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達州市創建四川省森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經2011年7月14日市政府第16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達州市創建四川省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為加快我市生態文明建設步伐,努力打造“山清水秀、城在林中、生態宜居”的綠色達州,市委、市政府決定用3年時間創建四川省森林城市。根據《中共達州市委 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達州市中心城區綠化工作的意見》(達市委發〔2009〕23號)和《中共達州市委 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城鄉綠化的決定》(達市委發〔2011〕7號)精神,對照《四川省森林城市評選條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設現代山水生態城市為目標,以實施“六大森林工程”為載體,動員全社會力量,采取強有力措施,全面推進森林城市建設,促進城市、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二、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以“建設現代山水生態城市”為目標,高起點、高質量、高標準開展森林城市創建工作,力爭2013年達到四川省森林城市標準,并通過四川省森林城市檢查驗收。
(二)具體任務。2013年底達到:
1.城市建成區綠化率98%以上、綠地率30%以上、綠化覆蓋率35%以上、林木覆蓋率20%以上,人均公共綠地9平方米以上,人居環境優美。
2.城市規劃區綠化率98%以上、綠地率33%以上、綠化覆蓋率35%以上、林木覆蓋率26%以上;學校、醫院、休(療)養院、住宅小區、公共文化設施、工礦企業、部隊等單位綠地率35%以上;城市街道、公路、鐵路、水系綠化率98%以上。
3.轄區內森林覆蓋率33%以上,綠化覆蓋率35%以上;公路、鐵路、水系綠化率98%以上。鄉土樹種使用數量達到80%以上,形成比較完善的林業生態體系。
三、工作原則
(一)政府主導,全民參與。政府是創森工作的責任主體,在創森工作中起主導作用。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市創建四川省森林城市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創森領導小組)負總責,區、縣人民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共同創建。
(二)以人為本,師法自然。堅持把改善城鄉生態環境和人居環境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倡導近自然的生態理念,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三)項目整合,市場運作。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對上爭取更多的項目資金用于城市綠化。在加大政府對綠化投入的同時,制定激勵政策,通過市場運作,大力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城市綠化,形成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的投資格局。
(四)科學規劃,合理配置。堅持科學規劃,做到因地制宜,適地適樹,宜林則林,宜灌則灌,宜草則草,合理搭配,盡量采用鄉土樹種,形成以近自然森林為主的森林生態系統,充分發揮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五)突出重點,體現特色。在地域范圍上以中心城市規劃區為重點,在創建方式上以山體綠化、節點打造、景觀建設為重點,形成山體、街道、單位(小區)、道路、水系綠化整體推進的格局。發揮有山有水的地理優勢,打造山水相依、林水相伴、城林相宜、人與自然和諧的特色景觀,提升綠化品質和景觀檔次。
(六)落實責任,目標管理。根據創森規劃,將創森綠化任務分解到每個年度,分年度分解落實到區(縣)、部門(單位)、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層層實行目標考核,定期檢查、考核和通報。
四、任務分解
對照四川省森林城市評選條件,將創森工作任務細化分解到區、縣和市級有關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
(一)規劃(方案)編制
1.四川省森林城市規劃。依據《達州市城市總體規劃》、《達州市綠地系統規劃》和《山體保護規劃》,2011年8月底前完成《達州市創建四川省森林城市總體規劃》編制任務。
責任部門:市林業局。
2.綠化方案編制。依據《達州市創建四川省森林城市總體規劃》,分別由市林業、住建、交通、水務等部門于2011年10月底前編制完成城周山體綠化、城市規劃區綠化、公路通道綠化、水系綠化方案。
責任部門:市林業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二)森林工程
1.城市森林工程。以中心城市規劃區內山體和道路為重點,建設以森林為主的公園綠地,打造森林街道、森林廣場、森林社區、森林庭院等,形成城市“綠化群”、“林蔭網”。在城市建成區采取破硬建綠、見縫插綠、拆墻透綠、通道架綠、屋頂顯綠、陽臺見綠和室內有綠等措施,增加綠化面積和綠化覆蓋面積。積極開展建筑墻體、屋頂和橋梁等立體綠化,努力拓展綠化空間,豐富城市景觀。征而未用的土地,城市規劃為綠地的應進行綠化;城市建成區已供土地暫不使用的由用地單位盡快綠化;城市周邊和礦區內禁止墾地種植農作物。老城區和西外新區在完善提升鳳凰山、王家山、神劍園綠化的基礎上,重點新打造大寨子公園、鹿頂寨公園和蓮花湖風景區。南城區重點打造火烽山、翠屏山、化工園區和雷音鋪等公共綠化區。街道綠化重點打造達渝高速達州站——州河大橋——火車站,塔坨——文家梁——鳳翎關——神劍園,達渝高速達州南站——化工園區——金龍大道三條線。著力塑造一批個性鮮明、彰顯特色、獨具魅力的城市綠色亮點。到2013年城市建成區新增綠地761.65hm2、林木覆蓋面積680.2hm2。
