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區、達縣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達州市中心城區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整治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達州市中心城區小餐飲店和
“五小”行業整治方案
為規范我市中心城區小餐飲店和小美容美發店、小歌舞廳、小網吧、小浴室、小旅館(以下統稱“五小”行業)的經營行為,全面推進達州中心城區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等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我市中心城區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食品安全和“五小”行業規范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構建和諧社會、提升城市品位、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出發點,以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為目的,切實改變達州中心城區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的環境衛生面貌,為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原則
(一)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
整治工作在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各部門相互支持協作,齊抓共管,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圍。
(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
堅持條塊結合,市級部門、通川區和達縣人民政府、達州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聯動,以通川區、達縣為主,實行屬地管理。
(三)突出重點,分類推進,注重實效。
以小餐飲店專項整治為重點和突破口,全面開展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整治,立足整改,加大處罰,點面結合,整體推進,務求取得實效。
(四)疏堵結合,加強監管,長效管理。
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重視疏導工作,切實解決好從事小餐飲和“五小”行業工作的下崗人員的實際困難,引導其規范合法經營或轉行就業。同時加強日常監管,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三、整治范圍
達州中心城區(含通川區東城、西城、朝陽辦事處,西外鎮、北外鎮,蓮花湖管委會,達縣南外鎮)的小餐飲店、小美容美發店、小歌舞廳、小網吧、小浴室、小旅館等“五小”行業。
根據我市實際情況,達州中心城區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劃分標準為:“小餐飲店”是指加工經營場所面積小于50㎡的餐飲場所;“小美容美發店”是指10座以下的美容美發場所;“小歌舞廳”是指經營場所面積小于200㎡的歌舞場所;“小浴室”是指一次性接納50人以下的沐浴場所;“小旅館”是指床位數在50張以下的旅館、旅社、招待所等住宿場所;“小網吧”是指營業面積在100㎡以下的網絡營業場所。
四、工作目標
當前,我市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存在的亟待整治的突出問題是:從業人員衛生意識差、“三無”(無營業執照、無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無健康合格證明)現象嚴重;衛生設施不完善,管理不規范,分區布局不合理,“三防”(防蠅、防鼠、防塵)設施不齊全,無消毒設施或有消毒設施未正常投入使用,存在衛生和安全隱患。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公共浴室衛生標準》、《理發店、美容店衛生標準》、《旅店業衛生標準》、《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的規定,達州中心城區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通過專項整治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小餐飲店
1.衛生許可證和健康證有效、齊全;
2.遠離污染源,距離暴露的垃圾堆、坑式廁所、糞池25米以上;
3.加工經營面積小于20平方米的小餐飲店廚房使用面積不得小于8平方米;
4.內外環境整潔,地面無垃圾紙屑,垃圾容器密閉、加蓋,垃圾及時清運;
5.防鼠、防蠅、防塵、防潮設施齊全有效;
6.操作間、庫房必須作到生熟分開,物品隔墻離地,分類存放;
7.配備相應容積的餐(飲)具消毒柜和保潔柜,能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的程序,保證消毒、保潔工作有效落實。不具備清洗、消毒設施的單位須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
8.具備上下水設施及足夠數量的清洗池;
9.從業人員必須進行衛生法規與衛生知識培訓,掌握相應的衛生知識,個人衛生良好,衣帽整潔,不得留長發、長指甲,不帶戒指。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須使用售貨工具,貨與款分開,包裝材料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10.制定衛生制度,設置統一規范的衛生監督信息公示欄;
