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你局《關于報請審定〈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請示》(達市人社〔2012〕108 號)悉。經研究,市政府同意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由15萬元提高到18萬元。
此復
達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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