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2007年達州市消防工作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七年六月一日
2007年達州市消防工作意見
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省第九次黨代會精神,以貫徹《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條例》為依據,以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決定》和《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決定》為重點,以預防和遏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為目標,大力整治火災隱患,深化消防工作責任制,完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強化消防宣傳“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景區”五進工作,構建“政府統一領導、業主全面負責、部門依法監管、公眾積極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并推動消防工作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達州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2007年要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努力推進我市消防工作的社會化進程。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監局《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若干意見》以及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消防工作的決定》的要求,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將消防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做到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同總結、同評比。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提高消防工作責任主體意識,切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積極主動地做好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搞好宣傳,加強檢查,通過各種途徑,努力讓廣大群眾做好自身的消防安全工作,構建“政府統一領導、業主全面負責、部門依法監管、公眾積極參與”的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
二、加強消防宣傳和教育培訓力度,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有效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的最根本途徑。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一定要落實專項經費,創造條件,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和培訓工作,逐步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
(一)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利用各種消防宣傳資源,大力宣傳消防安全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常識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強公民消防安全意識,努力減少消防違法違章行為。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按照《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條例》的規定,在重大節假日、安全宣傳月,“11·9”消防宣傳日等期間組織部署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各消防安全重點保衛單位要按照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組織開展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新聞媒體要發揮傳播快、范圍廣等特點,加強對消防公益事業的宣傳,逐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質。要按照上級消防宣傳“五進”工作要求,切實加強消防安全“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景區”工作,努力實現消防工作“五進”工作目標。
(二)大力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工作。緊緊依靠公安消防機構,在繼續抓好易燃易爆和人員密集“兩類”場所從業人員以及特殊工種人員的消防技能培訓的基礎上,擴大消防培訓面,著力提高各類人員的消防知識水平,嚴防因違章操作和工作不負責而引起惡性火災事故。教育部門要主動配合消防部門,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勞動就業部門要將消防常識納入再就業上崗前培訓,切實提高就業人員的自防自救能力。各系統、各行業、各單位要自主開展內部職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并主動將重要和特殊工種人員送到消防培訓中心,接受專業的消防培訓。年內,公安消防機構培訓各類人員不得少于2000人。
三、進一步加大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全面提高城市抗御火災的整體水平
要認真按照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城鎮消防規劃和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的通知》(川公消發〔2004〕125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消防力量建設的意見》(川辦發〔2007〕31號)等文件要求,切實加大我市城鎮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的力度,全面提高我市城市抗御火災的能力。各縣、市、區要認真按照規劃和意見執行,年內,達縣南城消防站建成并正式投入值勤備戰,西外消防指揮中心和特勤消防站投入使用。同時,各鄉鎮要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設力度,完成2007年規定的工作目標任務。
四、加大消防投入,落實消防經費保障機制
各地要嚴格按照省、市、中央的相關規定,積極推動建立消防事業經費公共財政保障機制,努力實現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同步增長。將指揮中心建設、消防裝備、基礎設施經費,執法裝備、片區聯動物資儲備等納入同級財政項目支出,并保證消防經費及時到位。各企、事業單位要加大消防經費的投入,確保火災隱患整改、購置車輛裝備的資金足額、及時到位,努力提高單位自防自救能力。
五、建立火災隱患整治新機制,切實增強防控火災的能力
今年,要在“火災隱患普查整治”的基礎上,繼續深入廣泛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堅決整治和消除火災隱患。要切實加強對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商住樓、綜合樓、醫院、學校、車站、碼頭、機場、文化娛樂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和場所;旅游景點、公園、文物古建筑等場所的檢查,并根據檢查摸底情況適時開展專項治理。對火災隱患要采取現場辦公、掛牌督辦、預警公告、新聞曝光、行政處罰等辦法督促整改。
在火災隱患的整治工作中,各級政府、各級領導,各相關部門都必須為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積極創造條件。對涉及面廣,隱患整改難度大的火災隱患,各縣、市、區黨政一把手要親自過問,落實整改責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資金,堅決予以整改。同時,必須注意制度建設,建立火災隱患整改工作長效機制:一是責任機制。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都必須落實整改責任。對一般火災隱患,必須將隱患整改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頭上,簽訂《火災隱患整改責任書》;重大火災隱患,除將整改火災責任落實到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一把手”頭上外,還必須將整改責任落實到縣、市、區政府“一把手”頭上,制訂《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責任分解表》。二是落實保障機制。隱患所在單位,必須千方百計保證隱患整改資金。對牽涉面廣,整改難度大的火災隱患,縣、市、區政府要出面,協調隱患整改資金,做到組織有保障、措施有保障、經費有保障。三是督辦機制。對隱患整改工作,必須建立一套從上至下的督辦機制,重點監督事關滅火救援和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城鎮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是否到位,火災隱患是否得到整改,對輕視群眾利益、養虎為患的行為要依法查處。四是整改承諾及反饋機制。隱患單位必須自覺承諾隱患的整改工作;已經整改完畢的火災隱患,必須及時進行信息反饋。五是處罰機制。對拒不整改火災隱患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堅決按照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罰,堅決預防和遏止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去年,政府掛牌整治的火災隱患4起,已經整改銷案 1起;已經掛牌整改的3起重大火災隱患單位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整改銷案,并重新確定一批重大火災隱患報請政府掛牌整改。
