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
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將人民銀行達州市中心支行《關于開展金融綜合服務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7月19日
關于開展金融綜合服務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
人民銀行達州市中心支行
為提升、優化金融服務,發揮金融支持經濟發展的先導作用,促進達州經濟和金融業發展,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關于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198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開展金融綜合服務創新工作的要求,結合達州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市第三次黨代會和市委三屆二次全會的總體部署,堅持“三化同步、三業并重”的基本思路,大力實施“興工強市”戰略,以創新金融產品為手段,以提高金融服務效率為核心,充分利用和整合金融服務資源,創新金融服務制度、服務方式、服務手段和服務產品,促進達州經濟追趕跨越、加快發展。
(二)目標任務
增強金融機構服務創新意識,促進金融業總量提高、結構優化、組織健全、基礎完善,為達州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優質、更快捷的金融服務。
二、試點內容
金融綜合服務創新是在市政府領導下,人民銀行達州市中心支行、達州銀監分局和我市各商業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及各縣級人民政府、市級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充分整合各類金融資源,優化金融要素,豐富金融載體,形成新的金融組織形式與管理方式,全面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的重要工作。其核心是“整合兩種資源,打造兩個平臺,完善五大體系”。“整合兩種資源”是指整合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工具、支付結算體系、經理國庫、現金供應、征信、外匯管理等公共金融服務資源,和各商業銀行、證券、保險等機構特色金融服務資源,使金融要素更加優化。“打造兩個平臺”是指借助地方政府門戶網站等新聞媒體,打造金融政策、金融產品、金融信息發布平臺,借助地方黨政的大力支持,打造金融機構柜面服務、網絡服務、融資對接等公共服務平臺,使金融活動載體更加豐富。“創新五大體系”是指創新多元化金融組織體系、創新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創新現代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創新民生金融服務體系、創新社會公眾金融服務體系,以此促進經濟金融平穩較快發展。
(一)創新多元化金融組織體系
1.積極引進異地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達設立分支機構,推動各市級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增設營業網點。
2.支持達州市商業銀行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轉換經營機制,加強內部管理,拓展服務領域,促進其做大做強。做好農村信用聯社進一步深化改革工作,盡早組建為農村商業銀行。大力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互助合作社等新型金融機構。
3.積極拓展金融中介服務組織。支持民間資本參股金融機構和發起設立信用擔保公司或再擔保公司,探索組建房地產會員制擔保公司和煤炭協會融資擔保公司。
4.積極爭取各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來達設立分公司或投資。支持和鼓勵企業設立財務公司,探索組建金融租賃公司和金融倉儲公司。進一步挖掘和引進投資人在達成立風險投資公司,鼓勵有實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利用剩余資本進入私募市場。有關部門要在經營場地、注冊登記等方面給予幫助支持。
5.積極搭建資本流動平臺。以達州發展公司、市投資公司、市國資經營公司、市土地儲備中心為主要出資人,整合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增強政府融資平臺能力。
6.鼓勵金融機構在金融服務薄弱的鄉鎮設立機構或營業網點,在不具備設置固定網點條件的鄉鎮,設置簡易網點、便民金融服務點,提供定時定點金融服務。
(二)創新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
1.推動建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平臺。以地方政府門戶網站為載體,建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平臺,定期將金融政策、金融產品、服務指南等金融資源發布在平臺上,形成中小企業金融產品信息匯集、發布中心。金融機構要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管理系統為核心,做好中小企業信用信息采集工作,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條件。
2.深入開展中小企業信貸市場培育。繼續開展模范守信中小企業培植計劃,跟蹤調查已培植企業發展情況,逐步擴大信貸培育覆蓋面。啟動園區“無信貸關系企業的信貸培育計劃”和“有信貸關系企業的融資拓展計劃”。加強對企業的個性化金融服務,建立中小企業金融顧問制度,幫助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財務管理制度等,增強企業高管人員誠信意識,提高企業融資能力。
3.建立金融綜合服務創新“試點企業池”。根據公開、擇優原則,選擇部分中小企業作為金融綜合服務創新試點企業,納入“試點企業池”管理。對進入“試點企業池”的企業,市級銀行業金融機構、縣級銀行業金融機構領導班子成員要建立試點企業聯系制度,為試點企業提供支付結算、信貸管理、財務顧問、直接融資等金融綜合服務。
4.搭建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市委農辦、市商務局及各相關部門要定期收集、整理項目和企業融資需求信息,積極對接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項目和企業融資推薦工作。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把握好信貸投向重點,加大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的在建、續建項目和中小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試點縣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有關部門要探索分層次分行業開展多種形式的銀企融資對接活動。
5.深化銀、證、擔、?;雍献?。支持融資性擔保公司“抱團增信”,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強合作,充分發揮保險對中小企業發展的風險保障作用,開辦針對貸款保證、信托產品、債券等保險業務。
6.大力推動企業多渠道融資。建立擬上市、發債企業后備數據庫,加快轄區內擬上市、發債企業的培育、初審和推薦工作,加強銀行間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培訓輔導,引導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產品。開展適合中小企業的外匯業務,大力推進跨境人民幣業務。積極拓展融資租賃、信托理財等融資方式,不斷開拓融資渠道,優化企業融資結構。
(三)創新現代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1.深入推進涉農銀行業機構改革。積極拓展農業發展銀行的政策性業務范圍,大力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民生工程方面的中長期建設項目;積極推進農業銀行“三農事業部”改革試點;支持郵政儲蓄銀行建立農村小額貸款業務批發中心,逐步加大縣域小額信貸投放;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為農民服務和縣域經濟服務的主力軍作用。
