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區、達川區人民政府,達州經開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明確達州市城市規劃區內園林綠化管理責任,提高城市園林綠化水平,改善城市生態和宜居環境,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快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編制。市園林綠化部門會同市規劃部門負責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并將公園綠地、防護綠地等規劃成果落實至城市控制性、修建性詳細規劃中。
二、加強城市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審查。城市規劃區內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城市干道綠化的規劃設計方案,由市園林綠化部門組織審查后報市規委會審定;各類建設工程附屬園林綠化項目應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規劃設計,市園林綠化部門參與規劃設計方案、初步設計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書。
三、明確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責任。市級政府性投資的城市園林綠化項目按照“統分結合”的原則,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城市干道的綠化由市園林綠化部門負責建設;其他城市園林綠化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建設。
區級政府性投資的園林綠化項目,由區級人民政府明確建設單位。
社會投資的園林綠化項目由投資人或建設單位負責建設。
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園林綠化項目,市園林綠化部門做好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
四、嚴格城市園林綠化工程竣工驗收。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園林綠化工程竣工后,由市園林綠化部門組織專項驗收,其驗收意見作為建設工程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和決算的必要依據。
五、明確城市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責任。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園林綠化工程管護期滿并符合驗收標準。(一)政府性投資建設的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城市道路綠地以及對市民開放的公用綠地由市、區園林綠化部門分級負責養護管理;(二)機關、企事業單位、居住區內綠地,由單位或業主委員會負責養護管理;(三)非政府性投資的公用綠地按投資合同約定進行養護管理。
六、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執法監管。未按園林綠化規劃設計建設、侵占園林綠地、砍伐園林樹木、損毀園林設施等違法行為,由園林綠化部門依法處理。
本意見自2017年3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期滿自行失效。在有效期內,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的,或已按程序對本意見作出修改、廢止決定的,從其規定或決定。
達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