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2005年春運工作即將開始,據預測,春運期間,我市水路運輸量與去年同期相比將有一定幅度增長,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務極為繁重。為確保春運期間水路運輸安全、暢通、有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春運期間,是水路運輸一年中最繁忙、客流量最大的季節,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直接事關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市級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把水路運輸安全作為春運工作的重點,全力以赴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水路春運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協調轄區水路春運工作。并緊緊圍繞春運工作的組織原則和總目標,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層層落實責任,立即開展水路春運安全大檢查,加強整頓和規范,消除事故隱患,竭盡全力確保春運期間水路運輸安全、有序。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組織多形式、多方式的安全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傳單、標語等形式,在渡口、碼頭、旅客集中地向廣大船員、群眾宣傳港航法規和安全知識,主要渡口、碼頭要懸掛大型安全宣傳標語,營造強大的安全生產宣傳氛圍,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齊心協力做好水上春運安全工作。
三、加強調度,合理安排。要認真總結已往水路春運工作經驗,在做好客流調查和預測分析的基礎上,針對“學生流”、“民工流”、“節前趕場流”等客流高峰,科學制定保障旅客運輸和安全的各項應急預案,合理調配運力,確保旅客走得了,走得安全,走得愉快。
四、強化監督,嚴防死守。春運中,各級交通、海事部門要對投入春運的客(渡)船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嚴把船舶準入關,對不適航船舶堅決禁止投入春運。海事機構要加強現場監督,嚴禁“三品”上船,重點水域要落實人員重點監控,其它水域加強巡查,同時要加大現場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各類水上交通違法行為,對違法者一律依法頂格處理,絕不手軟。水利、漁政部門要加強對漁船的管理,嚴禁非法載客和在航道中布網,對超載運輸船舶,嚴格按“三超三禁”的規定實行禁運,對非客船載客要堅決取締。水路運政執法人員要加強水路市場的監督,依法打擊甩客、宰客等擾亂運輸市場的違法違章行為,保護旅客的合法權益。
五、突出重點,落實責任。我市春運安全工作的重點是鄉鎮船舶,抓好鄉鎮船舶安全管理是確保實現水上春運安全工作目標的關鍵,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嚴格按照國務院《內安條例》、省府43號令和達市府辦〔2004〕71號文件規定,認真履行職責,重點抓好鄉鎮船舶安全管理,嚴格落實鄉鎮船舶縣、鄉、村、社四級責任制,春運期間要組織力量強化本轄區鄉鎮船舶現場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堅決杜絕客(渡)船帶病運行和自用船載客,防止事故發生。同時對客流量集中的碼頭,客運高峰期和節日期間,鄉、鎮主要領導和管船人員要到現場值班,維護客運秩序,嚴格執行“十嚴禁一減載”、“五不發航”安全規定,并落實專人強化鄉鎮客(渡)船簽單發航工作,從源頭上杜絕違章違紀行為。
六、嚴格值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春運期間,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涉水部門要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確保信息暢通,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如因信息不暢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導致事故發生,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