康行動”、“青春紅絲帶”、“婦女‘面對面’”和“紅絲帶健康包”等專項行動。公安、司法等部門要結合監管場所特點,加強對被監管人員的法制宣傳和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教育。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高危人群、感染者和病人的道德和法制教育,引導其積極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增強社會責任感,自覺減少易傳播艾滋病的行為。
(二)擴大綜合干預覆蓋面,切實增強防控實效
1.突出重點,遏制艾滋病經性途徑傳播。公安部門要繼續依法打擊賣淫嫖娼、聚眾淫亂等違法犯罪行為。宣傳、文廣影視、衛生、人口計生、旅游等部門要落實賓館等公共場所擺放安全套的有關規定,加強檢查指導,提高安全套的可及性。各地要明確放置安全套或設置安全套發售設施的公共場所。相關場所的經營者要通過多種方式,促進安全套的使用。加強對暗娼、男性同性性行為者、多性伴者等高危人群,以及感染者配偶的健康教育和綜合干預,提高安全套的使用率。要將艾滋病和性病檢測納入重點公共場所服務人員健康體檢,對檢出的艾滋病病人、性病患者及時提供治療服務。加強醫療衛生機構性病防治能力建設,完善治療服務網絡,優化服務環境,提高服務質量,及時規范治療性病病人,并將性病診療服務與艾滋病預防干預緊密結合。積極探索使用抗病毒治療藥物預防配偶間和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間傳播的方法。
2.開展對吸毒人群的綜合干預,扎實推進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減低艾滋病和毒品的危害。公安、司法部門要以創建“無毒社區”為載體,強力推進禁毒嚴打整治,繼續依法嚴厲打擊販毒吸毒違法犯罪活動,綜合治理各類毒品問題。衛生、公安、司法、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將預防艾滋病經吸毒傳播與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戒毒條例》相結合,加強綜合干預,進一步擴大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的覆蓋面。依托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門診,建立延伸服務點,提高服務的可及性。建立完善強制隔離戒毒、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和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之間的銜接機制,積極探索在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場所內開展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做好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出所后向戒毒藥物維持治療機構的轉介工作。加強戒毒藥物維持治療的規范化管理,提高服務質量。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探索建立減免費用等激勵機制,加強對服藥人員的管理和綜合服務,提高維持治療保持率,確保治療效果。在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難以覆蓋的地區,繼續開展清潔針具交換工作。
3.擴大預防母嬰傳播工作覆蓋面,有效減少新生兒感染。建立健全適合我市預防艾滋病、梅毒母嬰傳播工作的管理和服務模式。衛生部門要充分發揮三級婦幼保健網絡的作用,將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和先天梅毒防治工作納入婦幼保健和生殖健康服務常規工作中,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各級各類提供孕產期保健及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要充分利用孕產期保健服務,為孕產婦提供艾滋病與梅毒咨詢、檢測、轉介或診療服務,高流行地區要將孕產期保健服務延伸到鄉村,對未住院分娩的孕產婦提供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對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產婦及其所生嬰幼兒,免費提供治療、預防性用藥、隨訪等系列干預服務。加強相關監測、機會性感染預防及嬰幼兒早期診斷等工作,減少艾滋病母嬰傳播和先天梅毒的發生。
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應依據當地醫療衛生服務發展規劃,保證采供血服務的發展與醫療服務需求增長幅度相適應。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紅十字會等部門(單位)要鞏固加強采供血機構和血液管理的成效,繼續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加大無償獻血表彰和公益廣告宣傳力度,大力推動無償獻血工作,積極建立無償獻血志愿者組織,提高無償獻血者的比例,采取有效措施減少高危行為人群獻血。堅持開展血液篩查核酸檢測工作,完善采供血機構實驗室質量控制體系,加強對采供血和血液制品生產的全程監督與管理,確保臨床用血供應和血液管理安全。公安、衛生等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打擊非法采供血液(血漿)、制售血液制品和組織他人出賣血液(血漿)活動。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臨床合理用血和院內感染控制的培訓和管理,完善并落實預防艾滋病和丙肝醫源性傳播的工作制度和技術規范,加強病人防護安全和醫務人員的職業防護。衛生、保險監督管理部門要探索建立因“窗口期”等無過錯輸血導致的經輸血感染艾滋病的保險制度。
(四)加大監測檢測力度,科學評估疫情
