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市三屆人大一次會議期間,市人大代表提交建議、批評、意見123件、議案8件,屬于政府及職能部門辦理的建議、批評、意見114件(重點督辦建議4件)、議案6件;市政協三屆一次會議期間,市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提交提案349件,屬于政府及職能部門辦理的330件,其中重點提案6件。2011年9月6日,市政府第4次常務會專題研究了6件市人大議案、4件市人大常委會重點督辦建議和6件市政協重點提案辦理工作,明確了市政府辦理市人大議案、重點建議和市政協重點提案的市政府牽頭領導、承辦部門和辦理時限等。按照市政府主要領導要求,現將辦理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人大議案6件
(一)關于建立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兩化互動”發展試驗區的議案(趙中華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3號議案)
1.牽頭領導:鄧瑜華。
2.承辦部門:市經信委主辦,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二)關于推進達州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互動發展的議案(王成軍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4號議案)
1.牽頭領導:鄧瑜華。
2.承辦部門:市經信委主辦,市發改委、市住建局、市國土資源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三)關于市人大常委會督促達州市產業園區建設與職業教育互動的議案(唐朝霞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5號議案)
1.牽頭領導:吳應剛。
2.承辦部門:市教育局主辦,市經信委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四)關于市人大常委會督促市政府恢復評選頒發“巴渠文藝獎”的議案(常榮等13名代表提出的第6號議案)
1.牽頭領導:吳應剛。
2.承辦部門:市文廣影視局主辦,市文聯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五)關于市人大常委會開展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食品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的議案(陳文斌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7號議案)
1.牽頭領導:吳應剛。
2.承辦部門:市衛生局主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農業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編辦、市畜牧食品局、達州質監局、市水產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六)關于市人大常委會督促市人民政府加快渠江航道四級升三級,大力發展水運,增強渠江防洪功能的議案(渠縣代表團提出的第8號議案)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交通運輸局主辦,市水務局、市發改委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二、市人大常委會重點督辦的建議4件
(一)強力推進軟環境治理,加快“三化”建設步伐的建議(姚有成代表提出的第4號建議)
1.牽頭領導:何平。
2.承辦部門:市監察局主辦,市經信委、市效能辦、市政務服務中心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二)關于規范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建議(黃云茹等代表提出的第25號建議)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住建局主辦,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城鄉環境整治辦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三)關注老齡社會發展,大力發展養老服務機構的建議(黃云茹等代表提出的第73號建議)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民政局主辦,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國土資源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四)關于加大投入確保農村飲水安全的建議(敬永香等代表提出的第121號建議)
1.牽頭領導:王全興。
2.承辦部門:市水務局主辦,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三、市政協三屆一次會議重點提案6件
(一)關于達州市中心城區交通“緩堵保暢”的建議(市政協提案委員會提出的第001號提案)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交通運輸局主辦,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執法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二)抓住職業教育園區建設契機,努力提高職業教育辦學水平(潘傳新委員提出的第059號提案)
1.牽頭領導:吳應剛。
2.承辦部門:市教育局主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協辦。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三)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議(葉娟委員提出的第183號提案)
1.牽頭領導:吳應剛。
2.承辦部門:市衛生局主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農業局、市畜牧食品局、達州質監局、市水產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四)關于鹿頂寨公園建設和管理的建議(楊紹忠委員提出的第213號提案)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住建局主辦,市國土資源局、市林業局、通川區人民政府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2月10日。
(五)關于從重從嚴治理超載車輛的建議(石勝勇委員提出的第248號提案)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交通運輸局主辦,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城管執法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六)盡快修通鳳凰山山前道路,變鳳翎關為“鳳翎寬”(鐘德友委員提出的第255號提案)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住建局主辦,市交通運輸局、市國土資源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1年11月20日。
四、辦理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辦理責任。辦理工作納入市委、市政府對市級各部門及各縣、市、區的目標(績效)考核范疇,市政府將嚴格按照分工實行責任追究,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把辦理市人大議案、市人大常委會重點督辦建議和市政協重點提案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做到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并落實具體的承辦人員,切實有效地推進辦理工作。具體承辦科室和人員要做好落實和匯總等工作,發現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共同研究解決方案。市人大議案、重點建議和市政協重點提案的辦理工作由市政府聯系副秘書長負責組織協調,答復意見必須征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滿意并報市政府牽頭領導審簽。
(二)強化協調配合,形成辦理合力。各承辦單位在辦理中,要切實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溝通,認真做好辦理工作。一是加強與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協提案委的聯系。及時報告辦理進度和辦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主動邀請市人大、市政協領導檢查、視察辦理工作,自覺接受市人大、市政協的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民主監督。二是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系。堅持開門辦理,切實做到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面會商,抓住辦理前、辦理中和辦理后三個重要環節,使辦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三是加強綜合性建議、提案的協調辦理。對綜合性議案、建議和重點提案,主辦單位要負總責,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做好各項組織協調工作;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在自身職責范圍內認真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確保辦理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積極促使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三)強化督查落實,提升辦理實效。各承辦部門要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滿意度作為衡量辦理工作成效的核心標準,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切實提高辦理工作的實效。一是加強“五率”意識。緊緊圍繞辦結率、見面率、反饋率、建議提案落實率和代表委員滿意率五項指標,定期自查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認真改進工作。二是堅持督辦制。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地開展督促檢查,重點督查能夠解決的議案、建議、提案是否落實到位,列入規劃解決的是否具備了解決條件,并將督查結果予以通報。各承辦單位也要建立相應的督促檢查制度,主要領導要親自督辦。三是實行回訪制。切實抓好辦后復查和走訪代表委員等工作,通過回訪加強承辦部門、交辦單位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三方面的溝通聯系,共同探討,深入研究,相互理解,形成共識,努力提高代表、委員的滿意率。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