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將《達州市學校體育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3月21日
達州市學校體育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13-2015年)
為切實推動學校體育科學發展,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53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教育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13〕6號)和《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達市府辦〔2011〕9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大力實施素質教育,認真落實“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把增強學生體質、培養“健康的人才”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和重要任務,引導和鼓勵廣大學生積極參加形式多樣、健康向上的體育活動,培養體育鍛煉習慣,形成熱愛體育、崇尚運動、健康向上的良好風氣,切實提高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推動我市學校體育工作健康、和諧、快速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教育性原則。堅持科學育人宗旨,以增強體質、陶冶情操、磨礪意志、培養團隊精神為目標,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
(二)全面性原則。面向全體學生,改進體育教學,開展豐富多彩的健身活動,指導學生科學鍛煉,促進學生身體素質、心理素質和審美素質的全面提高。
(三)提高性原則。在廣泛開展群眾性陽光體育運動的基礎上,加強學校課外體育訓練和競賽活動,努力提高運動水平,培養體育后備人才,全面提升學校體育工作水平。
(四)安全性原則。加強學校體育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健全安全預警機制和應急機制,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三、目標任務
“十二五”末,全市城鎮學校的體育場地設施設備總體達到國家標準,配齊專職體育教師;農村學校體育場地設施設備明顯改善,校校有專職體育教師,基本滿足開展體育課教學和陽光體育活動需要。2013年、2014年、2015年,學校體育場地達標率力爭分別達到60%、80%、100%;學校體育器材達標率分別達到80%、90%、100%;學生體質健康合格率分別達到75%、85%、95%以上,優秀率達到15%以上;城鎮學校體育教師專職率分別達到80%、90%、100%,農村學校體育教師專職率分別達到70%、80%、90%。
四、重點工作
(一)抓好體育課教學和課外體育活動。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進一步督促學校認真落實體育課和課外體育活動安排,嚴禁擠占體育課和學生校園體育活動時間。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落實校長是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切實抓好學校體育工作。必須開齊開足體育課程,規范課程管理,努力提高體育課堂教學質量。要不斷創新體育活動方式和內容,增強體育活動的趣味性和吸引力,堅持每天開展一次早操、兩次眼保健操和一次課外活動,探索每天開展兩次大課間活動,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的校園體育活動時間。每年至少舉辦一次全校性的綜合性運動會,保證學生參與面達80%以上。要著力培養學生體育興趣愛好,使學生了解和初步掌握科學鍛煉身體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兩項以上的體育鍛煉項目,養成體育鍛煉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強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和后備人才建設,鼓勵學生參加課外體育訓練,至2015年初步形成國家、省體育傳統學校、市體育重點項目學校及縣級體育特色學校的布局網絡。
(二)加強體育師資隊伍建設。各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分年度制定并落實配備專職體育教師計劃,用好用活學校空缺編制,切實解決體育教師結構性缺編問題,完成三年目標任務。繼續加大體育教師業務培訓力度,每年應參加不少于72學時的業務培訓。要統籌解決體育教師運動裝備,保障體育教師在職稱評聘、福利待遇、工作量計算、外出學習培訓等方面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待遇。體育教師組織早操、大課間活動每次應按不少于0.5課時計算工作量,組織1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每次應按1課時計算工作量,組織課余運動訓練和競賽應酌情計算工作量。
(三)完善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和體育器材配備。各縣(市、區)政府要切實加大投入,按照《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和《中小學體育設施技術規程》要求,優先保障體育場地和體育設施建設。在基層公共設施建設中統籌規劃學校體育設施,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等項目中加大對體育設施建設和器材配備的支持力度,盡快改善學校體育條件的不良狀況。要大力推動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向青少年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為學生體育鍛煉創造條件。
(四)建立健全學校體育風險管理體系。各縣(市、區)政府及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體育安全的指導監督,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學校體育風險管理機制和安全教育培訓、活動過程管理、保險賠付的學校體育風險管理制度,依法妥善處理學校體育意外傷害事故。各級各類學校要制定和實施體育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管理責任,落實管理人員,定期對體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切實保證使用安全。
(五)完善評估評價體系建設。全面實行“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制度”、“學校體育工作評估制度”、“學校體育工作年度報告制度”,全面啟動“陽光體育示范學校”評選活動,基本形成學校體育持續發展的保障機制,科學規范的評價機制,以及政府主導、部門協調、社會參與的推進機制。各級各類學校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學生陽光體育運動實施方案、基本要求和監督電話,定期通報學生體育活動情況。市政府每年將組織對各地學校體育工作評估結果進行復查、認定和公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對學校體育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級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學校體育三年行動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統籌協調全市學校體育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切實履行發展學校體育的職責,從落實政府工作責任、完善支持學校體育發展的政策體系、改善學校體育條件、加強體育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制定并實施本地學校體育三年行動計劃。
(二)加強協調配合。建立教育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和社會參與的學校體育工作機制。教育部門要制定標準,加強監督管理和科學指導,將學校體育納入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類教育規劃;編制部門要做好統籌學校編制動態調整和空缺編制使用的審批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把提高青少年學生身心健康水平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對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建設等予以優先考慮,支持學校體育發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統籌教師招考計劃,對體育教師緊缺的學校應優先招考體育教師;財政部門負責統籌教育經費投入,將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建設、體育活動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和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優先支持農村地區學校體育發展,重點解決學校體育場地設施設備簡陋、體育器材不足的問題;體育部門負責把學校體育作為全民健身計劃的重點,在技術、人才、場地和體育組織建設等方面加大對學校體育工作的支持。要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學校體育工作,捐贈體育設施和器材,在改善學校體育條件方面發揮作用。
(三)強化督導工作。各級教育督導機構要按照國家和省的相關要求,研究制定學校體育工作督導檢查辦法,建立學校體育工作的專項督導制度,聯合相關部門定期開展學校體育工作專項督導,并將督導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告。
(四)健全獎懲機制。各地要把學校體育和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指標體系,作為教育等相關部門及學校領導干部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學校體育工作狀況差,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持續3年下降的地區和學校,在教育工作評估和評優評先中實行“一票否決”,同時對教育部門主要負責人和校長問責。對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工作不到位,對沒有保障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的學校,對擠占學生體育鍛煉時間的學校和個人要通報批評,并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五)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加強宣傳,總結提煉本地典型經驗和有效做法,普及健康知識,強化健康理念,積極引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學生、家長、社會樹立正確的教育觀、人才觀和健康觀,形成珍視健康、熱愛體育、崇尚運動、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
附件:達州市學校體育三年行動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名單
附件
達州市學校體育三年行動計劃實施
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吳應剛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陳先杰 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務服務中心主任
馮永剛 市教育局局長
余隆海 市體育局局長
成 員:李 梅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
障局局長
熊明霜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委編辦主任
向仕春 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王洪波 市財政局局長
楊宗國 市教育局副局長
羅 波 市體育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負責處理日常事務。馮永剛兼任辦公室主任,楊宗國、羅波兼任辦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