1.進一步健全監測檢測體系。各地要結合本地疫情和流行危險因素,合理規劃和布局監測哨點,建立健全涵蓋病例報告、哨點監測、專題調查、疫情估計、感染率調查、新發感染檢測等方面的艾滋病監測體系。根據本地艾滋病防治需求,健全覆蓋疾病預防控制、醫療、婦幼、采供血、檢驗檢疫、司法、公安等系統的檢測體系,強化醫療機構和基層檢測能力。衛生部門要合理設置和調整自愿咨詢檢測點,開展艾滋病、梅毒和丙肝的檢測咨詢工作。定期開展對感染者和病人配偶以及高危行為人群的艾滋病、梅毒檢測咨詢工作。公安、司法、衛生部門要加強對被監管人員的艾滋病檢測咨詢工作。
2.進一步加強監測檢測質量控制。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加強艾滋病病例報告管理,不斷提高疫情報告質量。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強數據收集和質量控制,建立當地歷年監測資料數據庫。市、縣兩級衛生行政部門每年組織對轄區內的艾滋病實驗室進行室間質量考評,建立考評通報制度。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確證實驗室要通過分級管理,加強對全市篩查實驗室、檢測點的督導,進一步提高各級艾滋病檢測實驗室的質量。
3.進一步加強信息收集、分析與研判。各地要依托艾滋病監測評估體系,加強監測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以縣(市、區)為單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疫情分析評估,及時掌握疫情動態與流行特點,對可能發生的疫情進行預警,為政府提供決策依據。建立部門間信息合作與交流共享機制,開展艾滋病防治統計調查和分析研究,探索綜合干預有效途徑。
衛生等部門要根據感染者和病人的具體情況,按照就地治療原則,及時開展抗艾滋病病毒治療,加強隨訪,控制耐藥的發生,提高治療效果。動員感染者家庭成員和社區組織參與非住院病人的治療工作,提高治療依從性。完善醫療衛生機構在病人抗艾滋病病毒、機會性感染治療、隨訪、藥品提供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異地治療的轉介和銜接機制,加強被監管人員和流動人口中病人的治療工作,提高治療的可及性和規范化程度。加強感染者和病人中結核病、丙肝的篩查和診斷,做好治療和隨訪服務工作,不斷提高治療效果。衛生、中醫藥部門要充分發揮中醫藥治療艾滋病的作用,積極探索艾滋病中西醫結合的綜合治療方案,擴大中醫藥治療的規模,提高治療質量。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要加強定點綜合醫院和傳染病醫院的學科與能力建設,提高其綜合診療能力,并加強監督管理,落實其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診療服務的責任。各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對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和傳染病防治等項目的要求,切實做好有關防治工作,逐步實現艾滋病防治服務均等化。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強化社會公益性質,積極承擔艾滋病檢測咨詢、臨床治療和管理、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等職能。各級政府要根據實際,對醫療機構承擔的艾滋病防治任務給予補助。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一步完善艾滋病治療藥品的供應保障體系,健全藥物采購、配送、支付和儲備等制度,切實保證艾滋病治療藥品的質量,滿足用藥需求。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經信、食品藥品監管、衛生等部門要根據艾滋病治療需要,結合財政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落實國家將抗機會性感染的必需藥品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有關規定,并做好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工作。經信、衛生等部門要根據新的形勢發展和需要,及時調整儲備藥物品種、數量。
衛生、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要切實落實“四免一關懷”政策,努力消除對感染者和病人及其家庭成員在就醫、就業、入學等方面的歧視。提高艾滋病救治的保障水平,進一步減輕醫療費用負擔。在繼續落實免費抗病毒治療和醫療保險報銷政策的基礎上,民政等部門要針對合并機會性感染的病人的實際情況,對抗機會性感染治療的費用通過醫療救助給予解決,地方政府要對生活困難的病人提供幫助,切實減輕其醫療費用負擔。民政、紅十字會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感染者和病人的救助工作及晚期病人的情感支持和臨終關懷,將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的感染者和病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并保護他們的隱私。扶貧移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把政府救助與倡導、動員愛心行動相結合,把艾滋病綜合防治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積極支持生活困難的感染者和病人開展生產自救,依法保障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愿的感染者和病人的合法就業權益。財政、教育等部門要制定和落實對因艾滋病造成的困難家庭子女就讀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的救助、減免政策。民政部門要將艾滋病致孤兒童全部納入孤兒保障制度;對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兒童或患兒,適當補助基本生活費。民政、教育等部門要加大對受艾滋病影響兒童的心理輔導工作力度,保障兒童健康成長。加強對正在執行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措施的艾滋病病人“四免一關懷”政策的落實。
