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縣、通川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達州市中心城區重點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實施暫行辦法》已經2010年4月9日市政府第1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達州市中心城區重點公益林生態
效益補償實施暫行辦法
為切實保護好城市及周邊森林資源,為城市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市委、市政府決定將達州中心城市規劃區及周邊風景區所有森林納入重點公益林管理,并將重點公益林落實到山頭地塊,建立健全管護責任制,實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根據《國家林業局、財政部重點公益林區劃界定辦法》(林策發〔2004〕94號)、《四川省重點公益林區劃界定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等,特制定本辦法。
一、充分認識做好生態效益補償工作的重要性
對森林生態效益進行補償,是森林分類經營和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客觀需要,是構建以森林植被為主體的國土生態安全體系的必然要求,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做好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對于加快林業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創建省級森林城市,不斷優化和改善人居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市級有關部門和通川區、達縣要從堅持科學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中心城區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廣泛宣傳,切實做好我市中心城區重點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
二、重點公益林管理的目標、范圍和限制性經營利用規定
(一)管理目標
以城市總體規劃為依據,將城市規劃區及周邊風景區所有森林納入重點公益林管理,對森林資源進行全面保護,禁止商品性采伐,建立健全管護責任制,實施生態效益補償,實現重點公益林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最大化,維護中心城區生態安全,促進人居環境改善。
(二)管理范圍
達州市中心城區重點公益林東至達縣南外鎮、江陽鄉、雷音鋪森林公園,西沿鐵山森林公園、幺塘鄉至通川區復興鎮一線,北到通川區蓮花湖至鳳凰山景區到羅江鎮和犀牛山風景區,南至達縣石板鎮到河市鎮一線,涉及達縣、通川區的17個鄉鎮(辦事處)、90個村。重點公益林面積116224.92畝,其中達縣64836.42畝、通川區51388.5畝。按權屬劃分,國有1388.2畝,集體和個人114836.72畝。國有重點公益林由經營單位實施常年管護,將集體和個人重點公益林納入生態效益補償范圍,生態效益補償面積114836.72畝,其中通川區51195畝、達縣63641.72畝。
(三)限制性經營利用規定
重點公益林在不破壞生態功能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資源,開展適度的森林經營活動和非木質森林資源培育與利用。非木質森林資源培育與利用應當采用現有成熟技術,科學確定培育利用的方式、強度和規模。森林游憩應當科學確定生態承載容量、經營規模和經營形式。
重點公益林禁止商品性采伐,因重點建設項目、林分更新或撫育間伐等需要采伐的,由縣(區)林業主管部門從嚴控制,依法上報批準后組織實施,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對林分過密、衰老、生態保護功能衰退的重點公益林可以進行更新、撫育性質的采伐,采伐蓄積強度不得超過15%,且伐后郁閉度不得低于0.6。
(二)竹類重點公益林允許適度采伐。采伐強度按采伐量不超過當年新竹量,且伐后郁閉度不得低于0.6。
(三)遭受病蟲害、火災及雪壓、風折等自然災害的重點公益林,視受災情況,可采取必要的采伐方式和強度進行更新或撫育。
(四)經批準征占用的重點公益林林地上的林木可以采伐。
三、生態效益補償的工作原則
重點公益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在具體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三個有利”的原則。即有利于生態公益林的保護管理,有利于林農權益的維護,有利于生態公益林質量的穩步提高。
——堅持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通過均山、均權、均利方式,確保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享有平等的管護權、收益權,體現集體所有是集體內部成員共同所有。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規范操作的原則。
——堅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的原則。
四、生態效益補償工作步驟
(一)現場區劃界定
以森林分類經營區劃成果為基礎,以森林資源二類調查結果為依據,按照整體推進的原則,將中心城區及周邊風景區所有森林進行小班區劃和調查,對小班進行現場界定,依據小班落實到林權所有者,簽訂重點公益林現場界定書,做到管護地塊四至界限清楚、明晰,并與有關圖件、文字表述和統計表格保持一致。
(二)劃分管護責任區,確定管護責任主體
在穩定生態公益林所有權的基礎上,按自然村或村民小組,以自然山勢、地勢、河流、道路為界,根據生態公益林的分布狀況、交通條件、管護難易程度等情況分片劃定管護責任區,以落實管護主體為核心,將生態公益林管護的責任、政策性補償有機結合起來,確定管護責任主體。
中心城區重點公益林原則上實行統一管護,由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根據劃分的管護責任區,落實管護責任主體。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將管護的重點公益林和權利、責任、報酬等張榜公布,公開招聘管護人員,組建管護隊伍,接受廣大村民、村委會、林業站的監督,招聘時先村內后村外。管護人員的報酬在生態效益補償資金中的管護費中支付。
(三)簽訂管護合同
