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為認真吸取廣東汕頭華南賓館“6.10”特大火災事故和四川省瀘州市“8.4”、“8.29”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進一步改善我市消防安全環境,努力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市政府決定在全市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的基礎上,繼續在全市深入開展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近年來,全市開展了多次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查處了一大批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督促整改了一大批火災隱患,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全市消防安全形勢仍然嚴峻,一是高層建筑、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突出,尚未根本消除火災隱患;二是有的城鎮及單位抗御火災的能力差,消防基礎設施薄弱,“欠帳”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三是一些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責任主體意識不強,未能有效建立“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管理機制;四是部分群眾消防意識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城鄉居民住宅火災時有發生。因此,各地各部門一定要本著對人民、對國家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監管和行業系統的主管作用,廣泛發動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和各項消防安全措施,進一步加強“三種能力”(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的能力、有效撲救初期火災的能力、迅速引導人員安全疏散的能力)建設,切實整治火災隱患,依法從嚴查處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此次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順利進行,市政府決定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長鄧宏志同志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譙學偉、市公安局局長魏常平、市安監局局長何洪波為副組長,市經委、市規劃和建設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廣播電視局、市旅游局、達州日報社、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城管聯合執法支隊負責人為成員的達州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指揮、協調、督促全市的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市公安消防支隊,辦公室主任由張清倫同志兼任,具體負責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隱患排查工作。
三、工作范圍及內容
(一)城鎮消防基礎設施
1、是否按照《城鎮消防站建設標準》規劃、修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
2、公安消防隊、政府專職消防隊車輛和器材裝備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3、公共消火栓安裝是否符合國家規范要求,是否有消防車取水源;
4、消防車道是否被占用或封堵,是否暢通。
(二)人員密集場所
范圍: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場、公共文化娛樂場所、醫院、學校、圖書館、養老院、托兒所、幼兒園、客運車站(碼頭)、勞動密集型企業。
內容:
1.是否存在鎖閉、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或安全出口,影響安全疏散等問題。
2.是否存在在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及集體住宿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等問題。
3.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數量是否符合要求,商住樓營業部分與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是否分開設置。
4.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是否被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和火災應急照明燈是否存在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等問題。
5.是否存在員工集體宿舍與車間或者倉庫設在同一建筑物內的問題。
6.在人員密集場所是否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7.是否存在擅自改變防火分區,容易導致火勢蔓延、擴大的,應當限期改正。
8.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是否完好有效。
9.建筑物內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是否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是否清除防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是否配置消防器材、是否安排專人監護;是否存在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的問題。
10.是否存在在建筑物周圍搭建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棚、房等。
(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
1.是否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是否影響公共安全。
2.城鎮燃氣的氣源廠、儲配站、調壓站和管道、設備等燃氣輸配管網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3.是否存在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問題。
4.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滅火設施和防雷、防爆、防靜電設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影響防火滅火功能。
(四)城鎮街道、社區
1、是否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工作制度,是否建立由居委會主任擔任組長的消防安全工作小組;
2、是否建立群眾義務消防隊,器材裝備和訓練是否落實;
3、是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并訂立居民防火公約;
4、是否開展防火檢查和巡查,是否有記錄;
5、城鎮社區是否建有公共消火栓,消防車道是否暢通。
(五)農村場鎮街道、村民住宅
1、是否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工作制度,是否建立由村委會主任擔任組長的消防安全工作組;
2、場鎮街道是否建有公共消火栓或消防水池,消防車道是否暢通;
3、不通消防車的場鎮街道,是否建有消防水池,是否配備手抬機動消防泵;
4、場鎮街道和十戶以上大院是否建立群眾義務消防隊,器材裝備和訓練是否落實;
5、是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防火檢查,并訂立村民防火公約。
四、工作職責及分工
(一)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由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當地規劃和計劃,負責組織實施。
(二)賓館、飯店、旅店及旅游景區由市旅游局負責組織實施。
(三)商場、集貿市場由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
(四)體育場館、健身中心由市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五)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圖書館、紀念堂及陳列館由市文化局負責組織實施。
(六)醫院由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實施。
(七)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八)養老院、孤兒院由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實施。
(九)客運車站、碼頭由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實施。
(十)勞動密集型企業由市經委負責組織實施。
(十一)城鎮街道消防通道、防火間距被堵塞、占用,由市規劃和建設局負責組織實施。
(十二)建筑物周圍設置大型廣告牌、燈箱等不利于消防車滅火救人、影響火災撲救作業的,由市城管聯合執法支隊負責組織實施。
(十三)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由市安監局負責組織實施。
(十四)城鎮街道、社區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有關消防工作,由轄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
(十五)各級公安消防部門依法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狀況實施監督抽查;各公安派出所依法對轄區單位、個體工商戶、街道、社區的消防安全狀況實施監督檢查。
五、工作步驟及要求
(一)10月10日至10月20日為單位自查整改階段
按照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通知》(達市府辦〔2004〕77號)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各單位對照排查整治的重點內容進行全面自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屬于立即改正的,必須立即改正;屬于限期改正的,必須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間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單位未依法履行排查、整改火災隱患職責,發生火災事故的,對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單位在自查整改結束后,應當填寫統一格式的《單位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承諾書》(附后),報本行業或本系統行政主管部門。無主管部門的單位報當地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10月21日至10月31日為聯合檢查階段