11.進貨臺賬制度健全,索證索票執行情況較好。
(二)“五小”行業
1.小美容美發店
(1)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醫學美容;
(2)從業人員持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3)理發、美容分區設置,染、燙發區有排風設施;
(4)理發工具要做到一客一消毒;
(5)設置消毒池或配備消毒柜,并配備消毒液,提供的毛巾、臉巾等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不具備消毒條件的可采用集中消毒措施;
(6)使用的化妝品符合《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及化妝品衛生規范要求。
2.小歌舞廳
(1)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持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2)有機械通風裝置;使用分體空調的,空調濾網應定期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保持濾網整潔無積塵;
(3)必須具備上下水設施及足夠數量的清洗池。有專用的茶具清洗消毒工具和消毒池,按需配置足夠的保潔柜和茶具,茶具經清洗消毒后方可提供顧客使用(提供一次性杯具的除外)。公用茶具一客一洗一消毒。
3.小網吧
(1)有衛生管理制度并上墻,有衛生管理人員;
(2)通風換氣設施能滿足換氣要求,運轉正常,場所內空氣清新;
(3)場所內有禁止吸煙標志并不得有人吸煙;設置吸煙區,并不得對場所有影響;
(4)網吧內銷售小食品、飲料、方便面的,還應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從業人員須取得健康合格證明上崗,并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采購銷售臺帳;食品存放符合衛生安全要求。
4.小浴室
(1)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2)水源水為市政自來水;
(3)地面采用防滑、不滲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墻體采用防水、防霉、無毒材料覆涂,浴池池壁、池底光潔,采用白色材料鋪設;
(4)無論有無浴池的浴室均應設置淋浴噴頭,噴頭間距大于0.9M,浴池每晚要徹底清洗,經過消毒后再換水,池水每日至少補充2次新水,每次補充水量不少于總量的20%;
(5)室內通風良好,宜采用機械通風,采用氣窗通風的氣窗面積為地面的5%,淋浴間內不得設置直排式燃氣熱水器,不得擺放液化石油氣瓶;
(6)公用茶具一客一洗一消毒,拖鞋每客用后應消毒;
(7)浴室內提供的臉巾、浴巾,做到一客一換一洗消;
(8)有禁止患傳染性皮膚病和性病者入浴的標志;
(9)修腳工具做到一客一消毒。
5.小旅館
(1)有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持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明;
(2)無自然通風條件(無窗或死窗)的客房,每間必須安裝獨立的排、送風設施,可采用自然通風的客房,必須安裝紗窗;使用分體空調的房間,空調過濾網每個月至少清洗消毒一次;
(3)設有專用的消毒間;
(4)有專用的茶具清洗消毒工具和容器,配置容量足夠的保潔柜和數量足夠的茶具,茶具經清洗消毒后方可提供顧客使用(提供一次性杯具的除外);
(5)臉盆、腳盆標記明顯,臉盆、腳盆和拖鞋一客一換一清洗消毒。有專用的臉盆、腳盆和拖鞋浸泡消毒容器,消毒方式可采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劑浸泡30分鐘;
(6)床上用品一客一換,長住客一周一換,有床上用品洗滌設備(如洗衣機等),提供的床上用品須經洗消,感官性狀良好,無毛發、無污跡、無異味、無潮濕感。公共用品用具按照旅館全部接待量的3倍配置;
(7)提供的洗發水、沐浴液、安全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要求;
(8)公共衛生間為水沖式,有流動水洗手設施,每日清掃,做到無積水、無積糞、無蚊蠅、無異味;無自然通風條件的,要有機械排風設施;
(9)淋浴室有機械排風設施,淋浴室內不得安裝直排式燃氣熱水器和放置液化石油瓶;
(10)客房內設置獨立衛生間的,按普通旅店衛生要求進行管理;
(11)飲用水采用市政自來水,有二次供水設施的,按《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的要求進行管理。
五、實施步驟
2010年5月至2010年12月底,共分四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0年5月1日—31日)
廣泛宣傳,充分發動,營造專項整治氛圍。各牽頭部門組織對管轄區域內的小餐飲店和公共場所進行檢查摸底,進一步掌握小餐飲店、“五小”行業的分布和達標基本情況;執法部門要對市城區的小餐飲店、“五小”行業經營單位人員分類別集中培訓,重點講解國家衛生城市的標準和要求,強化衛生法律法規、衛生規范和標準的學習,印發衛生管理制度、衛生標準等宣傳資料,對存在的問題開展初步整治,為下階段的工作奠定基礎。
(二)自查整改階段(2010年6月1日—6月30日)
