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將市國土資源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管理的意見》轉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5月22日
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全市土地利用
年度計劃指標管理的意見
市國土資源局
為切實發揮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調控引導作用,把有限年度計劃指標用好用活,結合我市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規范和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管理的原則
(一)統籌協調原則。按照“政府負責、國土牽頭、部門參與”的要求,科學制定年度計劃指標使用方案,統籌安排使用年度計劃指標。加強溝通協調,共同協作,用好用活年度計劃指標。
(二)突出重點原則。按照“突出重點、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年度計劃指標優先保障每年初確定的“四個一批”重點項目用地;優先安排新農村建設用地,特別是新村聚居點建設用地。
(三)依法集約原則。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嚴控項目用地規模,堅決制止建設用地未批先用、批而不用等現象,提高土地依法、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四)科學合理原則。依據“保落地、保開工、保當期”的“三保”原則,精打細算確定宗地規模,按項目輕重緩急,合理安排建設項目用地時序,保障急需用地。按照《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嚴格工業項目評審加強工業用地管理的通知》(達市府發〔2012〕8號)等文件要求,工業項目按年度建設規劃分期分批供地。
二、積極爭取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
(一)積極爭取使用部省年度計劃指標
積極爭取把交通運輸、能源、水利、礦山等建設項目納入由國家發改委、省政府和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等部門審批、核準和備案范疇,并力爭列入省重點項目前50位,使用部省年度計劃指標。
(二)積極爭取部省增加年度計劃指標
在省國土資源廳編報來年土地利用計劃前,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組織研究本地次年用地需求,市級相關部門預測本行業市本級用地需求,每年12月中旬前統一報市國土資源局匯總。市國土資源局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初步核實后,報市政府研究審核,統一向上爭取年度計劃指標。
(三)積極開拓用地保障新空間
緊密結合國家實施秦巴山區扶貧攻堅規劃,以及國家在盤活和合理調整建設用地方面的要求,向上積極爭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廢棄工礦地復墾試點、低丘緩坡綜合開發利用試點等方面的政策及項目支持,進一步拓展建設用地新空間。
三、加強和規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使用管理
(一)科學制定年度計劃指標使用方案
每年年初,由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牽頭,結合年度計劃指標量,按照項目的輕重緩急,研究制定本地區年度計劃指標使用方案。市國土資源局組織市級相關部門制定市本級年度計劃指標使用方案,并對各地和市本級年度計劃指標使用方案匯總,上報市政府審核。
(二)加強年度計劃指標的統籌使用
結合省政府下達的年度計劃指標量,依據市政府批準的指標使用方案,嚴格按計劃使用項目用地。擴權縣(市)年度計劃指標必須在每年10月底前報征完畢,每年11月初將對全市剩余年度計劃指標進行統籌安排。
(三)嚴格項目用地管理
全力保障產業園區用地需求,各地用于安排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指標量不低于年度計劃指標的30%;加強工業項目評審,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園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投資強度(經開區120萬元/畝、其余各縣(市、區)100萬元/畝)的項目不得批準入園;市國土資源局會同市經信委依據年度計劃指標使用方案和工業項目用地審查意見,加強工業項目用地指標管理;強化集約節約用地,嚴格執行用地標準,推廣多層、標準廠房;加強園區土地利用監管,對園區供地率低于60%的,暫停該地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土地審批。
四、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執行情況的評估考核
為進一步規范年度計劃指標使用管理,切實維護年度計劃指標使用方案的嚴肅性,將加強和完善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評估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下一年度計劃編制和管理的依據。
(一)考核內容。“四個一批”重點項目用地保障情況、新農村建設用地指標安排使用情況、土地供應情況。
(二)考核標準。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確定考核不合格:“四個一批”重點項目用地未得到有效保障,新農村建設用地指標量安排少于年度計劃指標量的5%,土地供應率低于60%。
(三)考核方式。采取地方自查和市級核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組織自查,于12月中旬前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各地上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執行情況。適時組織對各地年度計劃指標執行情況進行核查。
(四)獎懲措施。對認真履行責任目標、成效突出的給予通報表揚,對考核不合格的將通報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該地農用地轉用和征收土地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