由各級公安、安監、消防、商務、文化、教育、衛生、建設、經委、交通、工商、廣播電視、民政、城管等職能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按照“分級實施”的原則對轄區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情況進行執法監督抽查。
(三)11月1日至11月20日為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復查階段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認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本地區本行業的消防安全情況,切實做到“四清、三掌握”:即對排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做到隱患數量清、整改期限清、整改措施清、整改結果清;切實掌握本地區重點行業的火災危險性,掌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狀況,掌握行業和系統主管部門落實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責任的情況。各地對單位承諾已整改的火災隱患要逐一檢查落實,對存在火災隱患未整改的單位要督促其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確保安全。對復查中發現單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職責、弄虛作假和拒絕整改的,應當依法依紀給予消防安全責任人或其他責任人行政、紀律處分。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單位自查整改匯總情況和部門復查情況報當地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11月21日至12月10日為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階段
各級領導小組在分析、研究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復查和無主管部門單位自查整改情況后,對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的部門和單位,應責令重新開展自查、復查并上報情況。同時,組織各有關部門對上報已整改火災隱患單位的落實情況再進行檢查,確保落實;對上報未整改的火災隱患單位要逐一檢查,依法責令整改;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產停業對經濟和社會生活影響較大的,應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依法決定;醫院、養老院、學校、幼兒園、托兒所、易燃易爆單位等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自身確實無力解決的,應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協調解決。各地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73號)實施消防監督檢查。
(五)12月11日至12月20日為掛牌督辦階段
經市、縣(市、區)領導小組批準后,對確定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單位,由公安消防部門以同級地方人民政府名義在單位的醒目位置懸掛“重大火災隱患單位”警示牌,標明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責任人,并向社會公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與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以及行業或系統行政主管部門與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層層簽訂督促整改責任書,跟蹤督辦,直至整改完畢。市政府將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督辦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領導不力、執法不嚴、弄虛作假、失職瀆職的有關領導和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
(六)12月21日至12月31日為總結階段
各地各部門要認真搞好總結,及時收集相關資料和數據,按照“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原則,認真研究火災隱患中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每一個階段結束,各地要及時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總結前一階段工作,提出下一階段任務。及時總結好的作法和經驗,不斷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加強監督和管理工作,切實建立起消防安全工作的長效機制。
各地各部門于11月20日前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階段性情況報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2月30日前將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整體情況報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一并將《單位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承諾書》上報市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單位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承諾書
二○○五年十月一日
附件
單位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承諾書
(共2頁 第1頁)
單 位 名 稱 |
| 單位 印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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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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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質 | 人 員 密 集 場 所 | □1、 影劇院、禮堂 □4、 舞廳、卡拉OK廳 □7、 桑拿浴室 □10、飯店、餐廳 □13、托兒所、幼兒園 □16、勞動密集型企業車間、宿舍 | □2、 夜總會 □5、 游藝廳 □8、 其他公共娛樂場所 □11、商場、超市、室內市場 □14、養老院、療養院 □17、其他公眾聚集場所 | □3、 網吧 □6、 保齡球館 □9、 旅館、賓館 □12、學校 □15、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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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 化學物品生 產、儲存、 經營場所 | □18、甲、乙類廠房 | □19、甲、乙類庫房 | □20、加油、氣站 | ||||||||||
□21、甲、乙類油、氣罐站 | □22、其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 場所 | ||||||||||||
消防安全責任人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負責人) |
| 聯系電話 |
|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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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人 (主管消防安全 工作的負責人) |
| 聯系電話 |
|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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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 |
| 聯系電話 |
| 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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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關于集中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要求,本單位已組織人員對火災隱患進行了全面排查和整改,現承諾以下內容填寫屬實,并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責任人) | |||||||||||||
1 | 經排 查發 現并 己整 改的 火災 隱患 | 部 位 | 隱 患 情 況 | 整 改 措 施 落 實 情 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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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火災隱患自查整改承諾書
(共2頁 第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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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排 查 發 現 但 未 整 改 的 火 災 隱 患 | 部 位 | 隱 患 情 況 | 未整改原因、目前采取的措施和 整 改 期 限 | 責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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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說明 的情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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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叁份,填報單位存檔一份,報行業主管部門或當地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兩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