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將《達州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1-
2015)》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達州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1-2015年)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及《四川省“十二五”期間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1-2015年)》,為進一步合理利用、科學調整和優化配置醫療資源,健全我市醫療服務體系,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滿足區域內城鄉居民健康需要,結合我市實際,編制《達州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1-2015年)》。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堅持把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放在首位的宗旨,以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加強政府對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宏觀調控,充分利用有限的醫療衛生資源,合理調整、優化配置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促進多元化辦醫,提高醫療資源的利用效率,提高基本醫療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建立適應我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功能和結構更趨合理的醫療服務體系,更好地為城鄉居民提供符合成本效益的醫療、預防、保健和康復等醫療衛生服務,實現醫療事業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設置原則。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設置必須依據現有法律法規,必須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不得擅自設立未經衛生行政部門確定標準的醫療機構,也不得越權設置醫療機構。
(二)發展的原則。醫療機構是我市醫療服務的主體,加快發展是我市醫療衛生事業改革的第一要務。要通過發展,大力改善我市醫療資源特別是優質醫療資源總量不足和人均比例較低的狀況,使醫療資源在城鄉之間、不同人群之間、不同等級醫院之間合理配置,積極促進醫療服務市場充分、合理、有序競爭。
(三)公平和可及性原則。繼續大力發展和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建設,提高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醫療機構服務半徑應適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原則上500米半徑內已有醫療機構的不能新設相同類別醫療機構,全力保障基層居民基本醫療權益,統籌城鄉醫療事業協調發展。
(四)公有制主導多元化辦醫原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衛生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8號)精神,堅持公立醫療機構為主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共同發展,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積極引導社會資金進入醫療服務領域。鼓勵有條件的大醫院通過托管、重組等方式促進醫療資源合理流動;鼓勵社會資金向特色???、農村和社區醫療服務流動;鼓勵社會資金舉辦慈善醫療機構或慈善捐贈,擴大醫療服務供給;支持鼓勵市級醫院幫扶縣級醫院、縣級醫院幫扶鄉鎮衛生院;鼓勵有條件的農村實行鄉村一體化,建立良性競爭機制,建設結構合理、覆蓋城鄉的醫療服務體系。
(五)分級醫療原則。適當調整、合理配置優質醫療資源分布格局,滿足危急癥患者就近治療需求,縮短轉診距離和時間??茖W定位不同等級醫療機構的功能和職責,建立和完善普通患者分級醫療、雙向轉診的醫療服務體系,做到常見病、多發病在基層醫療機構診療,危重癥和疑難病在縣級和市級醫院診療。要進一步加強上級醫療機構對下級醫療機構的對口支援和指導工作,建立長效運行機制,穩步提高基層醫療機構服務水平。
(六)中西醫并重原則。堅持中西醫并重,保證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的合理布局和資源有效配置,鼓勵非中醫醫療機構加強中醫科室建設,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防病治病中的特色和優勢。
三、總體目標
(一)健全醫療服務體系。建立醫療機構配置監督評價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醫療服務體系,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到2015年,全市每千人床位數達到4.12-4.5,每千人執業(助理)醫師達到1.7-2.0,每千人注冊護士達到1.4-1.8。在7個縣(市、區)主城區構建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療和預防保健機構合理分工、密切協作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網絡。在農村構建以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為龍頭,以鄉鎮衛生院為中心,村衛生站為基礎的縣、鄉、村三級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
(二)擴大醫療服務供給。大力發展城鄉醫療機構,提高人均擁有病床數,并帶動人均擁有執業醫師和注冊護士數量的提高。在積極控制住院時間的基礎上,凡連續三年實際開放床位使用率達到90%以上的醫療機構均可申請擴大床位規模,衛生行政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其床位規模。
