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三十三項整改任務已整改完成,并通過驗收,擬按程序實施銷號。根據《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銷號辦法(2023年修訂)》有關要求,現將該項問題整改驗收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7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實名書面向省林業和草原局提出。聯系電話:028—83364187;郵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區人民北路一段15號。
附件: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三十三項整改任務完成情況表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
2025年3月4日
(聯系人:省林草局保護地處楊隼,028—83364187)
附件
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第三十三項
整改任務完成情況表
整改任務 | 《中華人民共和國風景名勝區保護條例》規定,風景名勝區規劃未經批準的,不得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各類建設活動,但四川省風景名勝區保護無規可依的問題較為突出,15個國家級、78個省級風景名勝區中,分別有5個和25個總體規劃未獲批,風景名勝區內違規建設問題頻發。 |
整改責任單位 | 省林草局,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陽市、綿陽市、廣元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達州市、雅安市、眉山市、阿壩州、甘孜州、涼山州黨委和人民政府 |
整改目標 | 完成31個風景區名勝區總體規劃編制上報,完成19個省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審批,規范風景名勝區管理。 |
整改措施 | 1.2022年6月底前,完成26個省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編制上報;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合優化后保留的19個省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審批。 2.2022年12月底前,完成5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編制上報工作。 3.省林草局每年組織開展全省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和違法違規建設活動明查暗訪,專項督辦總體規劃編制和違法違規建設活動查處整改工作。 4.按照國家林草局統一安排,于2022年11月完成四川省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預案報送并通過國家林草局技術審查。整改過程中,若國家林草局批復的整合優化預案中風景名勝區范圍面積和數量與上述整改措施存在差異,應在國家批復整合優化預案后6個月內,對范圍面積有調整的風景名勝區完成規劃調整工作,對擬撤銷但預案批復后保留的風景名勝區,在前期已編制但未報批的規劃基礎上修改后完成報批工作。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26個省級風景名勝區中,阿壩州草坡、廣元市陰平古道等2個風景名勝區因完全在大熊貓國家公園內已不再保留;成都市龍泉花果山風景名勝區、攀枝花市龍潭風景名勝區、德陽市九頂山風景名勝區、綿陽市千佛山風景名勝區、遂寧市廣德靈泉風景名勝區和平安風景名勝區、內江市重龍—白云山風景名勝區、樂山市小西湖—桫欏峽谷風景名勝區、雅安市碧峰峽風景名勝區、靈鷲山—大雪峰風景名勝區和田灣河風景名勝區、南充市錦屏風景名勝區和白云風景名勝區、宜賓市觀寶山風景名勝區、達州市百里峽風景名勝區、眉山市槽魚灘風景名勝區、阿壩州桃坪羌寨風景名勝區和三江風景名勝區、甘孜州理塘擦若溪風景名勝區、墨爾多山風景名勝區、太陽谷風景名勝區和香巴拉七湖風景名勝區、涼山州木里恰朗多吉風景名勝區和木里藏寺群風景名勝區等24個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已按要求上報。 其中,整合優化后保留的20個省級風景名勝區中,成都市龍泉花果山風景名勝區、德陽市九頂山風景名勝區等2個總體規劃分別于2022年5月、2023年9月獲批;攀枝花市龍潭風景名勝區、綿陽市千佛山風景名勝區、遂寧市廣德靈泉風景名勝區和平安風景名勝區、內江市重龍—白云山風景名勝區、樂山市小西湖—桫欏峽谷風景名勝區、雅安市碧峰峽風景名勝區、靈鷲山—大雪峰風景名勝區、南充市錦屏風景名勝區、宜賓市觀寶山風景名勝區、眉山市槽魚灘風景名勝區、阿壩州桃坪羌寨風景名勝區、甘孜州理塘擦若溪風景名勝區、墨爾多山風景名勝區、太陽谷風景名勝區和香巴拉七湖風景名勝區、涼山州木里恰朗多吉風景名勝區和木里藏寺群風景名勝區等18個總體規劃于2023年12月獲省政府批復。 龍門山、天臺山、石海洞鄉、貢嘎山、米倉山大峽谷等5個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已上報國務院。 省林草局印發進一步加強風景名勝區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風景名勝區等自然保護地明查暗訪工作,進一步完善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建設項目審查審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