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學習貫徹〈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通知》(川人發〔2007〕52號)精神,為推進我市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公務員學習、宣傳《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促進各地、各部門嚴格依法行政、從嚴治政,確?!缎姓C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全面貫徹落實,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學習貫徹《條例》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入學習理解頒布實施《條例》的重大意義
《條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面、系統規范行政紀律處分的專門行政法規,明確了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使權力和履行職責過程中應當遵守的各項紀律,對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原則、種類、適用、權限、程序和申訴等作了具體的規定。《條例》的頒布實施有利于提高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推進廉潔政府、責任政府、效能政府建設,是公務員工作法制化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從“堅持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達州”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條例》的重要意義,深刻領會、準確把握《條例》的基本內容和精神實質,增強貫徹實施《條例》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做到認識到位、組織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切實把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作為一項長期任務來落實,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科學行政、民主行政和文明行政,努力建設一支“為民、務實、清廉、高效”的公務員隊伍。
二、積極營造學習貫徹《條例》的良好氛圍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要把學習、宣傳、貫徹《條例》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認真研究,統籌安排,全面部署,狠抓落實。要把學習《條例》列入本地、本部門今明兩年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學習培訓計劃。按照學用結合的原則,組織公務員系統學習有關行政紀律處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做到準確理解、舉一反三、融會貫通、正確執行。要以召開座談會、研討會、專題學習、行政領導班子集中學習、考試、競賽等方式檢驗學習效果。使每一個行政機關公務員領會《條例》精神,掌握《條例》內容,自覺遵守《條例》。從今年開始到2008年7月底前,市、縣(市、區)人事局要對公務員進行《條例》輪訓,市、縣(市、區)監察機關、人事部門的公務員要帶頭參加學習和培訓,并認真組織完成本級機關公務員的輪訓任務,保證培訓時間,確保培訓質量,為《條例》的貫徹實施奠定基礎。同時,將《條例》作為任職培訓、初任培訓和專門培訓的重點內容,培訓結果作為公務員定期考核的依據之一。各地各部門要根據自身情況,加強《條例》的宣傳工作,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通過單位宣傳欄、黨政網、局域網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條例》,使社會各界及時了解、正確掌握制定實施《條例》的重要意義和《條例》的主要內容,為《條例》的深入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要以實施《條例》為契機,深入開展“清廉從政、服務發展”為主要內容的警示教育,有針對性地選擇一批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以案說法、以案學法、以案普法,使廣大行政機關公務員從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做到“查處一案、教育一片”,促進《條例》的貫徹落實。
三、嚴格實施行政懲戒
正確實施《條例》,必須嚴明行政紀律,嚴懲違紀違法行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要按照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和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的部署,切實抓好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行政懲戒工作。要加大對行政機關公務員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嚴肅查處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嚴肅查處領導干部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的案件,嚴肅查處失職瀆職、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的案件,嚴肅查處利用人事權、審批權、行政執法權等謀取私利的違法案件,嚴肅查處各種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確保令行禁止、政令暢通。對頂風作案的要依紀依法從嚴懲處,切實維護《條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同時,切實保障行政機關公務員的合法權益,行政機關公務員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經法定程序不受處分。要本著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對違紀人員作出準確的處分,做到不枉不縱,有錯必糾。要依法受理公務員的申訴,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侵害行政機關公務員合法權益的行為,要嚴肅查處。結合貫徹實施《條例》工作,對處分落實情況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執行處分決定,擅自調整或者拖延執行上級機關的處理意見,受處分人員工資、職級、職務調整不到位,在接受調查或者處分期間,受處分人員被安排提職使用等問題要堅決予以糾正。對處分決定沒有落實或不完全落實的要督促盡快落實或完全落實。
四、認真做好有關政策規定的清理工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要按照《條例》的要求,對以往制定發布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凡與《條例》相抵觸或者不一致的,應當及時予以修改或者廢止;2007年7月1日以前本市發布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以外的規范性文件中涉及行政處分的有關規定,不再適用于對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處分;各地、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設定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處分事項。同時,要加強對《條例》執行情況的監督檢驗查,督促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嚴格依照法定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防止不當行政、違法行政,及時發現和解決貫徹《條例》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市監察局、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局適時將對全市貫徹落實《條例》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