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在全國“拒絕酒駕日”來臨之際,達州公安交管部門持續保持對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嚴管態勢,通過“常態整治+精準打擊+案例警示”組合拳,堅決遏制涉酒交通事故發生。
常態化執法織密“防護網”
據達州公安交管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圍繞夜間、凌晨等酒駕高發時段,以及餐飲娛樂場所周邊、城鄉結合部等重點路段,達州公安交管創新采取“定點設卡+流動巡邏”“常態檢查+突擊整治”模式,實現執法時空全覆蓋。僅今年5月,直屬二大隊就在南濱路、通州大道等路段連續查獲多起涉酒駕駛案例。其中,駕駛人鄭某因血液酒精含量達95.7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立案,面臨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的處罰。
針對農村地區酒駕隱患,交管部門聯合派出所建立“警社聯動”機制,對鄉鎮集市、節慶活動等場景強化巡邏管控。5月18日,達川區公安分局石橋派出所接群眾舉報后,快速查獲涉嫌酒駕并飆車的駕駛員李某某,其酒精檢測結果為66mg/100ml,最終被處以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及罰款1900元的處罰。
典型案例敲響“警示鐘”
為強化震懾效應,達州公安交管部門定期曝光酒駕醉駕典型案例。今年5月公開的5起案例中,既有小型轎車駕駛人溫某某因酒駕被一次性記滿12分,也有像彭某某這樣的“屢犯者”——該駕駛人曾分別于2021年、2023年因酒駕被查處,今年11月再次酒駕時被處以行政拘留的嚴厲處罰。
經過長期有效的專項整治,大部分駕駛員都養成了“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駕駛習慣,主城區查處的酒駕醉駕案例呈明顯下降趨勢。“夏季一般是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的高發季節,但今年8月以來,直屬三大隊在轄區多次專項整治行動中,僅查獲6起酒駕醉駕案例,絕大部分都是為80mg/100ml以下的酒駕。”直屬三大隊相關負責人指出,仍有個別駕駛員還抱僥幸心理,認為“喝了一點點、自己很清醒、開車沒問題、交警沒上班”,“毛起膽子”酒后開車上路。如8月31日晚,駕駛員蘭某和朋友聚餐時,喝了兩小杯啤酒,隨后駕駛機動車回家,行駛至七河路理想·邦泰城時被直屬三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血液乙醇含量為25mg/100mL,達到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就因為這兩小杯啤酒,蘭某就被依法一次性記滿12分。
全民共治共建“安全線”
“酒駕醉駕不僅是交通違法,更是對生命的漠視。”達州公安交管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安機關一直對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對飲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依法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并處罰款;對醉酒駕駛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禁駕;對二次酒駕、酒駕營運車輛等嚴重違法的,依法從重處罰。
在嚴格執法的同時,交管部門通過“七進”宣傳、新媒體警示等方式,推動拒絕酒駕理念深入人心。近期,全市已組織“零酒駕”社區、企業創建活動20余場,發放宣傳資料5萬余份。(程序)