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縣人民政府:
經國務院批準,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四川省調整達州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國函〔2013〕73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調整達州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川府函〔2013〕209號)精神,同意撤銷達縣,設立達州市達川區。以原達縣(不含碑廟鎮、江陵鎮、北山鄉、安云鄉、梓桐鄉、金石鄉、青寧鄉、龍灘鄉、檬雙鄉)的行政區域為達川區的行政區域。達川區人民政府駐南外鎮通達東路288號。
你縣要認真執行中央、省、市相關規定,扎實做好撤縣設區的相關工作,確保社會和諧穩定,促進區域經濟協調健康發展。
達州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