(牽頭部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責任單位: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2.農村森林工程。以爭創四川省綠化模范單位和四川省綠化示范村為載體,大力推進農村森林工程建設,到2013年成功創建5個綠化模范單位和4個綠化示范村。在城市周圍實施“森林圍城”,構建城周森林屏障。繼續抓好天然林保護和退耕還林等生態工程,努力增加森林植被。大力推進農田林網化建設,加快“四荒”(荒山、荒坡、荒溝、荒灘)、“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綠化,建設綠色新農村,不斷改善農村生態條件、優化農村居民人居環境。
(牽頭部門:市林業局,責任單位: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3.通道森林工程。在高速公路、國道、省道、縣鄉道和鐵路以及中心城市環城路有條件的路段兩側建設防護綠帶、景觀林帶。重點打造主城區出口10公里綠化帶。高速公路和鐵路兩側營建15—30米通道綠帶(其中城市規劃區范圍不低于30米),國省道、縣鄉道宜林路段分別按10米、5米栽植行道樹或綠化帶,立交橋周圍營建不影響行車視線(不少于50米)的景觀林帶,形成高起點、高質量、高品味的景觀林帶。道路綠化率達到98%以上。
(牽頭部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成都鐵路局達州車站,責任單位: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4.水系森林工程。在河、渠兩側和庫、堰四周營建護岸林、護坡林和水源涵養林。抓好通川區和達縣境內州河及其支流的綠化,重點抓好州河兩岸的林帶建設。水系綠化率達到98%以上。
(牽頭部門:市水務局,責任單位: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5.產業森林工程。堅持生態建設與經濟發展、創森工作與農民增收、工程造林與產業發展、新造與低改相結合,加快培育綠色產業基地。在城市規劃區和城郊接合部新建以木竹為主的工業原料林、特色經濟林和花卉基地。
(牽頭部門:市林業局,責任單位: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6.苗圃森林工程。加快林業(園林)苗圃基地建設,提供多品種不同規格的園林綠化苗木和農村綠化用苗,基本滿足城市及城周綠化對苗木的需求。加強對現有苗圃的管理和技術指導,提高苗木質量和產量,盡可能地培育速生、優質、景觀效果好的鄉土樹種。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創辦林業(園林)苗圃。到2013年,中心城區及周邊鄉鎮建成苗圃基地1500畝以上。
(牽頭部門:市林業局,責任單位: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三)城市綠地管理
1.加強綠地規劃管理。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各類城市建設項目的配套綠化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步征地、同步設計、同步實施、同步驗收,政府主導項目必須帶頭按綠地標準進行綠化。一是嚴格建設項目審批。城市規劃區所有新建設項目必須實行綠線控制,嚴格執行城市綠地標準,凡是沒有達到綠地率標準的一律不予審批,已竣工的項目沒有達到規劃綠地率的一律不予驗收。二是加強對綠化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要加強對所有在建和新建項目綠化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對沒有按規劃執行的限期整改;對嚴重違反規劃的,依法嚴肅處理。
(牽頭部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責任單位: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2.加強現有林地(林木)保護管理。建立健全中心城區綠化成果管護長效機制,鞏固綠化建設成果。按照《達州市中心城區林地(林木)管護管理暫行辦法》,將管護責任按屬地和權屬層層落實到區(縣)、鄉鎮(辦事處)、村(社區)和單位或個人,落實到山頭地塊。切實兌現中心城區生態公益林補償資金。加強城區綠地保護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規侵占、買賣和破壞城市綠地。加強城市規劃區內森林、古樹名木、野生動物資源、經濟林木、行道樹木的保護管理,嚴禁采伐公益林和處于交通干線、城鎮視野范圍內、生態脆弱區的林木,嚴禁隨意砍伐破壞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類行道樹木、已成林的經濟林木。加強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善執法監管體系,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侵占和破壞城市綠地、亂采亂挖活立木、亂砍濫伐盜伐林木、亂捕亂獵野生動物等涉林違法犯罪行為。
(牽頭部門:市林業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責任單位: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四)綠化用地
采用多種形式解決綠化用地。一是征用。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已規劃為公園綠地的大寨子公園、鹿頂寨公園、鳳凰山風景區、火烽山森林公園等公共綠地及城中部分非建設耕地,由市、區、縣政府統籌規劃,逐年征用,采取劃撥方式提供綠化用地。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的配套綠化用地,要一次性提供,統一征用,同步建設。二是租用。對通道、河流等可采取租用的形式解決綠化用地。三是退耕補助。對城郊接合部規劃為綠化用地的耕地,可參照退耕還林政策,實行退耕補助解決綠化用地。四是聯合綠化。對城市規劃區內的遠郊坡耕地,農民有意愿退耕綠化的,采取農民無償提供綠化用地、政府無償提供種苗、林權歸農民的辦法進行綠化;也可采取地方政府補助的辦法建設苗圃、公園、運動綠地、經濟林和生態林等。