(三)提高床位使用效率。除特殊人群醫療外,原則上三級醫院病床使用率應高于90%,平均住院日應低于12.5天;二級甲等醫院病床使用率應高于80%,二級乙等醫院病床使用率應高于60%,平均住院日均應低于8.8天。
四、醫療機構設置
(一)醫院設置
1.綜合醫院
(1)三級綜合醫院?,F有三級綜合醫院1所,即達州市中心醫院,“十二五”期間擬新增設1所。同時,根據具體情況并報省衛生廳審定后,鼓勵支持宣漢、大竹、渠縣、達縣的縣醫院積極創建三級綜合醫院。
(2)二級綜合醫院。全市現有二級綜合醫院8所:達縣人民醫院、宣漢縣人民醫院、宣漢縣第三人民醫院、渠縣人民醫院、大竹縣人民醫院、開江縣人民醫院、萬源市中心醫院、萬源市第二人民醫院。
按照衛生部關于大力發展縣醫院的相關要求,“十二五”期間將進一步加大對縣級醫院的投入和建設,開江縣人民醫院應在2012年前創建成二級甲等綜合醫院,二級醫院轉型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管理,不再保留原有醫院等級;對服務能力已經超出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特別是一些服務人口較多、服務能力已經達到二級醫院標準的鄉鎮衛生院,在保留其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功能不變的情況下,可將其轉為公立醫院。據此,全市擬新增設5所二級綜合醫院:即將大竹縣周家鎮、渠縣三匯鎮、宣漢縣南壩鎮、達縣河市鎮、開江縣任市鎮中心衛生院符合二級醫院標準的轉為二級綜合醫院。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衛生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0〕58號)精神,為促進我市民營、中外合資合作(外商獨資)醫療機構的建設,“十二五”期間,在達州主城區醫院設置規劃中可新設置2-3所上規模上檔次的民營、中外合資合作(外商獨資)二級綜合醫院,萬源、宣漢、開江、大竹、渠縣可各新設置1所二級綜合醫院。
(3)一級綜合醫院?,F有一級綜合醫院1所(為企業醫院),原則上不再新增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一級綜合醫院,各縣(市、區)可增設1所一級民營綜合醫院。
2.中醫醫院
(1)三級醫院?,F有1所三級中西醫結合醫院不變,即達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經省中醫藥管理局批準,百萬人口以上的縣可根據情況設置三級中醫醫院。“十二五”期間,擬將大竹縣中醫醫院、宣漢縣中醫醫院、達縣中醫醫院建成三級中醫醫院。
(2)二級中醫院。全市現有二級中醫醫院7所,即:達縣中醫院、大竹縣中醫院、宣漢縣中醫院、渠縣中醫院、開江縣中醫院、萬源市中醫院、通川區中醫院。不再新設。“十二五”期間通川區、開江縣、萬源市、渠縣中醫院建成二級甲等中醫醫院。
(3)一級中醫醫院。原則上不設置政府舉辦的非營利性一級中醫醫院,各縣(市、區)可新設置1所民營一級中醫醫院。
3.婦幼保健機構
全市現有婦幼保健院8所:達州市婦幼保健院、達縣婦幼保健院、大竹縣婦幼保健院、渠縣婦幼保健院、宣漢縣婦幼保健院、開江縣婦幼保健院、萬源市婦幼保健院、通川區婦幼保健院。不再新設。“十二五”期間要優先加強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按照規劃建立健全市、縣(市、區)獨立的保健與臨床相結合的婦幼保健機構,形成覆蓋城鄉的婦幼保健服務網絡。要進一步加強婦幼保健機構等級評審工作,進一步強化服務功能,提高婦幼衛生服務質量,“十二五”期間將宣漢縣、達縣、渠縣、開江縣婦幼保健院建成二級婦幼保健院,市級和大竹縣可根據婦幼衛生發展情況爭創三級婦幼保健院。
4.??漆t院
(1)傳染病醫院。目前全市有市級傳染病醫院1所,即達州市傳染病醫院。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達州市傳染病醫院作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的后備醫院,擬設置為二級傳染病??漆t院;各縣級綜合性醫院設置獨立的傳染病區或傳染病科。
(2)精神病醫院。目前全市有精神病醫院1所,即達州市精神病醫院。“十二五”期間,全市擬增設4所精神病醫院:即在宣漢縣、渠縣、萬源市、開江縣各設置1所。暫不具備條件設立精神病院的縣(市、區)應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設立精神病科。
(3)口腔醫院。目前全市有民營口腔專科醫院1所。擬增設1所民營口腔醫院。
(4)婦女兒童醫院(含婦女兒童醫院、婦產科醫院、兒童醫院)。全市現有政府辦婦女兒童醫院1所,即市婦幼保健院;民營3所,即伍菁婦科醫院、華西婦產醫院、紫荊婦產醫院。“十二五”期間可根據需要增設民營婦兒專科醫院1所。
(5)腫瘤醫院。目前我市沒有腫瘤??漆t院,“十二五”期間,擬增設民營腫瘤專科醫院1所。
(6)職業病防治機構。目前我市現有職業病防治機構1所。“十二五”期間要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建設,在達州市中心醫院和達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設置獨立的職業病病房,專門收治職業病病人,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各縣(市、區)可根據職業病發病情況,在技術力量強的縣級綜合醫院設置獨立的職業病病房。
(7)美容整形醫院。目前我市無美容整形醫院,“十二五”期間擬增設2所民營美容整形醫院。
(8)其他??漆t院(含心血管醫院、康復醫院、眼科醫院、骨科醫院、護理院、療養院等)。達州西外新區及北外張家壩擬增設不超過3所、達州老城區不再新設,達縣擬增設不超過2所,大竹縣、渠縣、萬源市、開江縣、宣漢縣擬增設不超過1所。
(二)基層醫療機構設置
1.鄉鎮衛生院。按照一個鄉鎮設置1所衛生院的原則,每個鄉鎮設1所政府舉辦的衛生院。
2.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政府原則上按照每3-10萬居民或每個街道辦事處規劃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需要可設置1-3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區域內設置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業務指導。新建社區,可由所在街道辦事處范圍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近增設社區衛生服務站。
3.村衛生室。每個行政村原則上只設立1所村衛生室。但群眾就醫不便的地方可根據需要增設1-2所衛生室。
