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市人大二屆八次會議期間,經大會主席團確定的議案6件,均屬于市政府工作范圍的議案,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議、批評和意見77件,其中市人大常委會確定重點建議5件;市政協二屆六次會議以來,市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提出提案297件,屬于市政府工作范圍的266件,其中重點提案10件。2010年5月13日,市政府第134次常務會專題研究了6件市人大議案、5件市人大常委會重點督辦建議和10件市政協重點提案辦理工作,進一步明確了市政府辦理市人大議案、重點建議和市政協重點提案的市政府牽頭領導、承辦部門和辦理時限等具體要求。按照市政府主要領導要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人大議案6件
(一)加快中心城區行政區劃調整步伐,理順管理體制,加速達州大城市建設的議案(第1號議案)。
1.牽頭領導:何健牽頭,何平、陳中華協辦。
2.承辦部門:市民政局。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二)進一步加強達州市青少年校外活動中心建設的議案(第2號議案)。
1.牽頭領導:古正舉。
2.承辦部門:市教育局主辦,團市委、市規劃和建設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三)關于盡快啟動普光氣田開發及凈化廠建設主要區域應急疏散通道建設的議案(第3號議案)。
1.牽頭領導:吳立巖。
2.承辦部門:市安監局。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四)關于重新調整行政區劃的議案(第4號議案)。
1.牽頭領導:何健牽頭,何平、陳中華協辦。
2.承辦部門:市民政局。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五)關于再次請求市人大監督市政府將達州市燃氣總公司儲配站遷出主城區的議案(第5號議案)。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規劃和建設局主辦,達縣人民政府協辦。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六)關于請求市人大對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污染環境問題實施監督,著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的議案(第6號議案)。
1.牽頭領導:吳立巖。
2.承辦部門:市環保局主辦,市畜牧食品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二、市人大常委會重點督辦的建議5件
(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企業扶持力度的建議(第32號建議)。
1.牽頭領導:吳立巖。
2.承辦部門:市經委主辦,市監察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二)關于加快達州市應急水源工程建設的建議(第35號建議)。
1.牽頭領導:陳中華。
2.承辦部門:市水務局。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三)關于紀念中國歷史名人唐甄誕辰380周年的建議(第36號建議)。
1.牽頭領導:楊佳鵬。
2.承辦部門:市文化局主辦,市社科聯、市方志辦協辦。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四)關于加強巴河流域水電開發監督,嚴格執行規劃的建議(第38號建議)。
1.牽頭領導:陳中華。
2.承辦部門:市水務局。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五)關于盡快貫徹執行省上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地方規范津貼補貼工作有關問題的建議》的建議(第70號建議)。
1.牽頭領導:何 平。
2.承辦部門:市財政局主辦,市人事局協辦 。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三、市政協二屆六次會議重點提案10件
(一)關于推動達州主動融入重慶的建議(第001號提案)。
1.牽頭領導:古正舉。
2.承辦部門:市發改委。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二)在大鄉大鎮建設規范化垃圾處理池的建議(第031號提案)。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規劃和建設局主辦,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辦公室協辦。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三)關于在渝建立“達州總商會”的建議(第035號提案)。
1.牽頭領導:古正舉。
2.承辦部門:市工商聯主辦,市工商局、市投資促進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四)關于模范守信中小企業培植計劃配套措施的建議(第036號提案)。
1.牽頭領導:古正舉。
2.承辦部門:市政府金融辦公室。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五)關于搞好達州中心城區“緩堵保暢”工作的建議(第040號提案)。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交通局主辦,市公安局、市規劃和建設局、市城管辦協辦。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六)關于發展金融市場、擴大融資渠道的建議(第041號提案)。
1.牽頭領導:古正舉。
2.承辦部門:市政府金融辦公室主辦,市人民銀行、市銀監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七)關于調整達州市行政區劃的建議(第091號提案)。
1.牽頭領導:何健牽頭,何平、陳中華協辦。
2.承辦部門:市民政局。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八)關于加強車輛超限超載治理領導、確保公路安全暢通的建議(第193號提案)。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交通局主辦,市公安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九)關于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達州汽車維修市場用地的建議(第203號提案)。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規劃和建設局主辦,市交通局、市商務局協辦。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十)關于《網上曬規劃,將蓮花湖建成達州人民的后花園》的建議(第278號提案)。
1.牽頭領導:黃平林。
2.承辦部門:市規劃和建設局主辦,通川區人民政府協辦。
3.辦理時限:2010年7月30日。
四、辦理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辦理責任。辦理工作納入了市委、市政府對市級各部門及各縣、市、區的目標(績效)考核,市政府將嚴格按照分工實行責任追究,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把辦理市人大議案、市人大常委會重點督辦建議和市政協重點提案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做到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并落實具體的承辦人員,切實有效地推進辦理工作。具體承辦科室和人員要做好落實和匯總等工作,發現新情況和新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共同研究解決方案。市人大議案、重點建議和市政協重點提案的答復必須報市政府牽頭領導審簽。
(二)強化協調配合,形成辦理合力。各承辦單位在辦理工作過程中,要切實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溝通,認真做好辦理工作。一是加強與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協提案委的聯系。及時報告辦理進度和辦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主動邀請市人大、市政協領導檢查、視察辦理工作,自覺接受市人大、市政協的法律監督、工作監督和民主監督。二是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聯系。堅持開門辦理,抓住辦理前、辦理中和辦理后三個重要環節,使辦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三是加強綜合性建議、提案的協調辦理。對綜合性議案、建議和重點提案,主辦單位要負總責,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做好各項組織協調工作;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在自身職責范圍內認真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確保辦理工作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積極促使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三)強化督查落實,提升辦理實效。各承辦部門要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滿意度作為衡量辦理工作成效的唯一標準,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落實,切實提高辦理工作的實效。一是加強“五率”意識。緊緊圍繞辦結率、見面率、反饋率、建議提案落實率和代表委員滿意率五項指標,定期自查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認真改進工作。二是堅持督辦制。市政府督查室將定期、不定期地開展督促檢查,重點督查能夠解決的議案、建議、提案是否落實到位,列入規劃解決的是否具備了解決條件,并將督查結果予以通報。各承辦單位也要建立相應的督促檢查制度,主要領導要親自督辦。三是實行回訪制。切實抓好辦后復查和走訪代表委員等工作,通過回訪加強承辦部門、交辦單位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三方面的溝通聯系,共同探討,深入研究,相互理解,形成共識,努力提高代表、委員的滿意率。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