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將《達州市2011年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達州市2011年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2011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綜合治理、全民參與”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機制,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交通管理工作要延伸到城郊、延伸到農村的要求,強化統籌規劃,加大安全投入,加強科學管理,全面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規劃,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體系,加大交通安全投入,加強專業執法隊伍建設,著力夯實道路交通安全特別是農村交通安全工作基礎,切實加大道路交通執法力度,有效提高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能力,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總體形勢平穩,實現道路交通事故總量、死傷人數大幅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和萬車死亡率明顯下降。
(二)具體目標:堅決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遏制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不超過3起;全年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不超過2.2。
三、組織領導
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工作。市政府成立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的部署、協調、指導、檢查和督促。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市、區)政府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
1.各級政府及宣傳、公安、交通、農業、安監、司法、教育等部門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采取多種形式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積極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倡導文明交通行為,保障群眾出行安全,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給人民群眾帶來的生命財產損失,努力營造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2.公安部門要會同文明辦和相關部門深入推進“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大力開展文明交通進駕校、進學校和“護衛天使行動”等活動。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協作,通過組織媒體記者跟蹤報道,在媒體、網站開設曝光臺等形式,宣傳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對事故暴露的深層次問題開展輿論監督。要組織開展文明安全駕駛員評比活動,倡導文明駕駛職業操守。要結合“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和推進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每月對所有的運輸企業法人、客貨運駕駛人開展一次面對面的教育,并會同安監、交通等部門建立完善對運輸企業的獎懲機制,激發企業法人和從業駕駛人的榮譽感,增強企業法人和從業駕駛人的責任感。要積極主動提供新聞線索、宣傳資料,配合相關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在日常工作中結合窗口崗位特點創新宣傳教育形式,不斷提高宣傳教育實效。
3.教育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學內容,結合中小學生行為特點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并在校園內設置交通安全宣傳欄,定期更新宣傳內容。同時,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門教育引導學生不乘坐違法車、不違法乘車,增強學生交通法治意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意識。
4.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宣傳“五進”(進農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活動為載體,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公安交警、交通、農業等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大對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行為的曝光力度。鄉鎮、村(居)委會要改進宣傳手段,創新宣傳形式,積極開展農村交通安全宣傳,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識,提高群眾交通安全意識。
(二)加強源頭管理
1.公安、交通、農業部門要加強對駕駛培訓學校的監管力度,改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內容和方式,突出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意識的培養,增強處置危險突發情況的能力,實施培訓日志制度,對交通違法記分滿12分駕駛人要嚴格實施再教育與培訓考試,不斷深化駕駛人素質教育工程。
2.交通部門要嚴格客運線路安全審批和監管。對途經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條件路段的夜間客運班線不予審批。全面排查現有三級以下(含三級)山區公路客運班線,達不到夜間安全通行條件的,及時調整并監督落實禁止夜運的規定。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的管理,嚴格危險化學品運輸線路、時間審批,從源頭上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
3.公安部門要逐月排查客運、貨運車輛安全技術檢驗情況,對臨近檢驗有效期的車輛,要書面告知運輸企業或車主按期參加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對逾期未檢驗的,要通報行業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建議其暫停運營,及時參加檢驗,同時在報紙、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新聞媒體發布逾期未檢驗的車輛信息。要嚴格客運、貨運車輛查驗工作,對車輛輪胎、外廓尺寸、座位數、安全帶等不符合國家標準,貨車不按規定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安裝側后部防護裝置的,不予辦理登記和核發檢驗合格標志。每月要對所有客貨運輸車輛和駕駛人交通違法記錄開展一次全面清理,督促企業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強化源頭管理。
4.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各鄉鎮和公安交警、交通、農業、安監等部門對轄區內的各類機動車輛進行全面清理,詳細掌握每臺車輛的車況和運營情況,逐車建立安全管理檔案,與車主、駕駛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三)加強路面通行秩序管理
1.公安部門每月、每季度要分析、研判駕駛人交通違法和道路交通事故情況,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力措施,合理調配警力,加大執法力度,提高路面管控能力。要以國省道以及主要旅游線路為重點,把客運、貨運車輛交通安全作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路面管控和區域警務協作,嚴格落實對異地營運車輛和駕駛人交通違法抄告制度,對交通違法突出的客貨運車輛,要約談車輛所屬客運企業及有關場站業主,限期督促整改。對客運車輛要堅持“六必查”,特別要對長途客車配備的所有駕駛人的資格逐一核查。要深入推進交通秩序示范公路創建活動,嚴查超速、客車超員、疲勞駕駛、不按規定會車、違法占道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2.交通、公安、安監部門要監督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運輸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危險物品運輸安全規范。公安部門要劃定禁止危險品車輛行駛的區域和線路,嚴格審批劇毒危險化學品運輸通行證。危險品運輸車輛必須懸掛符合標準的標志,車輛安全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一級標準,車輛運行時間、線路必須遵守限制規定,駕駛人、押運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資質許可,沒有押運員不得運送危險物品。
