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達州市育成推廣及引進推廣動植物新品種獎勵辦法》已經市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達州市育成推廣及引進推廣動植物
新品種獎勵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共達州市委 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支撐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的意見》(達市委發〔2011〕13號),為加快我市動植物新品種選育、推廣步伐,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政府設立達州市育成推廣及引進推廣動植物新品種獎(以下稱市動植物新品種獎),每三年評審獎勵一次。
第三條 本市范圍內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在本市種植業、畜禽業、漁業、林業等涉農方面育成推廣及引進推廣動植物新品種的,可申報市動植物新品種獎。
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市動植物新品種獎的申報、評審、獎勵工作。
第五條 市動植物新品種獎的申報、評審、獎勵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六條市動植物新品種獎的申報、評審、獎勵工作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實行公示和異議制度。
第七條設立市動植物新品種獎勵管理委員會,負責市動植物新品種獎的組織管理工作。
市獎勵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其余組成人員為相關部門負責人,任期三年。
市獎勵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由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市獎勵管理委員會在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設辦公室,負責獎勵評審的日常工作。
市獎勵管理委員會下設專業組及復審組,由在農業科研、推廣、教學等方面具有高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負責市動植物新品種獎的評審及復審工作。專業組及復審組組成人員由獎勵管理委員會審定。
第二章 申報范圍和條件
第八條 申報范圍
(一)由我市自主選育并經國、省級審(認、鑒)定,具有較高推廣應用價值的動植物新品種。
(二)從國內外引進的具有較高科技含量、品質優良、市場前景優于我市目前所推廣的品種,且經過試驗、示范,證明在本地區具有較高推廣應用價值的動植物新品種。
第九條 申報市動植物新品種獎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凡申請獎勵的動植物新品種,須在達州市現代農業發展及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中有很大推動作用;在區域內推廣面很大,占全市可推廣面的30%以上;已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取得累計新增經濟效益在5000萬元以上,效益證明由縣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或統計部門蓋章方為有效。
(二)育成推廣動植物新品種須在該品種獲得認定之時起五年內申請。
(三)引進推廣動植物新品種須在該品種引進之時起五年內申請,由縣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
引進推廣的動植物新品種除取得證書外,還應獲得省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四)凡申報獎勵的動植物新品種須無知識產權爭議。
第三章 申 報
第十條 申報市動植物新品種獎,申請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市獎勵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提交以下真實有效的申報材料一式10份:
(一)市動植物新品種獎勵申報表;
(二)申請者的法人登記證書、營業執照;
(三)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推薦意見;
(四)育成推廣動植物新品種需提供國家或省級品種審(認、鑒)定合格證書及新育成品種在品質、抗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的有關證明。引進推廣動植物新品種除品種引進證書外,還應當有允許在本區域推廣的證明;
(五)企業申報需提供近兩年財務報表和稅收證明;
(六)市獎勵管理委員會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申報市動植物新品種獎的材料受理時間截止為評獎當年7月31日。
第四章 評審
第十二條 初審。由市獎勵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在申報受理時間截止后30日內對其進行形式審查,符合條件的,按學科、專業進行分類,提出初審意見。
第十三條 評審。市獎勵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根據需要組織不同專業組對申報的項目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第十四條 審定。市獎勵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年獎勵計劃和專業組評審意見,最終擇優審定擬獲獎對象。
第十五條 公示。通過審定擬獲獎的育成推廣及引進推廣動植物新品種在達州市主流媒體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15日內,如有異議,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提供簽署真實姓名或加蓋印章的異議材料及有關的書面證明材料,報市獎勵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獎勵管理委員會對異議項目在收到材料后30日內提出處理意見。有異議的項目未經處理不得授獎。
第十六條 報批。市獎勵管理委員會將擬獎結果報市政府批準。
第五章 獎勵
第十七條對獲得市動植物新品種獎的企事業單位,由市人民政府頒發獎金和證書。
獲獎證書不作為科技成果權屬的依據。
第十八條 根據品種認定資格及其推廣應用價值,市動植物新品種獎設置一等獎、二等獎和三等獎。
一等獎:由我市自主選育并經國、省審(認、鑒)定的動植物新品種,在我市推廣應用價值高,推廣措施非常得力,或有很大創新,做出了創造性貢獻,推廣程度達到全市可推廣范圍的40%以上,取得累計新增經濟效益1億元以上的。
二等獎:由我市自主選育并經國、省審(認、鑒)定的動植物新品種,在我市推廣應用價值高,推廣措施得力,或有所創新,做出了創造性貢獻,推廣程度達到全市可推廣范圍的35%以上,取得累計新增經濟效益6000萬元以上的。
三等獎:由我市自主選育并經國、省審(認、鑒)定的動植物新品種,在我市推廣應用價值高,推廣措施得力,或有所創新,做出了創造性貢獻,推廣程度達到全市可推廣范圍的30%以上,取得累計新增經濟效益5000萬元以上的。
從國內外首次引進我市的動植物新品種,經評審確實有引進和推廣價值,產生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生態效益特別顯著,推廣程度達到全市可推廣范圍的30%以上,取得累計新增經濟效益8000萬元以上的。
第十九條 獎金額度分配如下:一等獎獎勵30萬元,二等獎獎勵20萬元,三等獎獎勵10萬元。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獎勵申請者在獎勵申報、評審中弄虛作假的,由市獎勵管理委員會報市政府,對已授獎項目予以撤銷,追回獎金并對外公布。
第二十一條 參與市動植物新品種獎勵評審活動的有關單位或工作人員在評審活動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單位及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市動植物新品種獎勵經費在市科技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期滿自行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