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將《達州市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3月5日
達州市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54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川府發〔2012〕44號)精神,為認真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范圍及內容
(一)普查范圍
我市境內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等各類國有單位所收藏保管的國有可移動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經認定和在普查中新認定的國有可移動文物。
(二)普查內容
調查統計我市國有可移動文物數量、類型、分布和收藏保管等基本情況。普查工作按照國家統一下發的標準、規范和軟件要求,采集、登錄和匯總相關信息。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普查結果,編制普查報告,建立普查檔案和本行政區域內的國有可移動文物名錄,公布普查成果,并進一步加大保護管理力度。
二、時間安排
從2012年10月開始,到2016年12月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第一階段:2013年1月至2月,傳達學習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的相關文件,成立市、縣兩級普查工作機構,開展培訓、試點工作,制定普查實施方案。
第二階段: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以縣域為基本單元,開展調查、文物認定、信息采集和審核工作。
第三階段:2016年1月至2016年9月,主要任務是進行調查資料的整理、匯總、數據庫建設和公布普查成果,對普查工作進行總結。
三、相關事項
(一)加強組織領導
可移動文物是中華民族文化的實物見證。可移動文物普查是繼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之后在文化遺產領域開展的國情國力調查,是確保國家文化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的重要措施,是健全國家文物保護體系的重要基礎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要將此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落實專人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為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達州市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普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廣泛動員和組織開展普查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設立相應的普查機構,認真做好本行政區域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各國有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單位所在地的縣級普查機構完成本單位可移動文物的普查登記。
(二)強化經費保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大財政投入,將普查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各級普查工作機構要嚴格按照執行國家、省財政和文物部門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加強普查經費管理,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擠占和截留。
(三)做好資料填報和管理工作
凡在我市范圍內收藏保管國有可移動文物的單位,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和普查工作的具體要求,按時、如實、完整地填報普查信息,積極配合普查機構開展普查工作。任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各級普查機構要通過實物調查認真核實普查信息,確保普查質量。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妥善保存普查數據和資料,對普查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
附件:達州市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達州市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吳應剛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陳先杰 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務服務中心主任
王隆毅 市文廣影視局局長
成 員:邢紹坤 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 軍 市教育局副局長
張登全 市民政局副局長
胡若東 市財政局副局長
趙 濤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梁 浩 市國資委副主任
稅建國 市文廣影視局黨委副書記
馬春霞 市統計局機關黨委書記
李彩云 市委黨史研究室副主任
羅昌印 市民宗局機關黨委書記
王 云 市檔案局副局長
劉 飛 市科協副主席
何永川 人行達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長
馬幸辛 市博物館館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文廣影視局,王隆毅任辦公室主任,稅建國、馬幸辛任副主任,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