縣(區)林業主管部門可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與林權所有者、管護人員簽訂管護合同,落實管護責任。合同要明確雙方的責任、義務和獎懲辦法。重點公益林所有者應建立健全重點生態公益林森林火災、森林病蟲害、盜砍濫伐、亂捕濫獵和侵占林地的防范機制。禁止重點公益林流轉,禁止商品性采伐,確保責任區內不發生森林火災,不發生盜砍濫伐,不亂侵占林地,不亂捕亂獵和不發生森林病蟲害。
1.集體林:林業主管部門或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與集體經濟組織、管護者簽訂管護合同。
2.個體林:林業主管部門或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與林權所有者、管護者簽訂管護合同。
(四)設立標牌
在重點公益林區域周邊明顯處(如山口、溝口、路口等)設立碑牌等永久性標志,以示公眾。在劃定的管護責任區內也要設立相應標牌。
(五)檢查驗收
對重點公益林管護業績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每年年底縣(區)政府要責成縣(區)林業主管部門對重點公益林管護、森林資源消長、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森林火災、林業有害生物發生及防控等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并以此作為兌現生態效益補償的重要依據。對因管理不善造成重點公益林破壞和生態功能持續下降的,要依法追究林權所有者和有關管護人員的責任。
(六)兌現補償
經檢查驗收合格后,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的收益性補償費采取財政直撥的方式直接劃撥到農戶或者集體經濟組織賬戶,管護費由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統籌,專項用于公益林管護。集體重點公益林收益性補償費原則上歸林農所有,由集體經濟組織兌現到戶。個人所有重點公益林效益補償資金,收益性補償費直接兌現給林權所有者個人。對當年管護成效顯著的,按照管護合同全額兌現生態效益補償資金。對當年管護成效較差的,酌情扣減或停止兌現生態效益補償,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七)檔案信息管理
市、縣(區)要建立重點公益林檔案資料和數據庫,重點公益林檔案應包括區劃界定材料、護林員花名冊、管護合同、公示材料以及區劃為重點公益林的數據庫及地理信息系統等。
五、補償標準、資金來源及管理
生態效益補償資金是針對重點公益林的林權所有者在經營管護過程中因營造、撫育、管護支出和限制采伐利用造成收益損失而給予一定補償的專項資金。
(一)補償標準
從2010年起,中心城區重點公益林按每年每畝10元(其中收益性補償費7元,管護費3元)予以補償,今后隨國家政策的調整逐步提高。
(二)資金來源
在國家生態效益補償未實施前,建立地方重點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生態效益補償資金按市和達縣、通川區財政各50%共同負擔并列入預算。2010年中心城區重點公益林需生態效益補償資金114.84萬元,其中,由市級財政承擔57.42萬元、達縣財政承擔31.82萬元、通川區財政承擔25.6萬元。
(三)資金管理及使用
依據《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補償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主要用于重點公益林所有者補償費、管護人員勞務報酬、造林、撫育、補植、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資源檔案管理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集體公益林收益性補償費使用安排、分配比例必須通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決定,要按照“集體所有、成員共享”的原則,在明確責任義務的前提下均分到戶。
達縣、通川區林業主管部門于每年11月底前向市林業局上報轄區內重點公益林消長情況,經市林業局匯總審核后報市政府審定下達當年市級生態效益補償資金。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生態效益補償資金使用的監督,嚴禁截留、挪用、私分等違紀違法行為發生。
六、切實加強領導和管理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成立重點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加強對重點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落實人員和經費,負責生態效益補償管理和兌現工作。同時,建立重點公益林領導任期目標責任制。市人民政府與達縣、通川區人民政府,縣(區)人民政府與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層層簽訂重點公益林管理目標責任書,將重點公益林保護管理納入各級行政領導任期政績考核內容,嚴格考核,兌現獎懲。
(二)建立監督管理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應加強對轄區內重點公益林的監管,確保管護責任的落實。縣(區)林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中心城區重點公益林的日常監管,將管護責任層層落實到林權所有者,落實具體管理責任人,落實到山頭地塊,實行包片包地塊負責制,實現轄區內生態公益林全程監控。
(三)廣泛宣傳。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我市中心城區重點公益林的分布范圍、生態區位重要性、管護經營責任、國家及地方有關的管理規定等,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重點公益林的保護。
(四)加強重點公益林的管理。對已確定為重點公益林的,不得擅自調整,不得流轉,嚴格控制征占用重點公益林林地;禁止在重點公益林區內開墾、采石、挖沙、取土、采脂、狩獵、毀林開墾、野外用火以及其他破壞林木生長發育的活動。
(五)加大執法力度。縣(區)林業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
加強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嚴厲打擊亂砍濫伐、亂征濫占、亂采濫挖、亂捕濫獵、毀林開墾等破壞重點生態公益林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森林火災、林業有害生物預防和處置不力,對經營管理不善等人為因素造成重點公益林內森林資源數量減少、質量下降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和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