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達州市城市信用社是市政府控股的地方性股份制金融機構,自2001年10月份開業以來,該社以“面向達州、立足達州、服務達州”為宗旨,積極融通資金,支持達州經濟建設,為全市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經過幾年的努力,城市信用社業務不斷發展,綜合實力不斷增強。為進一步發揮城市信用社在支持地方經濟建設中的作用,努力把城市信用社打造成為地方經濟建設中重要的融資平臺,實現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組建城市商業銀行目標,經研究,現將大力支持我市城市信用社發展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正確引導,廣泛宣傳,樹立城市信用社的良好形象
達州市城市信用社及其分支機構是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成立的合法金融機構,并依法開展各項存款、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各縣、市、區和市級有關部門要大力宣傳城市信用社在支持地方經濟建設,促進社會發展,服務中小企業和方便市民生產生活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各新聞媒體單位要通過正面宣傳報道,提高城市信用社的知名度和信譽度,樹立城市信用社良好的社會形象。
二、積極支持城市信用社吸收存款,壯大資金實力
(一)城市信用社及其分支機構是經批準成立的合法金融機構,享受同各商業銀行一樣的政策待遇。各級政府、市級各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限制有關行政、企事業單位在城市信用社開立帳戶,辦理款項存取業務。對已出臺的有關限制在城市信用社存款的不合理的制度和規定,要及時予以糾正。
(二)按照“存款自愿,擇優選用”的原則,鼓勵各行政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城市信用社開立基本存款帳戶及其它存款帳戶,委托城市信用社代發工資業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掌握的專項資金也可以存入城市信用社。
(三)為充分發揮城市信用社網點多以及計算機系統網絡的優勢,電力、通訊、廣播電視、交通、醫院、學校和自來水等行政企事業部門的收費可以委托城市信用社代理。
三、采取有效措施,切實維護城市信用社合法權益
各級政府要切實采取措施,依法維護城市信用社的合法權益,對逃廢城市信用社債權的行為要堅決予以制止和打擊,為城市信用社發展壯大創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一)各級政府、市級各部門要積極幫助轄區內企業樹立誠實守信的觀念,對所借城市信用社債務要按時歸還,特別是在企業改制、破產過程中要確保城市信用社債權得到償還,對惡意逃廢城市信用社債務的行為要依法嚴肅處理。各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盡力協助城市信用社清收不良資產。工商、國土、房管、公安、司法等單位對涉及城市信用社的有關費用要給予最大限度的優惠。
(二)任何部門、任何單位不得隨意向城市信用社亂收費、亂攤派。
(三)公安機關應加大對城市信用社營業網點、金庫、運鈔車安全防范的檢查、指導力度,切實幫助城市信用社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對危及金融安全的犯罪行為要給予嚴厲打擊。
四、千方百計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由于歷史原因,我市城市信用社不良貸款多,占比大,嚴重影響了城市信用社資產質量,也給組建達州市商業銀行帶來了障礙。各級政府、市級各部門要千方百計幫助城市信用社化解信貸風險,提高信貸質量。借鑒省內外部分市縣政府處置城市信用社不良資產的先進經驗,結合自身實際,采取剝離、置換、重組、拍賣等多種形式處置城市信用社不良資產,消化歷史包袱。
五、幫助城市信用社做好增資擴股工作
合理的股本金結構是城市信用社健康穩定發展的基礎。各級政府、市級各部門要鼓勵本地優秀企業入股城市信用社,大力引進外來投資者投資城市信用社,促進城市信用社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