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政務服務中心關于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川辦函〔2009〕270號)和全省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攀枝花現場會議精神,加快推進全市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
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是今年省委、省政府對市(州)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明確要求9月底以前完成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任務。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上要求,深化思想認識,落實建設計劃,強化要素保障,認真解決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具體困難,確保9月底以前全市313個鄉鎮(街道)全面完成便民服務中心建設。
二、嚴格建設標準
省上要求8月底以前所有已建成的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要全部通過圖片形式展示到省政務服務中心網站上。各地要嚴格按照省政府要求規范建設便民服務中心,做到標準統一、設施齊備、運行規范,所展示的圖片客觀真實、內容全面,同時要將辦理事項、工作流程、服務承諾等一并展示,不符合要求的圖片和內容要及時更換。各地已建成未展示或需更換圖片及內容的務于8月25日前將電子表格及圖片資料上傳至市政務服務中心。
三、逗硬監督檢查
省上將采取查看網上展示、實地抽查的方式檢查驗收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情況。各級各有關部門也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加快建設進度、確保建設質量。市政府將安排力量從9月份開始進行實地檢查驗收,對不能按時完成建設任務的將嚴格問責。各地各有關部門對鄉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與市效能辦、市政務服務中心聯系。
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