綠化用地按屬地原則,由所在區、縣人民政府采取靈活多樣的辦法負責解決。
(牽頭部門:市國土資源局,責任單位: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領導小組。創森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實行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規劃,統一組織,統一實施。市政府成立創建四川省森林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創森工作的統一領導,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負責創森工作的組織實施、宏觀指導、綜合協調、檢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并從相關部門抽派工作人員集中辦公開展階段性突擊工作。
(二)細化分解任務。為了確保2013年成功創建四川省森林城市目標的實現,市政府將根據《達州市省級森林城市規劃》和本工作方案,從2011年開始,對市級有關部門和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同時,建立市級領導、部門(單位)聯系綠化點制度。
(三)切實增加投入。一是增大財政投入。從今年起,市、區、縣財政每年要足額預算城市綠化投入,確保創森工作需要。二是搭建融資平臺。鼓勵區、縣政府以土地、國有林地作抵押,建立融資平臺,申請銀行貸款,籌集綠化資金。三是吸引社會投入。認真貫徹落實中共達州市委、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達州中心城區綠化工作的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加快城鄉綠化的決定》,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綠化建設。大力開展認建認養認捐活動,籌集綠化資金。四是爭取項目資金。市發改、財政、交通、林業、水利等部門要加大向上爭取力度,增加對綠化的投入。五是解決創森工作經費。市、區、縣財政要解決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創森工作順利推進。
(四)加強督促檢查。建立任務明確、職責清晰的創森工作目標責任管理體系和督促檢查制度。從2011年起,將創森工作列入市政府對相關區、縣和市級有關部門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作為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重要任務,組織相關部門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對創森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表彰;對創森工作不力、未完成任務的單位和責任人,要限期整改并追究其責任。
(五)搞好宣傳發動。一是加強新聞媒體宣傳。充分利用公益廣告、新聞媒體、信息平臺等多種載體,廣泛宣傳創建省級森林城市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廣大市民的生態意識和愛綠護綠建綠觀念,充分調動社會各界關心支持和參與城市綠化的積極性,形成“人人都有創森責任,個個都是創森主體”的良好局面,努力營造全民動手、全社會參與城市綠化的濃厚社會氛圍。二是層層建立義務植樹基地。建立市級部門(單位)定點義務植樹制度(根據各單位人員多少確定地點、下達限期完成的義務植樹任務),豐富完善全民義務植樹的內容和形式,提高適齡公民義務植樹盡責率。三是營建紀念林。通過營建“黨員林”、“巾幗林”、“青年林”、“婚慶林”等各類紀念林,卓有成效地開展綠地、樹木認建認養認捐活動,廣泛調動社會各界參與森林城市建設。
附件:1.達州市創建四川省森林城市指標任務分解表
2.達州市中心城區綠化任務分解表
附件1:
達州市創建四川省森林城市指標任務分解表
序號 | 四川省森林城市評價指標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工作任務 |
一 | 組織領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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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認真貫徹執行國土綠化和林業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 市林業局 | 市國土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2013年6月底前對國土綠化、林業的方針、政策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和總結。 |
2 | 重視城市森林建設工作,創建工作指導思想明確,組織機構健全,政策措施有力,工作成效顯著 | 市政府 辦公室 | 市林業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2011—2013年把創森工作列入對區、縣政府和市級相關部門(單位)績效考核內容;各責任單位建立相應的機構,制定創建方案。 |
3 | 主要街道和公共場所設立有永久的綠化和義務植樹標牌,市民對創森林城市的認知度高 | 市委宣傳部 | 市林業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文化和廣播影視局、市電視臺 | 制定創森工作宣傳方案,設立宣傳標牌;責任部門開展宣傳活動。 |