在以上工作的基礎上,從今年開始,還必須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建立單位消防設施年檢制度。對單位的消防設施必須實行年檢,以保證其完好有效。二是建立城市消防監控系統,加強重點單位、人員密集場所和重大危險源的動態和靜態監控。三是推行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制度。公安消防部門在日常監督檢查和宣傳教育中,要積極引導賓館、飯店、歌廳、舞廳、網吧、商場、市場等公共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場所,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四是推行電氣防火檢測和消防設施檢測,確保電氣消防安全。五是建立消防工程施工備案制度。六是建立重大火災隱患整改評估制度。對重大火災隱患都必須進行論證和評估,并根據評估情況確定整改的措施和辦法,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確保檢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能夠得到有效防護和整改。七是大力推動新農村建設消防規劃、消防基礎設施、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管理的落實,提高廣大農村火災防控能力,有效減少火災尤其是零星亡人火災的發生。
六、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切實加強重點單位監督管理
今年,將根據公安部61號令和73號令的規定,重新調整和確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各地要加強監督管理,要嚴格按照政府領導、行業主管、業主自管、各級公安消防機構和派出所依法監管的原則,層層落實責任,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堅決杜絕在重點單位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要采取有效措施,促使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社會各成員單位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完善單位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規范和加強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逐步實現單位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進一步推進重點單位責任告之制度,規范重點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強重點單位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作、演練工作,切實提高單位自防、自救能力。各級公安機關尤其是公安派出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消防宣傳教育和轄區消防重點單位的監督管理,要重點加強對社區、農村、“六小”場所(小賓館、飯店、醫院、學校、娛樂場所、易燃易爆場所)的監督管理,嚴防因小而不管、疏忽大意導致火災發生。
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必須按照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自覺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三是加強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四是加強單位內部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對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按照《四川省消防條例》的規定,主動接受專業的消防安全培訓;四是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五是建立消防檔案,完善消防基礎資料;六是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評內容,并嚴格實施獎懲。
七、加強消防行政執法,杜絕火災隱患,嚴格查處火災責任事故
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拒不整改或在規定期限內不整改火災隱患的行為嚴格實施消防行政處罰,是有效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行為,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有效手段。各級公安消防機構要堅決按照《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條例》、公安部《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的要求,加強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行政執法工作。對檢查出的火災隱患要責成有關單位立即整改,對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要跟蹤監督,直至隱患徹底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消防安全沒有保障的,要依法責令其停止使用或停產停業;對政府掛牌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整改完畢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對公眾聚集場所實行“三停五罰”(即: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建筑自動消防設施不能運行的;營業性場所人員嚴重超員的一律停業、停止使用,經整改達到安全要求后方可恢復營業使用,其中構成以下5種情況的必須依法予以處罰:(1)營業場所擅自使用或開業、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不能保障疏散暢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產停業并處罰款10萬元;(2)堵塞消防通道或擅自挪用、撤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處罰10萬元;(3)場所容納人數或疏散人數按照規范計算超過25%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產停業,并處罰款10萬元;(4)在消防撲救面設置障礙物,影響火災撲救,責令拆除,處罰3萬元;(5)未經培訓合格從事消防設施安裝、維護、管理及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處罰5000元。易燃易爆場所實行“三停四罰”。即: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危及公共安全和公眾生命安全的,違章作業的一律停業、停止使用,經整改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使用。其中,構成以下四種情況必須依法予以處罰:(1)違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或者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15日以下拘留;(2)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處10日以下拘留;(3)違法使用明火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處10日以下拘留。(4)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造成重大火災隱患,嚴重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應責令停產停業或者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處罰款10萬元。對火災事故,要按照火災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依法作出處理,對因忽視消防安全造成重大火災事故的,要從重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八、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提高抗御火災的整體功能
要深入貫徹全國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現場會精神,加強和規范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各縣(市、區)政府要高度重視公安和政府專職消防隊的營房、裝備建設,加大資金投入,改善消防隊伍裝備,以適應新形勢下撲救火災和搶險救援工作的需要。要加強政府消防隊的管理,各地政府專職消防隊的人員、裝備、經費、企業專職消防隊由公安消防部門統一負責管理,進一步完善和實行一崗雙責;要加強對企業專職消防隊和群眾義務消防隊的指導,充分發揮其在滅火搶險救援中的作用;要加快重點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的建設步伐,大力推進社區、鄉鎮建立義務、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公安、政府、企業專職消防隊要加強戰訓基礎工作,有效整合社會消防資源,進一步制定和完善滅火疏散預案,要開展天然氣石油化工、高層建筑、地下工程等具有本地特色的滅火實戰演練和戰術訓練,切實提高隊伍滅火、救援的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火災或者其他災害事故,能及時有效的施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九、建立健全督導、考核機制,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今年,市政府將對各級政府消防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并將消防工作納入年終目標考核,實行逗硬獎懲,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或存在重大火災隱患久拖不改的,實行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