宣傳、衛生等部門要加強對感染者和病人的法制宣傳及道德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提高其社會責任感,督促感染者和病人及時將感染狀況告知其配偶或有性關系者。公安、司法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故意傳播艾滋病和利用感染者身份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建立健全對違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的監管制度,做好其回歸社會后的治療、救助等銜接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衛生、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檢驗檢疫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在達工作和生活的外國人艾滋病防治工作。
(七)實施分類指導,全面推進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
我市艾滋病疫情總體呈低流行態勢,絕大多數縣(市、區)呈低度流行,僅個別縣屬中度流行。應綜合考慮艾滋病流行情況和傳播危險因素,采取有針對性的防治措施。全市要重點加強艾滋病檢測監測和宣傳教育,有效控制疫情的擴散和蔓延,保持疫情的低流行態勢。中度流行的縣要根據實際擴大艾滋病檢測范圍,縣級醫療機構要按照“知情不拒絕”的原則對重點科室就診者和住院病人主動提供必要的艾滋病檢測咨詢服務;適時推廣抗艾滋病病毒治療作為預防的策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指定定點醫療機構,為病人提供規范的治療服務。低度流行縣(市、區)要逐步擴大監測范圍,有針對性地開展高危行為人群檢測,對孕婦進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篩查,及時掌握疫情發展態勢;大力開展大眾宣傳教育,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識,增強群眾健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根據當地高危行為人群規模數量及潛在危險因素,開展針對性的綜合干預。
積極探索感染者和病人綜合管理模式,進一步完善和推廣近年來各地在實踐中總結的“部門齊抓共管的防治模式”、“社區綜合防治模式”、“人盯人防治模式”、“病人檢測、干預、治療、關懷一條鏈服務模式”、“毗鄰地區聯防聯控模式”、“以法制為推手的社會動員模式”以及“集中管理的監管場所防艾模式”等有效做法。要充分發揮艾滋病綜合防治示范區的作用,研究艾滋病綜合防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解決防治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不斷總結艾滋病防治工作經驗,探索艾滋病、性病和丙肝綜合防治的工作模式。根據實際情況整合防治資源,加強對示范區的組織管理、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
各級政府要對轄區內的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負總責,不斷完善“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防治工作機制;要充分認識當地艾滋病疫情的嚴峻性,落實政府一把手負責制,將防治工作納入政府工作重要內容,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議事協調機構,繼續把艾滋病防治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定期開展督導檢查,每年堅持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地區,追究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各地要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防治工作規劃,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任務;要根據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的發展和需要,進一步完善與艾滋病綜合防治相關的配套政策。各地各有關部門領導干部要帶頭學習和掌握艾滋病綜合防治知識和政策。各級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要以多種形式對各級干部、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進行艾滋病防治知識培訓。組織人事部門要將艾滋病防治知識納入新提拔領導干部和新考錄公務員考試內容。
各地要加強對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充實辦事機構和人員,明確相關部門和相應人員負責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協調和管理。要充分發揮各級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作用,加強統籌協調,明確成員單位職責,有序推進防治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部門優勢,將艾滋病綜合防治納入本部門的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建立考核制度,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兼職人員負責艾滋病防治工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實落實防治責任。
