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著力構建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加快我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步伐,根據商務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的《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商務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商商貿發〔2010〕187號)和省商務廳《關于確定四川省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城市的通知》(川商改〔2009〕2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再生資源工作實際,現就加快達州市中心城區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落實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要求,在充分利用、規范整合現有再生資源回收站點的基礎上,結合我市中心城區建設發展規劃,對再生資源回收體系進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規范建設,形成以社區回收站點為基礎,集散市場為核心,加工利用為目的,點面結合、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體系,逐步提高回收集散加工能力,促進我市再生資源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建設目標
通過構建達州市中心城區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進一步貫徹落實再生資源回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形成較為完善的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和利用體系。建立健全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經營者從業培訓制度。爭取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我市中心城區100%的社區建立規范的社區回收站點;90%以上的再生資源進入指定的市場進行規范化交易和處理;生產性廢舊金屬形成集中收購、拆解、加工和銷售;再生資源主要品種回收率達到90%以上。培育1-2個主營業務突出、年銷售額上億的再生資源龍頭企業,實現我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產業化和集團化。
三、建設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部門支持、企業主體”的原則。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確保高起點、高標準,全力推進我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進程。
(二)堅持改建與新建、租建相結合的原則。以有利于環境保護,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方便居民生活,有利于行業管理為出發點,高質量完成社區回收站點建設。
(三)堅持以抓好試點與整體推進相結合的原則。以龍頭企業為依托,以整合現有網絡資源為基礎,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城市建設發展規劃、布局合理、網絡健全、規模適宜、設施適用、功能齊全、管理科學的再生資源社區回收網絡體系。
四、工作重點
根據我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現狀和再生資源體系建設規劃要求,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實施方案,完善管理機制。加快《達州市中心城區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經營管理制度、技術標準和行業自律公約的制定,形成法規、標準及制度在內的再生資源回收管理體系。
(二)建立再生資源社區回收站點。在達州市中心城區(即通川區東城辦、西城辦、朝陽辦、蓮花湖管委會、西外鎮、北外鎮、復興鎮,達縣南外鎮、河市鎮、幺塘鄉,市化工產業園區)運用連鎖經營方式,按照“便于交售”和“七統一、一規范”(即:統一規劃、統一標識、統一著裝、統一價格、統一計量、統一車輛、統一管理及經營規范)原則,城市按每1500一2000戶居民,鄉鎮按每2500一3000戶居民設置一個回收站點的布局要求,規范設置回收站點。
回收站點門面招牌采用統一規范的站名,并統一制作。回收站點規劃布局在社區巷內或院內,不影響城鎮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且配備消防安全設施。回收站點回收的廢舊物品應及時運輸到交易市場,做到日收日清。
(三)規范廢舊金屬回收,整頓自發站點。對現有廢舊金屬回收站點、倉儲庫、市場等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取締自發形成的廢舊金屬交易場所,企業和個體經營者一律進入達州市再生資源交易市場經營。
(四)強化流動回收人員管理。由行業協會牽頭,實施“統一建立檔案、統一服飾標識、統一制作證件、統一收購車輛、統一培訓上崗”的“五統一”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流動回收人員管理制度和綜合考評及獎懲機制。
(五)加快建設達州市再生資源交易市場。按照《達州市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在達縣楊柳配套物流園區新建一個規范的大型再生資源交易市場,負責對中心城區回收站點回收的再生資源進行存儲、分揀、加工、交易和信息發布。
(六)切實加強教育培訓。再生資源行業協會應組織再生資源回收從業人員及負責人進行學習和培訓,以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質。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領導,建立工作機構。為加強我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達州市中心城區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聯系副秘書長、市商務局局長等任副組長,成員由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和市級商務、發改、公安、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國土資源、城管、工商、環保、財政、稅務、供銷社、協會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負責研究和協調解決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負責日常工作。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應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協調、處理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實施進程中的具體問題,組織開展轄區內資源回收、循環利用等宣傳教育活動。
(二)相關部門工作職責
1.市商務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規劃、實施方案的編制及行業管理。
2.市發改委負責研究提出促進再生資源的發展政策,組織實施再生資源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應用和產業化示范。
3.市公安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站點、交易市場和流動回收人員的治安管理。
4.市工商局負責辦理《營業執照》,負責對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市場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
5.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將再生資源回收網絡體系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協調回收網絡體系建設的定點布局。
6.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再生資源交易市場、回收站點用地規劃及審批,協調解決體系建設中的用地問題。
7.市環保局負責對新建回收站點、交易市場、加工中心的環評審批和經營項目的監督管理。
8.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影響市容市貌的違法違規回收站點、流動收購車及從業人員的清理整治。
9.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負責本級和向上爭取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優惠政策和資金支持。
10.市供銷社負責引導和管理系統內回收企業、回收站點積極參與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發揮供銷社企業經營優勢。
11.市再生資源行業協會負責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制定行業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和管理制度,組織回收企業實施項目規范化建設,履行政府及各部門委托職能,發揮聯系政府及部門與經營者的橋梁和紐帶作用。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是自身效益低、社會和環境效益高的公益性事業。各級政府及部門應對實施企業在社區回收站點建設、再生資源交易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用地拆遷、廢水和廢棄物處理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鼓勵龍頭企業做大做強。逐步淘汰回收能力差、技術含量低、影響環境的再生資源經營企業。
(四)加強宣傳和教育。各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我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社會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意識。
再生資源回收站點所在地社區居委會、物管辦和各回收企業等要配合行業協會對各個回收站點進行宣傳動員,堅持以人為本。使全社會理解、支持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促進我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工作順利開展。
七、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期滿自行廢止。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