二 | 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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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切實可行的省級森林城市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予以實施 | 市林業局 |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2011年8月底完成省級森林城市規劃,并按規劃組織實施。 |
5 | 森林城市建設按照規劃嚴格實施,能按期完成年度建設任務,并有相應的檢查考核制度 | 市林業局 |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將創森規劃分解落實到每個年度,并按規劃嚴格實施,2013年6月底前完成規劃任務。 |
6 | 相關法規和管理制度配套齊全,執法嚴格有效,無嚴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壞森林和樹木事件,近三年沒有發生破壞綠化成果案件 | 市林業局 | 市政府法制辦、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嚴格執行《達州市中心城區綠地(樹木)保護辦法》,嚴厲打擊破壞森林、林木和綠地的違法犯罪行為,2011-2013年無破壞綠化成果案件發生。 |
7 | 森林城市建設有長期穩固的科技支撐 | 市科技局 | 市林業局、市財政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加大森林城市建設的科技支撐力度。市財政、通川區和達縣人民政府保障必要的科技經費。 |
8 | 森林城市建設工作有明確的管理機構 | 市政府 辦公室 | 市林業局、市財政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成立創建四川省森林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落實人員和工作經費。 |
9 | 森林城市資源管理檔案完整、規范,圖件齊備 | 市林業局 | 市檔案局、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 建立創建森林城市文字、圖片、影像檔案。相關部門提供檔案資料,創森辦建檔,檔案局規范。 |
三 | 綜合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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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編制實施的省級森林城市建設規劃科學合理,有具體的階段發展目標和配套的建設工程 | 市林業局 | 市發改委、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2011年7月底前《達州市省級森林城市規劃》通過專家評審,區、縣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制定相應的規劃、階段目標,明確配套的建設工程。 |
11 | 森林城市建設理念切合實際,自然與人文相結合,歷史文化與城市現代化建設相交融,城市森林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觀優美 | 市林業局 |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文化和廣播影視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提出符合達州實際的森林城市建設理念,城市森林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景觀優美。 |
12 | 以鄉土樹種為主,通過喬、灌、藤、草等植物合理配置,營造各種類型的森林和以樹木為主體的綠地,形成以近自然森林為主的森林城市生態系統 | 市林業局
|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城市綠地建設,街道、單位、公路、水系和農村綠化要按照要求進行規劃和實施。 |
13 | 按照城市衛生、安全、防災、環保等要求建設防護綠地,城市周邊、城市組團之間、城市功能分區和過渡區建有綠化隔離林帶,樹種選擇、配置合理,緩解城市熱島、渾濁效應等效果顯著 |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市應急辦、市林業局、市衛生局、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按照城市衛生、安全、防災、環保等要求規劃和建設隔離帶;市環保局、氣象局對城市熱島、渾濁效應分別進行監測并提供有關數據。 |
14 | 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保護完好,功能完善,水源涵養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 市水務局 | 市環保局、市林業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加強對城市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的保護,市氣象局、環保局分別對水源涵養效果、水質進行監測并提供有關數據。 |
15 | 以林網化作為城市森林建設理念,布局合理、功能齊全,道路、農田、水系均實現林網化 | 市林業局 |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2013年6月底前道路、農田、水系實現林網化。 |
四 | 森林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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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城市建成區綠化率達到98%以上、綠地率30%以上、綠化覆蓋率35%以上、林木覆蓋率20%以上,人均公共綠地9m2以上 |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2013年6月底前全面達到考核指標 |