2.深入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各金融機構要以創建全省非地震災區災后重建示范區為契機,針對基礎設施、城鎮建設、產業重建、城鄉居民住房重建,積極開發和運用適合本地的信貸產品。加大對競爭力和帶動力強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副產品精深加工項目、特色農業、訂單農業和現代農村流通體系的信貸支持。積極創新擔保模式,大力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戶小額貸款。
3.大力開展農村支付“迅通工程”建設。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涉農金融機構要加大對農村地區投放ATM機、POS機、EPOS機等自助設備的力度,努力實現“人人有銀行卡、村村有POS機、鎮鎮有ATM機、縣縣有刷卡無障礙一條街”的目標,消除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同時要加快推進農村支付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廣銀行卡、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業務。
4.大力開展“銀保財互動”試點活動。大力開展涉農信貸、政策性農業保險、商業性保險和財政補貼機制相結合的“銀保財互動”試點活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將涉農保險投保情況作為授信要素,鼓勵借款人對貸款抵押物進行投保。保險公司要不斷提升農業保險覆蓋面和滲透度,積極探索開展涉農貸款保證保險。試點縣縣級人民政府要通過保費補貼、費用補貼等政策手段,為農業生產和農業產業化發展提供保險保障和信貸支持。
5.大力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探索以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涉農企業等農村經濟主體為主要實施對象,以信用檔案和信用評價為基礎、以信用對接和信用增級為核心、以信用文化為保障的農村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新模式。通過開展信用農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評選活動,實現“信用惠農、信貸支農、政策助農、服務便農”的總體目標。
(四)創新民生金融服務體系
1.大力開展民生金融創業工程。改進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大力支持下崗失業人員、復員退伍轉業軍人、高校畢業生等人群創業促就業,擴大婦女小額擔保貸款的覆蓋面,積極發放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
2.大力開展民生金融安居工程。引導金融部門探索差異化的金融支持方式,設計便捷合理的金融產品,在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積極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同時,積極探索利用住房公積金發放項目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拓寬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做好民生金融安居工程。
3.大力開展民生金融幫扶工程。搶抓秦巴山區連片扶貧開發重大機遇,以特色產業為依托、以優質項目為載體,充分整合各類資源,統籌推動金融幫扶,大力支持我市連片扶貧整體開發工作。鼓勵和推動多類型機構參與金融幫扶工作。
(五)創新社會公眾金融服務體系
1.大力開展金融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以電視臺、報刊、網站等媒體為平臺,加大金融知識、產品和信息的宣傳力度。開展“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識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活動,適時開展征信、銀行卡及反假貨幣等專項集中宣傳。
2.大力開展城鄉居民個人理財業務。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貴金屬、股票、證券、基金、保險等個人理財規劃和咨詢業務。支持證券機構拓寬經紀業務范圍,擴大業務規模。
3.創新和完善銀行支付工具。加快推進金融IC卡的一卡通用和“集中代收代付建設”,通過優化個人銀行賬戶服務、積極推廣非現金支付工具、實現跨行資金轉賬、代理收付和通存通兌、提高電子支付的服務質量、合理配置網點柜臺資源,切實提高個人支付結算服務效率和水平。
4.開展金融誠信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堅持行業自律、恪守承諾、依法履約、優質服務。建立金融誠信暨消費者權益保護聯席會議制度,成立金融消費者維權中心,集中受理金融消費者的投訴、建議或意見,根據實際情況移送有關金融機構處理或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并統一反饋處理結果。對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通報。
三、試點范圍
達州市金融綜合服務創新首批試點縣為達縣、大竹縣。試點縣應參照本意見制定實施方案。其他縣、市、區可結合本地實際開展金融綜合服務試點活動。
四、組織領導和實施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推進金融綜合服務試點工作有效開展,成立達州市金融綜合服務創新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人民銀行達州市中心支行、達州銀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領導任副組長,市發改、經信、農委、商務、財政、工商、就業等部門和市本級各金融機構領導為成員,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達州市中心支行。領導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各試點縣成立相應機構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人民銀行達州市中心支行、達州銀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要加強對金融綜合服務創新的指導、管理和服務;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及時提供有關政策和企業信息,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召開或參加銀、政、企、擔、保座談會、對接會等活動,協調解決金融綜合服務創新試點工作中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落實對中小企業、“三農”、民生領域的扶持政策和對金融機構的激勵約束措施。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金融機構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活動方案,落實專人,明確責任,積極參與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二)政策引導,合力支持。
1.財政部門要按照市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金融支持經濟發展的意見》有關要求,安排貼息、獎補等資金用于支持金融綜合服務創新試點及推廣工作的經費補助。
2.有關部門要積極為試點企業爭取技改扶持資金、科技創新扶持資金和中小企業發展扶持資金以及貸款貼息扶持政策。
3.金融機構要在機構設置,財務、人力資源配置,績效考核等方面對金融綜合服務創新試點予以支持。
4.人民銀行要對開展金融綜合服務創新成效較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給予支農再貸款、再貼現支持等。
(三)示范帶動,強化考核。為有效推動金融綜合服務創新試點及推廣工作,在金融支持“三農”、中小企業、民生領域等方面開展“金融綜合服務創新示范窗口”創建活動。試點縣和市級有關部門要建立金融綜合服務創新工作目標考核制度,細化和分解各項目標任務,確保試點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本意見自2012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期滿自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