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達州市中心城區拆墻透綠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達州市中心城區拆墻透綠實施方案
為建設綠色達州、生態達州,提升城市品位和改善人居環境,結合我市創建“國家級園林城市”綠化要求,根據市委、市政府中心城區綠化工作的總體部署,全面開展拆墻透綠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及任務
(一)中心城區建城區范圍內的主要道路臨街實體圍墻(含裙房,下同)實施拆墻透綠。
(二)拆墻透綠工作到2011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實施范圍
達州市中心城區北至肖公廟核工業部283大隊,西至鋼花賓館、火車站貨場,南至楊柳埡、七里溝、三里坪區域內和蓮花湖景區。
三、工作要求
(一)臨主要街路的實體圍墻拆除后有透綠條件的,按照“誰的圍墻誰拆除、誰建綠、誰管護”的要求,全面開展拆墻透綠工作。
(二)對拆除圍墻后所騰出的場地進行綠化,綠化面積不得少于庭院面積的30%。
(三)拆除圍墻后,臨路、臨街地段,如需進行隔斷的可采取設置花壇、綠籬、矮狀灌木等辦法進行綠化隔斷。
(四)拆墻透綠后,新暴露出來的建筑物外墻應進行美化,或因地制宜地進行垂直綠化。
(五)在建項目施工圍墻應按相關設計標準實施,加強綠化效果控制。在項目建成后對設置的圍墻一律拆除,如因特殊情況確有必要設置,必須是通透式圍墻,且在工程竣工之前按規劃審批要求,拆除所用臨時設施并完成拆墻透綠建設。
(六)凡拆除圍墻后需進行綠化的,由市建筑設計院統一制作綠化方案,由實施單位按圖組織實施。
(七)涉及拆除范圍內的合法建(構)筑物,屬公產的拆除后由國資部門進行國有資產核消;屬私產的由政府征收,由市房管局按相關規定委托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經市財政局審核確認后,對產權人予以資金補償。
四、實施主體
(一)市住建局為拆墻透綠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推進拆墻建綠工作,并負責對有特殊規定不能拆除的圍墻進行認定,對拆墻透綠方案提供技術指導并進行審查。
(二)達縣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南外片區內的拆墻透綠工作;老城區、西外片區、北外片區拆墻透綠實施單位、責任單位詳細劃分見附件。
五、實施步驟
整個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發動、調查摸底階段(2011年8月1日—8月30日)
1.8月25日前,市政府及達縣人民政府召開動員大會,進行廣泛動員發動,把拆墻透綠工作作為改善城市面貌和市民居住環境的大事來抓,全力以赴完成本轄區內拆墻透綠任務。
2.市住建局組織人員對通川區范圍內所有應拆圍墻全面進行調查摸底,登記造冊,載明產權所有人和圍墻位置、長度,調查摸底工作8月10日前完成;達縣人民政府負責做好本轄區內的調查摸底工作并及時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做好計劃安排。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1年9月1日—11月20日)
由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對拆除范圍內的違章建(構)筑物實施拆除工作;各業主單位組織力量對拆除范圍內的圍墻實施拆除工作,不留死角,市、通川區、達縣的行政、事業單位帶頭實施。市建筑設計院對拆墻后的空地綠化制作綠化方案。
各責任單位督促拆除圍墻后的業主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單位制作的設計圖紙要求對拆墻地域進行綠化,精心組織施工,高質量完成建綠工作。
(三)檢查驗收階段(2011年11月21日—30日)
市政府組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匯同相關部門組成檢查驗收組,對拆墻透綠工作進行視察、檢查、驗收。根據調查摸底表和建設標準對需拆墻建綠單位逐一檢查驗收,對完成任務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務的通報批評,追究主要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成立達州市拆墻透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負責拆墻透綠工作日常事務。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及市級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詳細具體的實施方案,明確責任,落實任務。
(二)措施保障
1.對積極支持配合完成拆墻透綠任務的單位將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對應拆而不拆的單位,將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公開曝光,責成單位負責人在達州電視臺公開檢討。
2.對不按規定時限完成工作任務的單位,由市監察局依照相關規定,對該單位負責人進行責任追究。
3.由市委目督辦、市政府督查室牽頭,會同市拆墻透綠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城鄉環境治理辦、通川區人民政府、達縣人民政府組成聯合督查組,對建城區拆墻透綠工作進行督查,對完不成任務的或未按規定標準實施的,提出整改意見并責令限期整改。
4.實行每周一督查、每月一通報制度,對行動不力、進度遲緩的單位通報批評,督查情況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
(三)資金保障
市財政局要積極籌措資金,對涉及拆除范圍內的合法建(構)筑物由政府征收后,市財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予以資金補償;對拆墻透綠設計經費和工作經費給予保障。
達縣人民政府負責南城片區拆墻透綠資金籌措及拆墻透綠設計經費、工作經費保障工作。
附件:1.達州市拆墻透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達州市中心城區拆墻透綠項目實施責任表
附件1:
達州市拆墻透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黃平林 市委常委、副市長
副組長:蔣興清 市委副秘書長
任登華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 偉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
陳文勝 通川區委副書記、區長
羅 建 達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程德凱 市城鄉環境治理辦副主任
成 員:戴 婕 市監察局副局長
喻 東 市城管執法局局長
張順帆 市經信委主任
王能秋 市國資委主任
楊大榮 市教育局局長
馬先奎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羅家新 市國安局局長
蔣啟堯 市煙草專賣局局長
廖仕文 市財政局副局長
吳蜀俊 市公安局副局長
王成軍 達縣縣委常委、副縣長
王顯忠 人保財險達州分公司總經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由市政府副秘書長任登華兼任辦公室主任,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王偉、市財政局副局長廖仕文、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王成軍、市治理辦副主任程德凱兼任副主任,辦公室設立工作小組,抽調專人負責相關工作。
附件2:
達州市中心城區拆墻透綠項目實施責任表(通川區)
序號 | 街道名稱 | 業主單位 | 責任單位 | 拆除構建筑物類型 | 新建綠地 | 備注 | ||||||
建筑物 | 實體圍墻 | 通透 圍墻 | ||||||||||
面積(㎡) | 權屬 | 估算價 (萬元) | 長度(m) | 長度(m) | 面積(㎡) | 總投資 (萬元) | 新建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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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龍大道南延線 | 達州鋼鐵集團 | 市經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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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 132 | 13.2 | 墻內補綠 | 金龍大橋頭金龍汽修廠 |