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經營單位按照衛生規范、衛生標準和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的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完成經營場所的硬件、衛生管理制度和檔案資料的規范化建設。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對不按規定標準、規定時間進行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對其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并在新聞媒體曝光。
(三)集中整治階段(2010年7月1日—10月31日)
由牽頭部門按照市政府創衛目標管理要求,實行劃片包干、責任到人,對達不到要求的小餐飲店、“五小”行業經營者提出整改措施,責令其限期整改,全面完成整改任務。
(四)鞏固完善階段(2010年11月1日—12月31日)
通過執法監督、輿論監督、社會監督等手段,促使小餐飲店、“五小”行業經營單位加強自律,完善自我約束機制,鞏固整治成果。同時,由市創衛辦牽頭,組織對小餐飲店、“五小”行業的整治工作進行考評驗收,完善公共場所衛生長效管理機制。
六、職責分工
通川區、達縣:統一領導、指揮和具體負責所轄區域小餐飲店、“五小”行業整治工作,抓好整治宣傳發動和組織實施,確保整治工作收到實效。
市衛生局:負責小餐飲店、小美容美發店、小旅館、小浴室的牽頭整治工作,小餐飲店、小美容美發店、小旅館、小浴室衛生指標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
達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協助市衛生局開展對小餐飲店的整治工作(機構改革后,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小餐飲店整治工作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市文化局:負責小網吧、小歌舞廳的牽頭整治工作,小網吧、小歌舞廳衛生指標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
市愛衛辦:負責指導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衛生指標達到國家衛生城市標準。指導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做好除四害工作。
市環境保護局:負責監督、指導餐飲行業對油煙、煤塵、污水等進行治理,實施餐飲行業煤改氣(電),并對使用清潔能源的情況進行檢查;依據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加大監督執法力度。
市城管辦:負責取締占道經營、流動攤販,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
市工商局:負責查處、取締無照餐飲店和“五小”行業經營行為,協助有關部門查處“無證”經營行為。
市規劃和建設局:負責對中心城區餐飲行業和“五小”行業進行合理規劃。負責對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督促其落實衛生整改措施。對經營單位的生活垃圾及時進行清理和無害化處理。
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局、達州日報社:負責對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專項整治活動的宣傳報道,發布政策信息,發揮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
市公安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整治工作,為執法活動提供安全保障和應急處置工作,對整治過程中出現的妨礙公務、暴力抗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市教育局:負責市直學校食堂整改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按衛生等部門的要求督促學校落實整改措施。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整治活動的專項資金,保障活動的順利進行。
市政府法制局:負責取締無證無照經營中的有關法律咨詢和解釋工作。
市信訪局:負責做好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解釋工作。
達州火車站:負責站區內餐飲店和“五小”行業專項整治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市級各有關部門、通川區和達縣政府要按照“誰主管、主負責,誰管轄、誰負責”原則,細化整治任務,突出工作重點,層層落實責任,確保整治工作收到實效。
(二)各司其職、齊抓共管。通川區、達縣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配合,密切協作,聯合執法,形成合力。牽頭責任部門可根據整治工作進行情況,適時組織相關單位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堅持以點帶面,向外輻射,分類推進,全面完成整治工作,力爭整治一處,規范一處,達標一處。
(三)依法行政、幫管結合。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涉及面寬,整治工作量大。要正確處理嚴格執法與改善投資環境、維護社會穩定的關系,相關部門要加強宣傳和指導,盡最大努力促進小餐飲店和“五小”行業改善條件,達到規定的開辦標準,切實維護投資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經整改仍然達不到國家標準的,勸其轉行從事其他工作,拒不進行整改,又不愿意轉行的,由衛生、工商、城管、公安、文化、環保等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