17 | 城市規劃區綠化率98%以上、綠地率33%以上、綠化覆蓋率35%以上、林木覆蓋率26%以上 |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市林業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2013年6月底前全面達到考核指標 |
18 | 城市規劃區學校、醫院、休(療)養院、住宅小區、公共文化設施、工礦企業、部隊等單位綠地率35%以上 |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經信委、達州軍分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各責任單位抓好本系統本單位綠化,2013年6月底前全面達到考核指標 |
19 | 城市規劃區公路、鐵路、水系綠化率98%以上 | 市林業局 | 市交通運輸局、成都鐵路局達州車站、市水務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2013年6月底前城市規劃區的公路、鐵路、水系綠化率達到98%以上。 |
20 | 轄區內森林覆蓋率33%以上,綠化覆蓋率35%以上 | 市林業局 |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目前已達到考核指標 |
21 | 積極開展建筑物、屋頂、墻面、立交橋等立體綠化 |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市交通運輸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2013年6月底前完成有條件地段、單位立體綠化 |
22 | 建有規范的義務植樹基地和綠化示范點;義務植樹盡責率80%以上 | 市林業局 |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建立義務植樹基地,對因故不能履行植樹義務的個人收取義務植樹以資代勞費。 |
23 | 組織開展城市綠地(樹木)認建、認養、認捐等群眾性綠化活動,成效顯著 | 市林業局 | 市林業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落實認建、認養、認捐基地,組織開展認建、認養、認捐活動。 |
24 | 重視古樹名木保護工作,古樹名木的標志牌、編號、檔案齊全;明確古樹名木保護責任單位與責任人,養護措施落實,古樹名木得到有效保護 | 市林業局 |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市住房和規劃規劃建設局對中心城區古樹名木掛牌保護,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古樹名木掛牌保護,并落實保護責任單位、責任人和相關措施。 |
附件2:
達州市中心城區綠化任務分解表
項 目 | 范 圍 | 年度任務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備 注 | ||||
合計 |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
新增綠地面積(畝) | 城市建成區 | 2800 | 通川區 | 400 | 500 | 400 |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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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 縣 | 600 | 500 | 400 | ||||||
新增林木面積(畝) | 2500 | 通川區 | 350 | 450 | 350 | ||||
達 縣 | 550 | 450 | 350 | ||||||
新增綠地面積(畝) | 城市規劃區 | 8600 | 通川區 | 800 | 1500 | 1200 | 市林業局 |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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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 縣 | 800 | 2500 | 1800 | ||||||
新增林木面積(畝) | 7700 | 通川區 | 750 | 1200 | 1050 | ||||
達 縣 | 750 | 2300 | 1650 | ||||||
公路綠化(公里) | 城市規劃區 | 36 | 通川區 | 5 | 8 | 5 | 市交通運輸局 |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林帶建設 |
達 縣 | 5 | 8 | 5 | ||||||
通川區、達縣境內 | 139 | 通川區 | 20 | 20 | 15 | 國省干道 | |||
達 縣 | 30 | 30 | 24 | ||||||
河流綠化(公里) | 城市規劃區 | 18 | 通川區 | 4 | 4 | 4 | 市水務局 |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巴河、州河 |
達 縣 | 2 | 2 | 2 | ||||||
通川區、達縣境內 | 110 | 通川區 | 5 | 5 | 5 | ||||
達 縣 | 35 | 35 | 25 | ||||||
建立苗圃基地(畝) | 通川區境內 | 1000 | 通川區 | 1000 | 保持在1000畝以上 | 市林業局 | 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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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縣境內 | 500 | 達 縣 | 500 | 保持在500畝以上 |
說明:1.城市規劃區按《達州市城市總體規劃》近期目標(2015年)80 km2范圍計;
2.預測2013年建成區面積可達65km2、人口72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