2 | 金龍大道南延線 | 市公交公司 | 市交通運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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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0 | 340 | 34 | 墻內補綠 | 停車場 |
4 | 西客站售票大樓前(朝陽西路) | 西客站 | 市交通運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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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 160 | 16 | 墻內補綠 | 圍墻周邊 |
4 | 市交警支隊(朝陽西路) | 市交警支隊 (拆除) | 市公安局 (拆除) | 921 | 公有 | 1639.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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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層按2W/m2,二層按1.5W/m2 |
市園林處 (新建) | 市住建局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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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00 | 450 | 建休閑廣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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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棠灣原加油站(朝陽西路) | 市園林處 (新建) | 市住建局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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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0 | 106 | 建小游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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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鳳凰大道(含臨體育館及二醫院道路) | 川東北氣礦 | 市經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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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1 |
| 1655 | 165.5 | 拆墻補綠 | 內有綠化 |
7 | 塔石路 | 四川文理學院 | 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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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 220 | 3405 | 340.5 | 墻內補綠 | 內有綠化 |
8 | 鳳凰小區(老行署)(荷葉街) | 市投資公司 (拆除) | 市國資委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拆除) | 3105 | 公有 | 3105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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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物按1.0w/㎡,后有綠化 |
市園林處 (新建) | 市住建局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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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70 | 687 | 建休閑廣場 | 將現有大門和第一棟辦公樓全部拆除后園內整體打造,為現有居民住房留5米通道,并用通透式圍墻與廣場隔開。 |
達州市中心城區拆墻透綠項目實施責任表(達縣)
序號 | 街道名稱 | 業主單位 | 責任單位 | 拆除構建筑物類型 | 新建綠地 | 備注 | ||||||
建筑物 | 實體圍墻 | 通透圍墻 | ||||||||||
面積(㎡) | 權屬 | 估算價(萬元) | 長度(m) | 長度(m) | 面積(㎡) | 總投資(萬元) | 新建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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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達縣東西干道 | 中國財險達縣支公司(拆除) | 中國財險達州分公司(拆除) | 502.5 | 公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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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層建筑物 |
達縣住建局(新建) | 達縣人民政府(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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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小游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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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達縣二號南北干道 | 達縣煙草專賣局(拆除) | 達州市煙草專賣局(拆除) | 456.72 | 公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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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縣住建局(新建) | 達縣人民政府(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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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小游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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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達縣二號南北干道 | 達州市國安局(拆除) | 達州市國安局(拆除) | 516.4 | 公有 |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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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層建筑物及實體圍墻 |
達縣住建局(新建) | 達縣人民政府(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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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休閑廣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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