各地要落實深化醫改的要求,建立基層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新機制。加強基層防治能力建設,全面建立以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導,縣級定點治療醫院為支撐,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基層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為平臺,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委員會、社區組織等為補充的基層艾滋病防治服務體系。各縣(市、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配備與工作所需相適應的專業人員,設立獨立從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科室,建立艾滋病篩查實驗室。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大竹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具備確證能力和CD4細胞、病毒載量檢測能力。二級以上醫院、婦幼保健院建立艾滋病篩查實驗室,具備艾滋病檢測能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還應具備梅毒和丙肝檢測能力;在有檢測需求又達不到篩查實驗室建設要求的二級以下婦幼保健院、市(縣)兩級計生服務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建立艾滋病檢測點,推廣使用快速、簡便的艾滋病檢測方法。同時,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有專(兼)職人員從事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地要加大對基層的現場指導和技術支援的力度,不斷提高基層艾滋病防治服務能力。
衛生、中醫藥部門要加強防治隊伍建設和各級各類艾滋病防治人員的培訓,重視學術帶頭人和創新型人才的培養。要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基層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及其人員的艾滋病防治技能培訓和指導。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要落實國家對艾滋病防治工作人員的津貼和績效工資傾斜政策,完善收入分配激勵制度,調動防治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穩定防治隊伍。開展公安、司法、檢驗檢疫等部門防治人員艾滋病自我防護的培訓,加強職業防護。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政府投入為主、分級負責、多渠道籌資”的經費投入機制,合理安排艾滋病防治經費,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市、縣兩級財政預算投入水平要與當地財政增長幅度相一致。進一步動員和引導企業、基金會、有關組織和個人為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提供支持。加強對防治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級政府應當確保國際合作項目結束后各項防治工作的持續開展。
(四)動員社會力量,深入開展綜合防治
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促進社會力量參與艾滋病防治辦法》,將社會力量參與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納入整體防治工作計劃,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工商聯等人民團體和社會團體,以及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艾滋病專業防治協會等社會組織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動員并支持企業開展與艾滋病相關的社會宣傳、捐贈款物、扶貧救助等公益活動。鼓勵志愿者積極參與相關防治工作。要充分發揮社區組織在艾滋病防治中的重要作用,運用其自身易于深入接觸特殊社會群體、工作方式靈活、效率較高的優勢,按照屬地活動的原則,統籌規劃,加強合作和引導,促進社區組織在高危行為人群宣傳教育、行為干預、檢測咨詢、感染者和病人關懷救助等領域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要開展社區組織的管理及防治技術培訓,支持其提高防治能力。各級財政要加大投入,通過委托、招標等購買服務或提供技術服務、物資等方式,逐步擴大基層社區組織開展防治工作的覆蓋面。要動員和依靠村(居)民委員會開展與艾滋病相關的宣傳教育、感染者/病人及其家庭關懷救助、高危行為人群干預等工作。民政部門要依法支持相關社會組織注冊登記,衛生等部門要認真履行業務主管單位職責。
加強艾滋病綜合防治督導與評估工作,完善艾滋病綜合防治數據信息管理系統。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制訂計劃,加強溝通,協同配合,確保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各級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是本級黨委、政府領導下的艾滋病綜合防治議事協調機構,負責本地區艾滋病綜合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管理與督導評估。市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制訂本行動計劃的督導與評估方案,對各地防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2016年初對本行動計劃執行效果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