(三)其他醫療相關機構設置
1.戒毒醫療機構設置。由市衛生局參照《四川省戒毒醫療機構設置規劃》設置。
2.急救中心。設立達州市急救中心,掛靠達州市中心醫院。各縣(市、區)可設立一個急救中心,原則上不獨立設置,可與當地緊急救援中心合并設立或掛靠當地技術力量最強的縣級綜合醫院。單獨設立的緊急救援中心不能設置為醫療機構。
3.臨床檢驗機構。達州市臨床檢驗中心現掛靠在達州市中心醫院,承擔全市臨床檢驗質量控制工作。“十二五”期間可在達州城區增設1所獨立的臨床檢驗機構。
4.門診部。全市現有綜合門診部18所。不再新設。主體醫療機構開設門診部原則上不準新增設。
5.診所、衛生所、醫務室和體檢機構。隨著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建立和完善,原則上在達州城區和縣城嚴格控制新增門診、診所、衛生所、醫務室,鼓勵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或企事業單位到農村地區開辦醫務室或診所。達州老城區此類機構設置實行退一進一,西外和南外可隨城區范圍擴大,每年新增各不超過5所,其余縣(市)城區每年各不超過4所。
診所、衛生所、醫務室作為醫療機構的補充?,F有這類醫療機構多數是由個人、合伙及廠礦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各類主體醫療機構舉辦。此類醫療機構在城鎮布局不合理,有一部分不符合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新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最新的《診所基本標準》進行清理,對既不符合規劃和社會需求,又不符合基本標準的,在校驗時要依法予以注銷。
企事業單位為內部職工服務的衛生所、醫務室原則上不新設置(新成立的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和當地規劃要求可考慮設置)。對已設置的按城區企業500名以上職工(農村300名以上職工)的標準進行校驗。
目前我市無獨立的體檢機構,達州主城區可設置1所,其余縣(市)不單獨設立體檢機構。
(四)構建區域醫療中心
“十二五”期間,通過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加強基礎項目建設,將達州市中心醫院、達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設置為市級綜合性醫療中心,同時將兩所醫院的呼吸內科、骨科、腫瘤科、兒科、婦產科、口腔科、眼科、中醫“治未病中心”等重點??圃O置為市級??菩葬t療中心。將每個縣級行政區域內力量最強的1所醫院設置為縣級綜合性醫療中心,縣級不設置??菩葬t療中心。各區域中心分別代表區域內先進醫療服務水平,在承擔日常醫療服務工作的同時,還要承擔相應人才培養和醫療教學工作。
(五)打造有特色的醫療機構臨床重點???/span>
全市三甲醫療機構要努力爭取創建國家級、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專業),其他醫療機構要努力創建省、市級臨床重點專科。
(六)大力發展區域醫療信息化
“十二五”期間,要借助居民健康檔案、電子病歷和區域醫療信息化建設的時機,積極支持搭建區域醫療信息共享平臺,推進區域內醫療衛生信息集中存儲與管理,積極鼓勵和支持發展區域醫療信息化建設。鼓勵推動三級醫院建立遠程醫療會診、數字醫學影像、數字醫學檢驗等為重點的信息技術的廣泛應用,發展面向農村和社區、面向偏遠地區、面向貧困地區的遠程醫療服務。
五、大型醫用設備配置
嚴格執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制度,確保全市大型醫用設備科學、規范、有序配置,合理使用。根據省、市《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配置大型醫用設備必須符合省、市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并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要求逐級上報審核,嚴禁超規劃超限額配置大型醫用設備。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本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納入達州市區域衛生規劃,各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協作,積極推動規劃的實施。各縣(市、區)要根據市上的設置規劃,制定符合本區域實際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積極促進本區域醫療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
(二)嚴格設置審批,依法許可。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行政審批,嚴格執行醫療機構設置、許可備案審查制度,堅決杜絕違反程序越權違規設置審批許可。
(三)進一步強化行政管理職能。要進一步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把規劃的落實納入日常行政監管的重要內容。要進一步通過強化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執業管理和醫師登記注冊等審批監管環節的工作,防止審批與監管脫節、審批與規劃脫節。新設置醫療機構報批前必須先進行規劃審查,并將規劃審查作為審批的前置條件。要在本規劃原則的指導下,有效控制醫療機構數量,提高醫療機構質量,保證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全面實施,使我市醫療衛生事業在“十二五”期間走上更加規范、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本規劃在執行期間,可根據國家、省、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宏觀政策調整、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人口和疾病譜變化、城鎮化工業化建設等情況,予以適當調整。各縣(市、區)衛生局應根據本規劃制定當地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并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要求上報市衛生局審核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