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達州市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達州市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
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根據國務院、省政府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部署,市政府決定在全市深入開展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工作,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標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劑生產、流通和使用,堅決依法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嚴厲懲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使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切實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促進我市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行業健康發展。
二、整治內容
(一)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
1.嚴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禁止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任何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禁止在農產品種植、養殖、加工、收購、運輸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2.加強非法添加行為監督查驗。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嚴格依法落實查驗、記錄制度;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檢驗制度,加密自檢頻次。完善監督抽檢制度,強化不定期抽檢和隨機性抽檢,特別要針對生鮮乳收購及運輸、活畜販運、屠宰等重點環節和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等薄弱部位,加大巡查和抽檢力度,提高抽檢頻次,擴大抽檢范圍。
3.依法從重懲處非法添加行為。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厲打擊非法添加行為。對不按規定落實記錄、查驗制度,記錄不真實、不完整、不準確,或未索證索票、票證保留不完備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提供虛假票證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關產品的生產銷售;對因未嚴格履行進貨查驗而銷售、使用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責令停產、停業;對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銷相關證照,依法沒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相關物品,并要求其對造成的危害進行賠償;對上述行為,同時依法追究其他相關責任。對生產販賣非法添加物的地下工廠和主要非法銷售人員,以及集中使用非法添加物生產食品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從重從快懲處。
4.加強非法添加行為源頭治理。對國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以及禁止在飼料和飲用水中使用的物質,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在產品標簽上加印“嚴禁用于食品和飼料加工”等警示標識,并建立銷售臺賬,實行實名購銷制度,嚴禁向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銷售。加強對化工廠、獸藥和藥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依法合規生產經營。要嚴密監測,堅決打擊通過互聯網等方式銷售食品非法添加物行為。對農村、城鄉結合部、縣域結合部等重點區域,企業外租的廠房、車間、倉庫以及城鎮臨時建筑、出租民房等重點部位,要組織經常性排查,及時發現、徹底清剿違法制造存儲非法添加物的“黑窩點”,堅決搗毀地下銷售渠道。
(二)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使用
1.嚴格監管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質監部門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從嚴懲處未經許可擅自生產的企業;加強原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等重點環節的日常監管,督促生產企業嚴格執行有關標準和質量安全控制要求;規范復配食品添加劑生產,嚴禁使用非食用物質生產復配食品添加劑。工商部門要監督食品添加劑銷售者建立并嚴格執行進貨查驗、銷售臺賬制度,嚴厲查處無照經營和違法銷售假冒偽劣食品添加劑的行為。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嚴厲查處制售使用標簽標識不規范的食品添加劑行為,督促企業將標簽標識作為食品添加劑出廠和進貨查驗的重要內容,不得出廠、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產品。
2.加強食品添加劑使用監管。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餐飲服務單位要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不得購入標識不規范、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的范圍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各監管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嚴肅查處超范圍、超限量等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食品藥品監管局要重點加強對提供火鍋、自制飲料、自制調味料等服務的餐飲單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監管。
三、工作步驟
本著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原則,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著力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把整治與規范、監管與自律的各項措施有效結合并抓好落實。分四個階段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1年5月1日-5月31日)
1.主要任務。
搞好宣傳發動,擴大社會影響;調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易被添加的食品類別,開展隱患排查。
2.具體措施。
(1)廣泛宣傳教育。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知識、各類違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及其危害以及嚴厲懲處的措施,要宣傳到農戶、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食品生產企業、食品經營單位和餐飲服務單位以及從業人員,做到家喻戶曉、應知盡知。要特別針對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進行集中宣教培訓,開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其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自覺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各地、各食品監管部門要在5月10日前按照統一規格印制國務院食安委辦公室等九部局發布的《關于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嚴格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使用的公告》,廣泛張貼,并通過新聞媒體公告。
(2)開展摸底調查和隱患排查。各食品監管部門要按照各自監管職責、監管對象和范圍,分別在食品生產經營和餐飲服務各個環節,采取明查暗訪、有針對性抽檢、舉報線索摸排等方式開展調查,摸清我市使用的非食用添加物和有濫用行為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以及易被添加的食品類別,并根據以往監督監測情況,匯總、歸類以往發生的各類問題,查找產生問題的主要原因,找準整治工作的重點、難點和突破點,確定整治的重點品種、重點食品類別,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將調查摸底和隱患排查情況報食安委辦公室,食安委辦公室收集、分析和匯總非法食品添加物和違法超范圍、超劑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以及被添加的食品類別,及時通報給各食品監管部門。
(3)公布舉報電話。各食品監管部門公布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發動群眾舉報違法犯罪行為,對舉報線索要及時組織調查處理。市級相關食品監管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為:市農業局:2383524;市畜牧食品局:2532886;市水產局:2122305;市質監局12365、2373745、2381919;市工商局:12315、2533315;市食品藥品監管局:2398515。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1年6月1日-6月30日)
1.主要任務。
明確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2.具體措施。
(1)明確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責任,嚴格執行查證驗貨、購銷臺賬、過程控制、產品召回等各項質量安全控制制度,杜絕使用非法添加物,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及時排查、整改食品安全隱患;要建立食品安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為防止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原材料采購和生產配料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并分別簽訂責任書;大型食品企業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確保各項食品安全措施落實到位,所屬公司產品出現問題的,要暫停本企業所有同類產品的銷售并向社會公告,經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銷售。