3.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主動會同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對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檢查和清理,并嚴格落實校車和學校承租車輛及駕駛人管理制度,對存在安全隱患和不具備條件的要停止由學校組織的統一接送。
4.各縣(市、區)政府每季度要組織各鄉鎮和公安交警、交通、農業、安監等部門至少開展1次交通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整治無牌無證、超員超速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非法載客等違法行為。針對農村道路特點,找準重點違法行為的重點路段、重要時段,認真落實“一對一”監管責任,嚴格實行“人盯人、人盯路、人盯車”,努力形成嚴管重治的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高壓態勢。
(四)加強交通運輸企業管理
1.交通部門要完善道路客貨運輸駕駛人和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培訓制度和管理制度,強化生理、心理條件要求和定期檢查制度,加強日常交通安全學習,并將檢查、考核結果與經營資質和從業資格掛鉤。對不符合安全運營條件、存在安全隱患的運輸單位,堅決責令停業整頓,逾期不改的要及時清退出運輸市場。要督促運輸企業加強GPS系統的值守與查詢,對車輛的動靜態情況進行監控,及時發現和制止本企業車輛違法情況。要對道路情況復雜、路況隱患突出的客運班線進行安全評估,及時完善防范措施。
2.交通、公安部門要監督交通運輸企業履行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駕駛人員和車輛管理,嚴格落實車輛安全技術檢測和車輛定期保養、維修、檢驗責任,嚴格執行車輛報廢規定,杜絕不合格交通運輸工具和不合格駕駛人員上路。交通運管部門對現有客運車輛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車輛要強制報廢,對安全技術性能達不到要求的車輛要堅決清退出客運市場。交通部門要加強對營運車輛駕駛人的管理,凡申請從事經營性運輸駕駛從業資格的人員,一律要經過培訓、考核并取得從業資格后再持證上崗。要認真落實貨運車輛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車身反光標識等安全裝置要求,提高貨運車輛安全性。
3.公安、交通、安監部門要完善運輸企業駕駛人嚴重違法、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信息共享、通報和責任追究辦法。對運輸企業發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駕駛人,要責成所在單位依照企業管理規定予以處理。公安部門要定期公布發生交通事故、交通違法較多的運輸企業名單,交通和安監部門要依法追究運輸企業的管理責任。
4.工商、交通運政部門要加強對汽車修理、改裝企業的監督檢查。對擅自違規改裝機動車的汽車修理、改裝廠,依法予以注銷或吊銷營業執照;凡屬報廢車輛,回收部門應予強制解體。對有拼裝、銷售報廢車輛等違法行為的回收部門,要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五)加強事故多發路段和公路危險路段的綜合治理
1.公安部門要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和公路危險路段的排查,根據安全隱患嚴重程度,提出整治建議,經市政府同意后實行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掛牌督辦整改。
2.交通及道路養護部門要完善公路交通管理設施和交通安全設施設置,集中整治二、三級公路、山區公路的彎坡路段、臨水臨崖路段及農村公路交通設施嚴重缺失路段,對山區公路急彎、陡坡、視距不良等危險路段實施綜合改造。
3.公安、規劃建設部門要強化公路平交路口交通渠化,增設車速管控設施,合理控制公路主干道運行車速。要加強城市道路及行人過街設施、公交港灣、公交專用車道(路)建設,完善道路安全設施,減少行人、自行車與機動車的互相影響。
4.各縣(市、區)政府要落實每年每縣安裝10公里波形防護欄和30塊警示標志、標牌的任務。防護設施要涵蓋轄區內二、三級公路、山區公路的彎坡路段、臨水臨崖路段及農村公路交通設施嚴重缺失路段,確保道路交通安全設施齊全有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落實道路交通安全“一把手”負責制,執行重特大事故“一票否決”制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檢驗,誰負責”的原則,對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負責任、推諉扯皮不作為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規定嚴肅查處。
(二)加強協作,齊抓共管。各縣(市、區)政府要全面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制,切實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和督查。要健全和落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制度,堅持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局際聯席會議,研究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完善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社會化、長效化和規范化管理機制。
(三)強化問責,逗硬執行。對發生1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鄉鎮和2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縣(市、區)政府,除按相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外,其當年安全生產工作實行“一票否決”,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到縣(市、區)政府述職,縣(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到市政府述職。
(四)加強督導,嚴格考核。從4月份開始,每月由市政府組織公安、交通、安監、文明辦等部門,對各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開展聯合檢查督導,查找各地在客貨運輸企業源頭管理、道路通行秩序管控、危險路段排查整治、推進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督促整改落實。同時,建立掛牌督辦和排名考核制度,檢查督導組逐月對各地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進行考核排名,對事故多發、工作落后的地區實行掛牌督辦。
附件:達州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達州市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何 平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黃平林 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任登華 市政府副秘書長
張正銀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文明辦主任
陳 東 市文明辦副主任
徐 綜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彭 剛 市教育局副局長
黃學龍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
吳蜀駿 市公安局副局長
戴 婕 市監察局副局長
曲鴻飛 市司法局副局長
黃茂華 市財政局副局長
蔣 平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副局長
何 峰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楊華禮 市農業局副局長
李 鈞 市衛生局副局長
游志明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劉保君 達州質監局機關黨委書記
劉建平 市工商局副局長
韋德安 市旅游局副局長
劉志剛 市氣象局局長
李光德 市公路局副局長
鄧林貴 達州軍分區后勤部部長
張禮波 武警達州市支隊后勤部部長
劉先明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王顯忠 中保財險達州分公司總經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吳蜀駿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劉先明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