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達州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已經市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達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7月23日
達州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
為進一步發展全民健身事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提高全市人民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加快體育強市建設進程,根據《全民健身條例》(國務院令第560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年)〉的通知》(國發〔2011〕5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的通知》(川府發〔2011〕42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體育文化需求為出發點,把提高全民健康素質作為根本目標,積極開創我市體育事業發展新局面,著力建設川渝鄂陜結合部體育強市,為“實現科學發展,建設幸福達州”做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任務
廣泛開展群眾體育活動,努力創建各種社會力量競相參與、充滿活力的體育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全民健身活動,初步建成具有達州特色的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使城鄉居民的身體素質明顯提高。
(一)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人數進一步增加。城鄉居民體育健身意識和科學健身素養普遍增強,體育健身成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參加體育鍛煉活動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鍛煉強度中等以上的人數比例達到40%以上。學生在校期間每天至少參加1小時的體育鍛煉活動。提高老年人、殘疾人參加體育鍛煉人數比例。
(二)城鄉居民身體素質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達到《國民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人數比例明顯增加。在校學生普遍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基本要求,其中達到優秀標準的人數比例超過20%,耐力、力量、速度等體能素質明顯提高。
(三)體育健身設施有較大發展。全市各類體育場地達到5000個以上,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以上。縣(市、區)、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普遍建有體育場地,配有體育健身設施。每個縣(市、區)建有“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和“市民體育健身廣場”。50%以上的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建有便捷、實用的體育健身設施。有條件的公園、綠地、廣場建有體育健身設施。改善各類公共體育設施的無障礙條件,各類體育設施的開放率和利用率有較大提高。形成各級各類體育設施布局合理、互為補充、覆蓋面廣、普惠性強的網絡化格局。
(四)全民健身組織網絡更加健全。縣(市、區)建有體育總會,普遍建有單項體育協會、行業體育協會及老年人、殘疾人、農民、學生等體育協會。社區體育俱樂部、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健身活動站(點)有較大發展。80%以上的城市街道、60%以上的農村鄉鎮建有體育組織。城市社區普遍建有體育文化健身站(點),50%以上的村社建有體育文化健身站(點),并配備有一名體育專(兼)職干事。形成遍布城鄉、規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會化全民健身組織網絡。
(五)全民健身指導和志愿服務隊伍進一步發展。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證書的人數達到1800人以上。廣泛組織優秀運動員、教練員、學校體育教師開展義務健身輔導,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組織落實、結構合理、覆蓋城鄉、服務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隊伍。
(六)科學健身指導服務不斷完善。大力宣傳推廣科學健身方法,積極開展體質測定、運動能力評估。積極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通過對公民進行日常體質測試,依據個人體質狀況提供有針對性的科學健身指導服務,增強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質量和水平。
(七)全民健身活動豐富多彩。按照“年年有主題、月月有活動、周周有安排、個個有特色”的工作思路,市本級每年承辦1-2項國家級賽事。有條件的縣(市、區)每年承辦1-2項省級和市級賽事。市本級和各縣(市、區)每年舉辦一屆職工運動會、每4年舉辦一屆全市運動會和殘疾人運動會、農民運動會,每年舉辦一屆老年人運動會。全市各中、小學校每年舉辦兩次運動會(春季和秋季運動會)。結合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和我市的全民健身節,普遍開展元旦迎新年健身跑、元九登高比賽等群眾喜聞樂見的體育活動。
(八)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全市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利用節假日、國家法定假日、雙休日和學生寒暑假期向社會開放,為群眾開展體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條件,不斷改善人民群眾健身環境,營造良好體育健身氛圍。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開展全民健身宣傳教育。各級新聞媒體應當免費開辟全民健身專欄,加強對全民健身活動的宣傳,推廣科學、文明、健康的全民健身項目和方法,普及全民健身知識,提高公民科學健身素養。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體育賽事及各種體育活動加強宣傳,倡導健康生活方式,開展“終身體育”教育,在全社會形成崇尚和參加體育健身的社會風氣。電視臺要安排專門時段播放廣播體操、健身操(舞)、傳統武術、太極拳(劍)等普及健身活動的節目。
(二)大力發展城市社區體育。各級人民政府將城市社區體育工作作為社區建設的基本內容,統籌規劃,加大投入,以城市街道和居住社區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為重點,不斷改善社區居民體育健身環境和條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街道辦事處要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建立體育健身指導站、體育俱樂部等體育組織,培育發展基層體育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區體育類社會組織。推進社區體育健身站(點)規范化建設,扶持社區居民委員會提高體育服務能力,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廣泛經常的社區體育健身活動。整合街道轄區單位、學校的體育設施、體育人才資源,做到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推動社區體育與單位職工體育、學校體育共同發展。
(三)加快發展農村體育。各級人民政府將發展農村體育納入當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統籌城鄉全民健身事業發展,促進城鄉體育資源和公共體育服務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鄉一體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增強農村基層體育公共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包括鄉鎮綜合文化站在內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作用,利用好農村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體育設施和體育人才資源,在傳統節日和農閑季節廣泛組織農民體育活動,開展“體育下鄉活動”,辦好鄉鎮和村級農民運動會。
(四)切實加強青少年體育。堅持健康第一,把增強學生體質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和重要評價內容。健全學校體育工作機制和督導制度,提高體育教學質量。全面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廣泛深入開展“全國億萬學生陽光體育運動”,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每天至少參加1小時的體育鍛煉活動。積極開展課余體育訓練,倡導科學、健康的體育健身和生活理念。辦好各級各類體育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加強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建設,保證85%的學生掌握1至2項體育技能。
(五)重視發展老年人體育。建立健全老年人體育協會、體育健身俱樂部、體育健身團隊。廣泛開展經常性的老年人體育健身活動,辦好每年一屆的市老年人運動會。不斷創新適合老年人特點的體育健身項目和方法。公共體育設施對老年人參加體育活動提供便利和優惠。老年人大學開設體育課程,老年人活動中心設置適合老年人體育活動的設施,社區服務兼顧老年人體育健身服務。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老年人體育服務機構和體育健身設施。
