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近年來,我市為配合農村綜合改革,對部分鄉鎮進行了撤并,為加快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制約,一些鄉鎮撤并后,客觀上對被撤并鄉鎮的發展帶來了一定影響,增加了部分農民群眾辦事特別是偏遠山區群眾辦事的難度,一些地方和群眾對此反映較為強烈。為切實做好鄉鎮撤并的后續工作,最大限度減少鄉鎮撤并的負面影響,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撤并鄉鎮便民為民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樹立便民為民服務理念
加強便民為民服務是各級政府的基本使命和根本職責。加強被撤并鄉鎮便民為民服務工作,直接關系到被撤并鄉鎮群眾的根本利益,直接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統領,牢固樹立便民為民服務的理念,關注被撤并鄉鎮群眾的呼聲,自覺站到被撤并鄉鎮群眾的角度來審視、思考、謀劃各項工作,切實解決被撤并鄉鎮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努力為被撤并鄉鎮群眾辦好事辦實事,以實實在在的行動消除被撤并鄉鎮群眾中存在的“被拋棄”、“無人管”等心理。
二、建立便民為民服務制度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制度的層面出發,確保更好地為群眾服務,確保群眾長期得實惠。一是繼續堅持鄉鎮領導,職能部門和公共服務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定時到原撤并鄉鎮駐地集體辦公制度。二是對偏遠山區建立流動辦公制度,廣泛深入開展流動式、一站式辦公。三是推行“便民為民服務代理制”,明確村(社區)主任為所在村(社區)便民為民服務代理人,實行承諾辦結和限時辦結制度,及時受理群眾需要解決的問題,定期代理相關事項。涉及縣級批準的事項,由鄉鎮明確專人負責銜接。
三、突出便民為民服務重點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被撤并鄉鎮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作為開展便民為民服務的重點,特別是要傾力解決被撤并鄉鎮群眾關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一是加強被撤并鄉鎮基礎設施建設,有效改善被撤并鄉鎮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重點解決好“行路難”、“飲水難”、“用電難”等問題。二是加快被撤并鄉鎮社會事業發展,豐富被撤并鄉鎮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重點要解決好“上學難”、“就醫難”等問題。三是搞好農村金融、郵政部門營業網點布局,滿足被撤并鄉鎮群眾信貸、通信及報刊訂閱需求。四是抓好被撤并鄉鎮駐地的社區建設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確保基層組織更好地服務群眾、引領群眾。
四、落實便民為民服務責任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開展便民為民服務納入農村綜合改革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將其作為鄉鎮政府的重要工作任務,實行“一把手”負責制。要做好被撤并鄉鎮的信訪工作,暢通被撤并鄉鎮的訴求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被撤并鄉鎮群眾的思想動態。要加強對被撤并鄉鎮的各類信息收集和處理,準確分析和研判形勢,有針對性地制定各項工作措施。要加大對被撤并鄉鎮群眾的正面引導力度,幫助他們正確認識和對待鄉鎮撤并工作。要加強對便民為民服務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群眾對便民為民服務工作開展評議,對因工作不到位引發被撤并鄉鎮群體性事件或其它有重大影響的事件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