(2)開展自查自糾。食品監管和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餐飲服務單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一方面對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各種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另一方面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力、不規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進行自糾。各食品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要把自查自糾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各食品監管部門。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1年7月1日-7月31日)
1.主要任務。
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查處一批違法犯罪行為,使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現象得到明顯糾正。
2.具體措施。
(1)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由市食安委辦公室統籌協調,組織市農業、畜牧、水產、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公安等部門開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工作聯合執法檢查,形成整治合力。執法檢查分成六個組,農產品源頭環節的執法檢查由市農業局牽頭實施,畜禽環節的執法檢查由市畜牧食品局牽頭實施,水產環節的執法檢查由市水產局牽頭實施,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執法檢查由市質監局牽頭實施,食品流通環節的執法檢查由市工商局牽頭實施,餐飲服務環節的執法檢查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實施。各執法檢查組由牽頭部門和食安委成員單位抽派人員組成,牽頭部門為組長單位,負責情況收集、匯總及信息上報。
(2)全面清理整頓。按照轄區管理和分段監管原則,各級各食品監管部門要對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加大日常巡回監督檢查和抽檢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禁用食品添加物要采取控制措施,并追溯源頭;對使用非食用物質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對在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質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厲查處;對生產、銷售和使用禁用食品添加物的單位和責任人要依法從重懲處;對因生產、銷售和使用禁用食品添加物或在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質、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給他人造成生命財產損失、引起不良社會影響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3)曝光違法案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集中曝光一批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案件,查處一批違法犯罪單位和個人,以儆效尤。
(四)鞏固提高階段(2011年8月1日-12月底)
1.主要任務。
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監管機制;建立和實施規范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體措施。
(1)健全完善食品添加劑監管制度。結合專項整治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針對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有效監督和管理制度,建立快速追查溯源機制。要把新制度建立與老制度落實相結合,進一步推進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制度,嚴把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條件審查關;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食品生產企業食品添加劑使用申報和索證索票、進銷貨臺賬登記制度;進一步完善食品經營和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進一步完善和落實信息通報和部門協查制度。
(2)建立企業誠信自律機制。經信、商務等部門要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行業管理,推動誠信體系建設,在食品行業開展“講誠信、保質量、樹新風”活動,引導企業樹立安全發展、誠信經營的理念。2011年年底前,各食品監管部門按系統對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檔案。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等行業組織要切實負起行業自律責任,積極組織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和內部監督,加強行業監督和培訓,及時發現行業中存在的問題并報告監管部門,未能及時發現并報告的要通報批評。
(3)開展督查評估。市農業、畜牧、質監、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組織本系統專項整治工作的督查和評估。市食安委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各地各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對各地各部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考核評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由市、縣(市、區)政府統一領導,食安委組織協調,監管部門具體實施。農業部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整治,畜牧部門負責畜產品的整治,質監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整治,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整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整治,公安部門負責查處涉嫌犯罪的食品非法添加案件,其他有關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整治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專項整治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直接負責,按照市政府專項整治方案,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整治任務,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地各部門的具體實施方案于5月中旬前報市政府辦公室,同時抄送市食安委辦公室。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調聯動,形成整治合力,始終保持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違法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要加強信息溝通,發現有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行為的,要及時通報給管轄地區和部門,管轄地區和部門接到通報后要立即依法采取控制措施,查處違法行為。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本系統監督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素質,增強監管責任意識,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學監管能力。
(三)加強宣傳,強化監督。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作用,宣傳食品安全的政策措施和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成效,曝光典型案例,提高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有獎舉報制度,設立專項獎勵資金,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對舉報人的獎勵,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積極支持新聞媒體開展輿論監督,認真追查媒體披露的問題,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四)依法查案,嚴格問責。各食品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職,依法監管和查辦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案件。要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專項整治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向公安部門移送,不能以罰代刑。監察部門要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監管部門失職、瀆職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五)加大投入,強化保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專項整治工作的投入,落實專項工作經費。要加強執法設備和快速檢測設備的配備,強化執法辦案手段。要加強監管人員培訓,提高執法水平和能力。要加強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建設,為依法監管和查處食品安全事件提供技術支撐。
(六)規范信息發布,強化信息掌控。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規范信息發布,本地本部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對重大案件的查辦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由政府按有關程序向社會公布。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各縣(市、區)食安委辦公室和市級有關部門要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信息收集匯總和報送,聯絡員名單和聯系方式于5月中旬前報市食安委辦公室。各地各有關部門每周要報送一次專項整治工作動態信息,每個階段結束后5日內報送本地本部門整治工作的階段性小結,年底報送全面工作總結。市食安委辦公室聯系人:宋光鼐、孫學萬。聯系電話:0818-5150004、18982899876、15181468833,電子信箱:375915651@qq.com、8693548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