(六)大力推進殘疾人體育。建立健全殘疾人體育組織,培養為殘疾人服務的體育教師和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開展殘疾人體育健身活動。實施“助殘健身工程”,為殘疾人建設就近方便的體育健身設施。公共體育設施進行必要的無障礙改造,為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提供便利。研究開發適合殘疾人身心特點的體育健身康復手段。特殊教育機構和普通學校要重視做好殘疾學生體育工作,提供適合殘疾學生特點的體育健身與體育康復項目。辦好每四年一屆的全市殘疾人運動會。
(七)著力推動職工體育。充分發揮行業體育協會、機關企事業單位工會、職工體育協會作用,廣泛建立職工體育俱樂部和體育健身團隊,開展符合單位特點和職工喜聞樂見的體育健身和競賽活動。鼓勵企業制訂針對職工的體育健身指導方案,為職工參與體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時間保障。堅持工間操制度,開展國家體育鍛煉標準達標測驗和體質測試活動。有條件的單位可每年舉辦全民健身運動會。創新基層職工體育組織形式和活動方式,完善社區體育與職工體育互補機制。
(八)傳承發展民間傳統體育。重視民間傳統體育項目的發掘整理和傳播推廣工作,弘揚民間傳統體育文化。廣泛開展民間傳統體育教育活動,舉辦民間傳統體育項目展示和競賽活動,促進各民間體育項目交流,擴大民間傳統體育的影響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各級財政全民健身事業投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條例》規定,將全民健身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將全民健身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報告和日常考核體系。留歸各級體育主管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業,并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基礎建設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動的經費投入,對公益性全民健身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給予必要的經費保障。
(二)鼓勵社會興辦全民健身事業。充分調動全社會興辦全民健身事業的積極性,擴大社會資源進入全民健身事業的途徑,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落實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興辦全民健身事業。體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對經營性體育健身場所的監管。對社會力量興辦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要在注冊登記、工作指導、信貸扶持等方面提供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全民健身事業的公益性捐贈,符合稅法有關規定的部分,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
(三)有計劃地建設公共體育設施。市級有關部門制定實施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規劃,引導和支持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各縣(市、區)要加強農村地區和城市社區等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特別要大力加強農村基層體育設施建設。按照國家有關公共體育設施用地定額指標規定,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保證城鄉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的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區要按照國家有關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標準,設計建設公共體育設施。設計和建設公共體育設施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無障礙設計建設規范標準。相關部門要監督落實。加大“全民健身活動中心”和“市民體育健身廣場”建設力度,拓展服務功能,規范管理。繼續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充分利用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和山水等自然條件,建設公共體育設施以及健身步道、登山道路等戶外運動設施。
(四)提高體育設施利用率。公共體育設施應當根據其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并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對學生、老年人和殘疾人優惠或者免費開放。學校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要向學生開放體育設施,并在保證校園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各級財政對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給予經費補貼。新建和改建學校體育設施,要便于向公眾開放。要積極創造條件將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體育設施向社會免費開放。對露天體育場,要創造條件免費開放;已經開放的,不得改為收費經營。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要建立崗位責任制和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對體育設施的維護更新,完善綜合服務功能,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體育設施閑置浪費或被擠占、挪用。
(五)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體系。充分發揮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的作用,做好對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管理和服務工作。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建立投入和激勵機制,不斷發展壯大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優化結構、增強活力。體育行政部門要提供培訓經費,完善培訓體系,創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質量,為社會體育指導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和便利。積極發展職業社會體育指導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工作。鼓勵和支持退役運動員通過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拓寬就業渠道,為全民健身服務。
(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務活動。動員社會力量積極開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務活動。形成以社會體育指導員為主體,優秀運動員、教練員、體育工作者、體育教師、體育專業學生和社會熱心人士廣泛參與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隊伍,豐富全民健身的內容。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務工作體系和組織體系,健全注冊管理和培訓制度,普及相關知識,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隊伍的專業化水平和服務質量。立足基層,將全民健身示范推廣活動和日常健身指導服務活動有效結合,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務長效化機制,樹立崇尚互助、強健體魄的良好社會風尚。
(七)不斷加大科學健身指導的力度。健全體質測定服務機構,開展城鄉居民日常體質測定和科學健身指導。依托全民健身活動中心、業余體校和社會體育指導中心,為群眾進行體質測定、運動能力評定,提供運動健身指導。宣講科學健身知識,贈送運動健身書籍,教授運動健身方法,并對群眾體質水平和運動健身狀況進行跟蹤調查和科學研究。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計劃在市政府的領導下,由市體育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各縣(市、區)要依照本計劃,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全民健身實施計劃》,并責成體育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各縣(市、區)體育主管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認真履行職責,積極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政策保障、人員配備、資金投入、監督獎勵等措施,并建立目標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實行目標考核。
(二)加強成效評估。市政府督查室對各縣(市、區)《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11-2015年)》實施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并在2014年對實施成效進行全面評估,將評估報告報市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對為全民健身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