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為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愛民、惠民舉措,切實解決我市部分貧困大學新生入學難問題,現(xiàn)就開展2010年幫困助學活動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宗旨
開展幫困助學活動,通過動員、整合社會力量,資助我市部分品學兼優(yōu)、家境貧寒的學生進入高校,為構(gòu)建和諧達州、促進社會進步培養(yǎng)更多的有用人才。同時,通過省、市、縣(市、區(qū))聯(lián)動,引導社會各界奉獻愛心、扶貧助弱,營造人人關(guān)注、人人參與的幫困助學氛圍。
二、活動時間
2010年7月7日至8月31日。
三、資助對象及方式
(一)資助對象。資助對象必須是品學兼優(yōu)、戶籍在達州市、參加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并被高等院校錄取的普通本、??曝毨W生。優(yōu)先救助城鄉(xiāng)孤兒、城鄉(xiāng)低保家庭貧困學生和烈(軍)屬子女、省級(含)以上勞模子女、殘疾人子女、殘疾人學生和喪失主要勞動力的貧困家庭學生。
(二)資助人數(shù)。省級資助人數(shù)及標準由省慈善總會確定;市級資助被錄取的貧困大學新生450名(市慈善會、民政局150名、市棟梁辦80名、共青團達州市委50名、市婦聯(lián)10名、市總工會100名、市教育局30名、市殘聯(lián)10名、市惠民幫扶中心20名),資助標準不得低于2000元;縣級資助被錄取的貧困大學新生800名(通川區(qū)80名、達縣150名、宣漢縣160名、開江縣60名、萬源市60名、大竹縣150名、渠縣140名),資助標準由各縣(市、區(qū))自定。
(三)資助方式。本次活動由省、市、縣各資助一部分學生,采取省、市、縣上下聯(lián)動、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省級經(jīng)費由省慈善會及相關(guān)部門籌集;市級接受社會捐助,并積極向上爭取專項經(jīng)費;各縣(市、區(qū))所需經(jīng)費自行籌措。
四、活動步驟
(一)受助申報
1.報名時間:2010年7月10日至7月30日。
2.報名方式:市、縣(市、區(qū))幫困助學活動機構(gòu)接受報名申請。申請時將報名資料寄(送)至當?shù)乜h(市、區(qū))“幫困助學”活動辦公室審核,申請市級資助的統(tǒng)一報市“幫困助學”活動辦公室,市級單位職工子女的報名申請直接送市慈善會辦公室。
3.報名資料:申請人需填寫《幫困助學資助金申請審批表》一式貳份,注明屬于貧困生或特困生,并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高考成績單及錄取通知書復印件;達州市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lǐng)取證復印件;有關(guān)獲獎材料復印件;畢業(yè)中學出具的貧困、特困證明材料或當?shù)乜h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生活困難證明原件;本人一寸近照兩張。
(二)審查及審核
1.審查:8月1日-8月7日,由各級幫困助學活動機構(gòu)對申請對象進行初審并將擬資助學生名單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擬報市級資助學生的相應資料上報市慈善幫困助學活動辦公室。
2.審核:8月10日-8月15日為資助名單審核時間。市級資助學生由幫困助學活動機構(gòu)成員、資助單位代表、新聞媒體組成的評審辦審核,最后確定受助學生名單及受助方式。8月16日至18日,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確認的市、縣級受助學生名單。
(三)市級助學金發(fā)放儀式
8月下旬舉行市級助學金發(fā)放儀式。各縣(市、區(qū))助學金發(fā)放儀式時間自定。
五、活動要求
(一)加強領(lǐng)導,精心組織。成立市幫困助學領(lǐng)導小組,由市政府副市長陳中華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務服務中心主任何文均、市直機關(guān)工委書記王懷彥、市民政局局長張洪波、市教育局局長楊大榮任副組長,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lián)、市殘聯(lián)、市棟梁辦、市惠民幫扶中心主要負責人為成員。下設幫困助學活動辦公室(設在市慈善會辦公室,地址:達州市永興路96號市惠民幫扶中心206房間,電話:0818-2148475),負責市本級幫困助學活動的組織實施。各縣(市、區(qū))也要成立相應領(lǐng)導機構(gòu),并在當?shù)孛裾块T設立幫困助學辦事機構(gòu)。各級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通過多種渠道和多種形式,積極籌措資金,積極發(fā)動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此次幫困助學活動。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做好貧困學生的推薦和審查工作,努力完成助學任務。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本次慈善幫困助學活動時間緊、規(guī)模大、對象多、任務重,各地各相關(guān)部門要積極配合,廣泛宣傳慈善理念和幫困助學的目的意義,通過對此次活動典型事例的宣傳報道,積極動員社會各方面資源,募集善款,幫助貧困學子圓夢高校。
(三)加強監(jiān)管,確保實效。為避免重復救助、多頭救助和無人救助,相關(guān)部門要主動配合,及時溝通,由幫困助學活動辦公室統(tǒng)一審核貧困學生相關(guān)資料,統(tǒng)一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讓慈善幫困助學資金發(fā)揮最大的社會效益。助學活動結(jié)束后,請各縣(市、區(qū))將總結(jié)情況上報市慈善幫困助學活動小組辦公室。
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